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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洪涛 | 元明之际辽东的豪强集团与社会变迁

【摘要】在元末崛起的辽东豪强主要是在元代迁入辽东半岛的内地移民后裔。最初他们并不拥有国家赋予的特权身份,只是凭借经济实力和个人威望在地方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在平定“红巾之乱”的过程中,辽东豪强集团发展成雄踞一方的割据势力。元廷虽然授予他们官职,但却没能将他们纳入到国家的权力体系之中。元明鼎革后,辽东的豪强集团或是主动归顺,或是战败投诚,先后成为隶属于国家的卫所官军。在明军与纳哈出集团对峙期间,辽东豪强在当地的军事、行政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纳哈出归降后,明廷开始削弱豪强在地方社会的权力基础,最终将他们置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掌控之中。辽东豪强集团的史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元明之际辽东的社会变迁。

【关键词】辽东;豪强;社会变迁

 

在元明之际的动乱中,豪强集团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刘志伟教授在明代地方势力转变的研究中,深入地讨论了著名的广东豪强何真集团。[①]与何真集团相比,辽东豪强刘益集团、高家奴集团虽然相对弱小,但同样在地方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以往研究辽东史事的学者,通常忽视了刘益集团、高家奴集团的豪强身份,[②]美国学者鲁大维(David M. Robinson)甚至认为在元末辽阳行省的“红巾之乱”中,当地缺乏其他地区常见的那种由地方豪强组织的武装势力。[③]鉴于学术界对辽东豪强集团的研究相对薄弱,本文考察这个社会群体的相关史事并由此勾勒出元明之际辽东社会变迁的一个侧面。为行文方便,本文用辽东指代辽河以东自辽阳至金州的区域,用辽东半岛指代金、复、海、盖四州之地。[④]

一、元代的内地移民与地方社会

刘益集团是元明之际割据金、复、海、盖四州的豪强势力。[⑤]在《明太祖实录》中留下姓名的刘益集团首领及头目共九人,即刘益、董遵、张良佐、房暠、杨贤、张革、焦偶、李茂和崔忽都。[⑥]除崔忽都不易断定外,其余八人皆为华夏族群。[⑦]由此推断,刘益集团是以华夏族群为主体的豪强势力。为了说明刘益集团的族群身份是一个关涉社会变迁的重要问题,有必要简略追溯一下辽河平原的历史脉络。战国时代,辽河平原已经被并入燕国的版图。秦汉时期,辽河平原成为华夏王朝的直辖郡县。当时此地的华夏族群可能略多于北方族群。[⑧]自汉朝覆灭之后,鲜卑人、乌桓人大量迁入这个地区。隋唐时期,除了唐高宗曾短暂统治辽东地区外,中原王朝通常仅能控制辽西的部分地区。辽金时期,整个辽河平原都在北族王朝的疆域之内。自唐朝中后期至辽金两朝,大量的渤海人、契丹人、女真人迁入这一地区。与此相应,自汉朝覆灭之后,华夏族群逐渐成为当地的少数族群。在上述历史脉络中分析刘益集团以华夏族群为主体的现象,可知元代有大量内地移民迁入了辽东半岛。

这些内地移民为什么会在元代迁入辽东半岛呢?元廷针对新附军及其家属的强制迁徙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所谓新附军即元廷收编的南宋军队,为了防范新附军,元廷将他们分别安插在不同的地方。辽东半岛的“金、复州新附军万户府”就是元廷安插新附军的一个机构。[⑨]《元史》载:

金复州万户府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五月,发新附军一千二百八十一户,于忻都察置立屯田。二十六年,分京师应役新附军一千人,屯田哈思罕关东荒地。三十年,以玉龙帖木儿、塔失海牙两万户新附军一千三百六十户,并入金复州,立屯耕作,为户三千六百四十一,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顷。[⑩]

所谓“金、复州万户府”是金、复州新附军万户府的简称,“忻都察”、“哈思罕”皆在今大连金州地区。上引史料显示:先后迁入辽东半岛的新附军及其家属共有3641户,若以每户5口计算,约为18000人。经过几十年的繁衍生息,元明之际的新附军后裔应该有二至三倍的增长。

刻于至正八年(1348)的张成墓志提供了新附军及其后裔在辽东半岛生存、繁衍的线索。张成是靳州人,至元十二年(1275)归顺元廷。十六年(1279),赴京师充当侍卫。十八年(1281),以百户的身份参加征伐日本的战役。二十三年(1286),率“所部军,携妻孥”前往黑龙江下游的“极边”之地屯田、镇守。三十年(1293),“领所统军并为金、复州新附军万户府屯田,镇守海隘。” [11]其墓志云:

七月至金州,君分屯于城之东北,双山、沙河之西,遂为恒业而居焉。三十一年四月六日卒,年六十有九。(中略)君之妻王氏,一子贵未袭而先卒。君之孙二人,尚幼,次赛奴又卒,几乎废矣。大德二年,长重孙袭祖职,敕授进义校尉。(中略)妻刘氏封恭人,继妻王氏。男三人:长保保,室刘氏;次众家,室汤氏;三柳驴,室姚室。孙:狗儿、黑厮、歪头、八速、开往寨、家奴。女四人。(中略)时至正八年戊子,三月朔日,忠翊校尉,管军上百户张重孙等立石。[12]

据此,至元三十年七月,新附军百户张成一家到达金州。因所分屯地在金州城东北的双山、沙河以西,便定居在那里。第二年,张成去世了。其长子张贵,早卒。大德二年(1298),张成的嫡孙张重孙袭职为上百户。张重孙有子三人,即张保保、张众家、张柳驴;孙六人,即张狗儿、张黑厮、张歪头、张八速、张开往寨、张家奴;女四人,不知其名。在辽阳行省爆发“红巾之乱”的十一年前,张重孙仍然健在。由于元代推行的是世军制,因此基层武官张成的个案不但可以揭示新附军武官的状况,而且可以推断新附军军士的情形。也就是说,新附军军士及其家属一直在辽东半岛生息繁衍,红巾军进入辽阳行省时,新附军军士的第三代、第四代后裔正在这里过着他们的日常生活。由于每个新附军家族只须有一名男丁承担军役,因而大多数新附军后裔不是金、复州新附军万户府的军士。

辽东与内地的海上交通与商业贸易是促使内地移民迁入辽东的另一个因素。众所周知,唐中叶之后,丝绸之路走向衰落,海上贸易日趋繁荣。不过,由于辽宋和宋金的南北对峙,辽东与江南的海上贸易无法正常进行。元朝统一中国后,阻碍海上贸易的政治因素不复存在,辽东与包括江南的内地之间的商业贸易十分活跃。据《危学士全集》,延祐年间,黄道“求官京师,泛辽海为富商”。[13]宋濂则提供了元末江南商人李实经海路前往辽东从事商业贸易的例证。[14]辽东与内地之间的海上贸易通道,主要是先从辽东半岛南端到山东半岛北端,然后再沿着海岸线向江南地区航行。来自辽阳行省的人参、貂皮,与来自江南地区的丝绸、布匹是最为重要的商品。或许正是海上贸易的繁荣,使得包括辽东在内的辽河平原在元代成为富庶的地方。[15]

活跃的贸易机会与富庶的经济条件,吸引了不少内地人迁入辽东半岛。元代辽东半岛南端的天妃庙,应该就是从事海上活动的内地移民修建的。[16]这些自主移民的事迹已难以考索,可以确认的是刘益集团的首领刘益和张良佐都是自主移民的后裔。刘益的原籍是徐州府砀山县,[17]张良佐的原籍是山东沂州。[18]上述两个地方在宋金对峙时,皆属于金朝版图,[19]由此可知刘、张二人并非新附军后裔。在洪武十五年(1382)被明廷旌表的高希凤一家亦是内地移民。高希凤的原籍是河南固始县,他与妻子刘氏,弟弟药师奴、伯颜不花,弟媳李氏、郭氏等人在辽东居住。据归顺明廷的前元大臣名祖所说,“戊戌秋”,高希凤“在辽东老鸦寨为乱兵所掠,力抗不伏,乱兵断其右腕而死”。[20]“戊戌秋”即至正十八年(1358),但当时辽东并无叛乱。窃疑名祖在二十多年后追溯往事时记忆有误,高希凤身死应在红巾军进入辽东的至正十九年。如所论不误,高希凤一家在“红巾之乱”期间加入了高家奴集团。高希凤被乱军俘获的地方正是高家奴集团抵抗红巾军时据守的老鸦山寨。[21]高希凤一家的个案,表明部分内地移民已经由辽东半岛进入辽阳地区。

大量内地移民迁入辽东半岛对当地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内地移民的迁入改变了当地社会的族群分布格局,华夏族群成了这里的主体人群。其次,这些内地移民,有的从事海上贸易,有的进行土地开发,促进了当地商业、农业的发展。其三,经营有方的移民后裔凭借经济实力与个人威望逐渐成为在地方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豪强。[22]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当地的社会结构。

中国的传统史书通常只记录重大历史事件,因此若不是在“红巾之乱”中刘益集团的崛起,元代辽东半岛的移民群体就会被历史彻底遗忘。

二、“红巾之乱”与豪强崛起

元朝末年,蒙古军队的战斗力已经衰落,元朝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也日渐松弛。随着社会矛盾的激化与接连不断的自然灾害,元朝走向了覆灭的边缘。至正十一年(1351),刘福通拥戴已故白莲教首领韩山童之子韩林儿起兵反元。由于这只军队以佩戴红色头巾作为标志,因而被称为红巾军。红巾军的反元斗争发展迅猛,不但迅速攻占了河南大部分地区,而且人数增加到十余万人。与此同时,各地红巾军的反元斗争风起云涌。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占据江淮以南的徐寿辉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元廷不断组织军队讨伐红巾军。至正十四年(1354),元廷决心彻底消除叛乱,派遣丞相脱脱统帅四十万大军南征。

辽阳行省虽然远离红巾军活动的地域,但戍守辽阳行省的官军仍然无法置身事外。危素《送札剌尔国王诗序》云:“盗起河南,当事者不习兵事,悉调东北之兵。”[23]据此,辽阳行省的军队大都被调往内地平乱。统率“东北之兵”的是木华黎后王朵儿只,即危素所谓“札剌尔国王”。据《元史·朵儿只传》,“(至正)十四年,诏脱脱总兵南讨。中书省参议龚伯遂建言:‘宜分遣诸宗王及异姓王俱出’”。于是,朵儿只“领兵出淮南,听脱脱节制”。脱脱被解除兵权后,各地红巾军对官军展开反攻。与本文密切相关的是,至正十五年(1355),刘福通在开封拥立韩林儿为帝,建立韩宋政权。至正十七年(1357),刘福通派遣三路大军北伐。其中由关先生、破头潘、沙刘二率领的中路军于至正十八(1358)年攻陷上都,随后向辽阳行省进军。当时,朵儿只率领的军队并没有返回辽阳行省,而是奉命驻守扬州。[24]

至正十九年(1359)正月,红巾军攻克辽阳行省的治所懿州城,[25]随后进军“海、盖、复、金四州及辽阳路。所过杀掠、逃窜殆尽”。[26]危素指出,元廷调动东北边疆的军队南征是辽阳行省遭遇“红巾之乱”的重要原因:“当事者(中略)悉调东北之兵。兵虽集,而将帅不用命,独弱其力而劳其民。及盗由开平东去,焚掠无遗,而凶焰炽甚。向使先事属谋,责任行省以及诸王,训练甲兵,固守封筦,务农通商,以保乂东土,则祸患何至此极也!”[27]

红巾军进入辽西地区时,奉行的仍是其一贯的“流寇”主义策略。当关先生等人率领主力进入辽东之后,留在辽河以西的红巾军数量相对有限。至正十九年七月,奉命平叛的囊加歹、佛家奴、也先不花等率领探马赤军着手收复辽西地方。[28]同年冬季,官军收复了懿州城。[29]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佥枢密院事张居敬又收复了辽河以西的重要城市兴中州。[30]

至正十九年,关先生等人率领主力进入辽东地区之后,突然改变了行动策略。《庚申外史》载:关先生、破头潘“住居辽阳。贺太平当相位,奏用其子也先忽都。时也先忽都为詹士,以为总兵大将军,取辽阳。太平意谓关先生、破头潘在晋、冀、西京,历上都,军常无留行。其破辽阳,必不能守,可以取辽阳,则其子功成。至,则关、潘军日治战马,一无退意。也先忽都畏之,缩迹不前,竟溃而归”。[31]

在红巾军控制辽东大部分地区的三年里,辽东半岛的社会秩序遭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一些地方豪强为了保护家族财产和人身安全组织乡兵抗击红巾军。[32]《辽东志》在记述刘益集团据守的得利赢城时写道:“在复州城东八十里,元季土人筑之以避兵。”[33]该书又载:“高家奴团结乡民,结寨于老鸦山”;[34]“王哈剌不花团结民兵于复州”。 [35]刘、高、王三人皆不见于《元史》,参照他们或为“土人”,或“团结乡民”、“团结民兵”的行动,特别是刘、高二人据守的地方是远离复州、辽阳等较大城镇的山城或山寨,可知刘益集团、高家奴集团、王哈剌不花集团皆为豪强武装。

至正二十一年(1361)十月,关先生等率领红巾军主力十余万人进入高丽,豪强武装取代红巾军成为辽东社会的支配势力。至正二十二年(1362)正月,已经占领高丽京城的红巾军遭到高丽将领安祐、李芳实等人率领的二十万大军的围攻。在关先生、沙刘二等将领被杀,红巾军主力损失过半的情况下,破头潘率领余众“遁走鸭绿江而去”。[36]四月,撤入辽阳行省境内的红巾军遭到了高家奴集团的截击,破头潘被擒,四千多名红巾军将士战死。[37]失去主帅的红巾军在向西退却的过程中,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正月攻陷大宁,但在以也速为首的元军围剿下势力日衰。不久,逃离辽阳行省的红巾军余部在进攻上都时被孛罗帖木儿击溃。[38]

“红巾之乱”平定后,平叛官军与豪强集团逐渐演化为割据势力。《辽东志》载:

(明)太祖龙飞,剪除群雄,扫清六合,大兵方下幽冀。元丞相也速以余兵遁栖大宁,辽阳行省丞相也先不花驻兵开原,洪保保据辽阳,王哈剌不花团结民兵于复州,刘益亦以兵屯得利赢城,高家奴聚平顶山。各置部众,多至万余人,少不下数千,互相雄长,无所统属。[39]

上引《辽东志》将辽阳行省的割据势力分为两类,区分的方式是记载或漏载元朝授予的官职。被记录官职的是也先不花和也速,如前文所述,他们曾率领官军平定辽阳行省的“红巾之乱”。被遗漏官职的是刘益、高家奴、洪保保和王哈剌不花。《辽东志》载:“先是,高家奴团结乡民,结寨于老鸦山。至是,以其众袭破头潘擒送京师,以高家奴为辽阳行中书省平章事。寻征入朝,授翰林承旨。以洪保保代之”。[40]据此,高家奴、洪保保在平定“红巾之乱”后被先后任命为辽阳行省平章。据《明太祖实录》,刘益也是辽阳行省平章。[41]参照高、洪二人被封为行省平章的时间与刘益抗击红巾军时本为“土人”的事实,可知刘益被封为辽阳行省平章亦在平定叛乱之后。王哈剌不花的情况应该与高、洪、刘三人相似。也就是说,《辽东志》编纂者清楚地知道到刘、高、洪、王本为豪强,与本为朝廷命官的也速、也先不花不同,因此有意识地用漏载或记载官职的方式显示这些割据势力的区别。[42]

三、从豪强集团到卫所官军

在与红巾军的对抗中,辽东豪强不但巩固了他们在地方社会的支配地位,而且逐步发展成雄霸一方的割据势力。为了拉拢地方豪强,元廷采取了接受既成事实的策略,授予辽东豪强高家奴、洪保保、刘益辽阳行省平章的职务,豪强集团的头目亦获得了相应的官职。虽然这些豪强对地方社会的支配获得了国家赋予的正统地位,但他们根本不关心元廷的存亡,他们力图维护的只是他们在地方社会享有的既得利益。元廷曾设法削弱辽东豪强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如高家奴在被授予辽阳行省平章不久,元廷征召他入京担任翰林承旨,[43]这种做法与其后明廷迫使广东豪强何真离开广东的用意如出一辙。不过,从高家奴一直在辽阳地区活动分析:他并没有接受元廷的征召。

元明鼎革之际,辽东的豪强集团不但没有出兵勤王,反而展开了激烈的兼并战争。首先高家奴、刘益与也先不花、纳哈出联合行动,攻破了洪保保据守的辽阳城。辽阳的人口、财产被各路军马洗劫一空,[44]失去根基的洪保保收集残部归附刘益集团。此后,刘益集团又吞并了同处辽南的王哈剌不花集团。洪武初年,辽东出现了高家奴集团与刘益集团双雄并立的局面。《明太祖实录》载:“元主之北走也,辽阳行省平章高家奴闻之集兵老鸦山,而平章刘益亦集兵屯盖州之得利嬴城。二兵相为声援,以保金复等州,顾望欲为边患。”[45]

当时,刘益集团与高家奴集团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威胁。一方面是势如破竹的明军;另一方面是雄踞金山一带的,东北边疆最为强大的纳哈出集团。洪武三年(1370)四月,元朝的最后一个皇帝脱欢帖木儿病逝。五月,明军北征沙漠,李文忠率军攻克应昌,擒获“元君之孙买的里八剌及后妃、宝册,省院诸官”。九月,朱元璋认为收复东北边疆的时机已经成熟,遣官“诏谕辽阳等处官民”。[46]刘益审时度势,决心以金、复、海、盖四州之地归顺明廷。[47]洪武四年(1371)二月,刘益的部下董遵等人抵达京师,向朱元璋进献降表、辽东州郡地图和刘益集团兵马钱粮的数额。朱元璋下令,将刘益集团改编为辽东卫,任命刘益为指挥同知。[48]投靠刘益的洪保保因为没能获得明廷的封赏而怀恨在心,不久即发动叛乱将刘益谋害。刘益部下张良佐、房暠率众平乱。他们虽然没能擒获洪保保,但将其同党马彦翚等人捕获并处死。[49]

刘益被杀是明廷将刘益集团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转折点。在此之前,明廷虽然将刘益集团改编为辽东卫,但实际上还无法控制这个豪强势力。刘益被杀后,平定叛乱的张良佐等人奏请将此前明廷派往辽东的断事官吴立留在辽东“镇抚军民”。朱元璋下令:“吴立、张良佐、房暠三人为辽东卫指挥佥事,其余将校从本卫定拟职名具奏闻铨注,军人俾隶籍”。[50]至此,明廷派遣的官员吴立成为辽东卫的最高武官之一,辽东卫从指挥以至百户的武官指挥系统得以建立,辽东卫军士亦确立了军籍身份。上述变化意味着刘益集团的性质已不再是豪强势力,而是隶属于国家的卫所官军。与此同时,根据明朝的军户制度,刘益集团的家属亦成为隶属于国家的军籍人口。

由于纳哈出集团的存在,明廷并没有将张良佐等人调离辽东,而是有意识地利用他们巩固明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在军事方面,洪武四年七月,定辽都卫进入辽东后,辽东卫隶属于都卫。洪武五年(1372),辽东卫跟随定辽都卫北上击溃高家奴集团。随后,辽东卫与定辽都卫一道驻守辽阳城,并改称定辽后卫。[51]洪武八年(1375),原辽东卫开始负责盖州的军事防御。据《明太祖实录》,本年十二月,“纳哈出寇辽东”。“都指挥使马云等探知纳哈出将至,命盖州卫指挥吴立、张良佐、房暠等严兵防守”。[52]至迟在洪武九年(1376),驻防盖州的原辽东卫的名称正式由定辽后卫改为盖州卫。[53]

张良佐等人在行政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解缙所撰《张盖州耆德记》载:

盖州,古之盖牟城也。地颇寒苦,而当要冲,渡海往来,必经此,辽东恃此为重镇。良佐治之余四年,抚循其人甚有威惠。太祖闻之,召见慰劳赐赉甚厚,且有诏奖谕。以久官斯土,素善抚循,复归盖州。[54]

据此,张良佐在当时海上交通的必经之地盖州兼管地方行政,他治理盖州民众“甚有威惠”。此外,洪武十六年(1383),张良佐与同为盖州卫指挥的吴立一起修建了盖州卫卫学。[55]洪武二十一年(1388),张良佐奉命率领盖州卫军士前往沈阳协助修建沈阳城。[56]

在明军与纳哈出集团对抗期间,明廷对张良佐等人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洪武七年(1374),房暠、张良佐先后奉命赴南京觐见朱元璋,[57]即是明廷控制这两位地方豪强的举措。同年,明廷命张良佐之子张时入京为“散骑”,此举颇有将张时当作人质的意味。

纳哈出集团归降后,明廷决意削弱张、房二人在地方社会的权力基础。洪武二十五年(1392),明廷将张良佐与房暠分别调往复州卫和东宁卫,[58]使他们离开由其旧部组成的盖州卫。由于史料限制,房暠对将其调往东宁卫的态度和反应不得而知,而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则为考察张良佐的应对策略提供了珍贵的线索:

二十五年壬申,调复州卫掌卫事,其治如盖州。复出塞征讨,得病始还。以翔入见,太祖悯其老病,不能造朝慰谕,即许代其职,仍掌复州卫。三十一年戊寅,调翔金州。于是,翔亦嗣守十有六年矣。其祖父与家属八十余口遗其老于盖州,尚康强无恙也。[59]

解缙云“(张翔)请余记其乃祖之耆德,将归以为寿”,又云“余职太史”,[60]表明此时解缙尚未获罪离开京师。据《明太宗实录》,永乐五年(1407)二月,“黜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为广西布政司右参议”。[61]因此,解缙撰写《张盖州耆德记》至迟不能晚于永乐五年。据上引史料中的“翔亦嗣守十有六年矣”逆推十六年恰为洪武二十五年(1392)。由此可知:洪武二十五年明廷将张良佐从盖州调往复州不久,张良佐即以“老病”为辞请求明廷允许其孙张翔代替他出任复州卫指挥。所谓“老病”不过是他想留在盖州的借口,因为直到永乐五年张良佐仍“康强无恙”。

虽然张良佐以提前退职表示自己的不满,但明廷还是达到了预期目的。承袭张良佐官职的张翔只能在复州卫、金州卫任职,而不能在由张良佐旧部构成的盖州卫任职,张氏家族失去了在地方社会的权力基础。不过,明廷对张良佐的功绩还是颇为肯定的,在张良佐辞世之后为他建立了广威将军祠,命“守土官春秋致祭”。[62]

与刘益集团不同,不肯主动归顺的高家奴集团被明军击溃。高家奴在逃脱后只身来降,明廷任命高家奴为辽东指挥佥事。《明太祖实录》未曾记载高家奴具体是哪个卫所的指挥佥事。[63]《高丽史》“自定辽卫赍高家奴书还”的记载,[64]虽仍不能确定高家奴究竟在哪个卫所任职,却提供了高家奴在辽阳地区的某个卫所任职的线索。当时辽阳地区共有三个卫所,即定辽左卫、定辽右卫、定辽前卫,这三个卫所主要由内地军士组成,[65]高家奴无法像张良佐、房暠那样在当地的军事、行政方面中发挥重要作用。

由于高家奴与高丽王国素有交往,明廷多次令高家奴从事与高丽的交涉活动。鉴于当时高丽与北元暗中交好的情况,在明廷授意下,高家奴在洪武九年以明朝卫所武官的身份致书高丽,试图缓和明丽关系。高家奴在信中强调纳哈出、王保保等人乃“几战败将,何足为论。旦夕我大军四面云集,至彼如劲风之扫败叶,临时虽悔何及”。他还特意提及了他与高丽方面的旧交:“我想着前元时分与王普颜帖木儿共同策应,杀沙刘二、破头潘,那其间王京官人每多信从我来。今日、前日何异?”[66]洪武十九年(1386),明廷派遣高家奴等人“以绮段布匹市马于高丽”。[67]高家奴等人此行还负有索回避难人口的使命。洪武二十年(1387),在高家奴等人的斡旋之下,“高丽因送所市马,遂以辽沈流民奈朵里不歹等户四十五,口三百五十八来归”。[68]

被击溃的高家奴部众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变迁的过程中,被收编为卫所军士,其家属成为卫所体制下的军籍人口。[69]

四、余论:辽东的社会变迁

由于记录元明之际基层社会的文献资料极度匮乏,研究者很难细致地考察这一时期的社会变迁。可行的研究路径,或许是透过传世文献复原与重要社会群体相关的历史事件,充分理解这些事件的历史蕴涵并从中抽取能够重构社会变迁的重要线索。本文关注辽东豪强集团的用意,就是透过这个社会群体探究元明之际辽东的社会变迁。

自汉末至辽金,辽东的华夏族群逐渐沦为少数族群,再加上清末以来内地人闯关东的历史记忆通常使人们忽略了明代辽东都司以华夏族群为主体的历史事实。[70]意识到辽东都司以华夏族群为主体的学者,又将上述事实归结为洪武大移民的结果。[71]然而,元明之际割据辽东半岛的刘益集团以华夏族群为主体,说明元代曾有大批内地移民迁入辽东半岛。这个群体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两个来源,一是被强行迁入的新附军及其家属的自然繁衍,一是自主迁入的移民及其后裔。高希凤一家的个案表明,到了元朝末年,部分内地移民已经由辽东半岛进入辽阳地区。

大批内地移民在元代迁入辽东半岛改变了当地社会的族群分布格局,促进了当地的农业开发和贸易繁荣。这些内地移民有的从事海上贸易,有的进行土地开发,经营有方者凭借经济实力与个人威望逐渐成为在地方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豪强。在“红巾之乱”中崛起的豪强集团首领刘益、张良佐皆为内地移民后裔。

元明鼎革后,豪强集团先后被收编为卫所官军。然而,这只是地方社会从州县体制转向卫所体制的一个侧面。那些为数众多的,没有加入刘益集团和高家奴集团的内地移民后裔和土著居民,包括那些没有参与军事、政治活动的豪强,同样被卷入到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变迁的洪流之中。明廷利用抽垛政策,[72]将他们强行转化为卫所体制下的军籍人口。《辽东志》载:

壬子[洪武五年],复设辽阳府州县,以千户徐便统署府事。安集人民,柔来绥附,众咸得所。已而,罢府州县,籍所集民为兵。[73]

《明太祖实录》载:

[洪武六年六月]定辽都卫请设辽阳府、县治,(中略)从之,命吏部铨官铸印。寻罢置辽阳府、县。[74]

综合上述两条史料可知:洪武六年六月,明廷废除了设立不久的辽阳府和辽阳县,同时开始在辽东推行抽垛政策。

 

辽东的抽垛政策是如何运作的呢?《明太祖实录》载:

置东宁卫。初辽东都指挥使司以辽阳高丽、女直来归官民,每五丁以一丁编为军,立东宁、南京、海洋、草河、女直五千户所,分隶焉。[75]

参照上引《明太祖实录》“每五丁以一丁编为军”,与偰眉寿从明廷带回朝鲜的礼部咨文“为在逃洪武年间五丁原垛一土军应合取回”,[76]可知所谓“编”、“垛”与前引《辽东志》“籍所集民为兵”的籍,皆指将民户强行转化为军户的抽垛,而抽垛的原则是每五名成年男丁抽垛一人为军。

自洪武六年废除辽阳府、辽阳县,至洪武二十八年辽东半岛上的金、复、海、盖四个州县并入同名卫所止,[77]明廷通过抽垛政策逐步将在元代本为民籍户口的内地移民后裔与土著居民强行转变为军籍户口。

元代迁入辽东的移民后裔与土著居民在经历体制变迁的过程中,还要面对落籍辽东的内地官军所带来的社会压力。落籍辽东都司的内地官军主要有,洪武四年随马云、叶旺进入辽东的两万军士。[78]洪武十九,为准备与纳哈出决战而成立的沈阳中卫。[79]此外,最初戍守海运重要码头牛家庄的若干千户所,很可能也是由内地军士构成的,他们于洪武二十三年被调入开原地区,构成了辽海卫。限于本文的研究范围,下面只讨论落籍在辽阳地区和辽东半岛的马云、叶旺率领的明军。

洪武四年,随马云、叶旺进入辽东的明军往往携带家口。《辽东志》载:

闵氏,六安州人。夫刘智才任天宁翼万户。岁己亥,智才疾笃,谓闵曰:“吾殆不起,汝年少,慎择所从。”闵泣,以死自誓。智才卒,氏年二十八,无子,抚妾子如己出。洪武四年,以夫属军籍,渡海戍金州。颠危,苦节,以礼自防。傭纫以供衣食。守臣上其事,诏旌表其门。[80]

“己亥岁”为至正十九年,这也就是说在洪武四年明军征辽时,刘智才已经故去十二年之久。由刘智才死后闵氏“抚妾子如己出”推断:刘智才的庶子可能未满十六岁。然而,当事官吏仍然命守寡十二年的刘智才之妻闵氏“渡海戍金州”。以常理推断,刘智才之妾及其妾所生之子亦应与闵氏同行。闵氏的例证表明:只要户籍隶属于肩负征辽使命的卫所,即使是孤儿寡母亦必须从征。由此推断:进入辽东的内地军士不是2万人而是2万户。洪武五年,攻克辽阳后,这2万户新移民皆在辽阳地区居住。洪武七年,2千户新移民被调入金州,[81]1万8千户仍在辽阳。纳哈出归顺后,在辽阳和金州的新移民又有一些人户被调往辽西,其具体户数已无从估算。可以确定的,是辽阳地区仍是落籍官军最主要的居住地。

对于元代迁入辽东的移民后裔与土著居民来说,不同的社会阶层面对着不同的压力。普通民众虽然在抽垛为军后获得了开垦50亩屯田的权利,但在内地军士的压力下,他们只能获得相对较差的土地。对于在元明之际没有参与军事、政治活动的豪强而言,问题就更为复杂了。在卫所体制推行的过程中,卫所武官逐渐取代了豪强在地方社会的支配地位。这些卫所武官,大多数是落籍辽东的内地武官。作为拥有官籍身份的新移民,[82]他们在扩张自己产业的过程中,势必会在不同程度上侵夺没有官籍身份的豪强的财产、土地和依附人口。

不过,没有官籍身份的豪强被彻底边缘化也经历了一个过程。至少在永乐初期,他们在地方社会中还保有一定的势力。刻于永乐年间的旅顺天妃庙碑载:

永乐丙戌春三月,推诚宣力武臣保定侯(按:孟善)以巡边阅庙,睹其事。召其郡之耆旧,谓曰:“天妃圣母,海道敕封之灵神也,克庇于人,食民之祭,往昔然矣。今之渡鲸波而历海道者,莫敢不致祭敬于祠下,咸蒙其祐。今欲重新创造,汝辈其效勤焉。”众曰:“诺。”于是,捐帑输金,鸠工抡材,兴工于永乐丙戌之二月二十六日,毕工于永乐丁亥之八月十五日。[83]

这里所谓的“耆旧”指的就是那些没有官籍身份的豪强。据上引碑文,永乐四年(1406),辽东总兵官孟善在金州卫所辖的旅顺口重修天妃庙时,仍然需要借助这些豪强的力量。耐人寻味的是,这些豪强迫于总兵官的压力才出钱赞助重修天妃庙的工程。

最后,从历时性与共时性两个角度分析一下辽东的元明变迁。从历时性角度看,元代进入辽东的内地移民与洪武年间落籍辽东的内地官军构成了一股持续不断的移民潮,这股移民潮改变了华夏族群人口在当地属于少数族群的情况,最终使辽东都司形成了“华人十七,高丽、土著、归附女真、野人十三”的族群分布格局;[84]与此同时,从州县体制向卫所体制的变革,使得元代迁入辽东的移民后裔与土著居民被迫成为世代承担军役的军籍人户,没能获得官籍身份的本地豪强在卫所武官的排挤下逐渐失去了在当地社会的支配地位。从共时性角度看,元末的辽东、广东皆为豪强势力控制的地方社会。这就意味着,王朝鼎革之后,明廷面临着一个如何将身在边疆的地方豪强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棘手问题。在广东,明廷迫使何真集团的首领及部分头目离开广东,[85]设立卫所防范仍留在当地的豪强势力。[86]在辽东,刘益集团被转化为卫所官军,其家属被编为卫所体制下的军籍人口。在东北边疆的局势稳定之后,明廷又将原刘益集团首领张良佐、房暠调离由其旧部组成的盖州卫。从某种意义上说,豪强势力在边疆社会的崛起与这些地方豪强最终被重新纳入国家权力体系,是元明之际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面相。

【作者介绍】杜洪涛,1970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汉族,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明史、地方社会史。


[①]刘志伟:《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②]和田清:《明初の滿洲經略(上)》,载和田清:《東亞史研究(满洲篇)》,東洋文库1955年版,第270-271页;李健才:《明代东北》,辽阳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杨旸:《明代辽东都司》,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杨旸主编:《中国的东北社会(十四—十七世纪)》,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陈文石:《明代前期(洪武四年—正统十四年)辽东的边防》,载陈文石:《明清政治社会史论》,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第182页;丛佩远著:《中国东北史(第三卷)》,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534页。

[③] David M. Robinson, Empire’s Twilight: Northeast Asia under theMongols,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146.

[④]如果将本文的辽东理解为明代辽东都司辖境亦无不可,因为除辽阳与金、复、海、盖四州之外,辽东都司辖境并未出现豪强集团。

[⑤]关于刘益集团的相关问题,参见后文。

[⑥]《明太祖实录》卷61,洪武四年二月壬午,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2册,第1191页;《明太祖实录》卷66,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2册,第1241页。

[⑦]自先秦时代起,现代汉族的前身即常以“华夏”作为本族群的自称。在朱元璋讨伐元朝的《谕中原檄》中更使用了“华夏族类”的概念(程敏政辑《皇明文衡》卷1《代言》,《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书店1989影印本,第332册,第2上页)。在现代学术史的脉络里,陈垣早已为使用华夏指代汉族的前身做出了示范。他在其名著《元西域人华化考》中使用的是华夏的简称“华”,而不是“汉”。王明珂颇具影响力的专著《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更使得华夏族群成为了较为通行的概念。

[⑧]北方族群指在近代民族形成之前,生活在中国北方(按:包括东北)的少数族群。

[⑨]《元史》卷169《贾昔剌》,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第13册,第3971页。

[⑩]《元史》卷100《兵三》,第9册,第2565页。

[11]张克敬:《大连金州张成墓志铭》,载王晶辰主编《辽宁碑志》,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5-86页。

[12]张克敬:《大连金州张成墓志铭》,载王晶辰主编《辽宁碑志》,第86页。

[13]危素:《危学士全集》卷10《黄孝子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集部第24册,第783页。

[14]宋濂:《宋学士文集》卷33《题李节妇传后》,《四部丛刊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影印本,第5上页。

[15]《明太祖实录》云:“昔辽左之地,在元为富庶。”《明太祖实录》卷145,洪武十五年五月未著日期,第4册,第2283页。

[16]程樗:《大连旅顺天妃庙碑》,载王晶臣主编《辽宁碑志》,第224页。

[17]《明太祖实录》卷67,洪武四年七月辛亥,第2册,第1254页;同治《徐州府志》卷22上之中,《中国地方志从书》,成文出版社1970年影印本,第671页。

[18]解缙:《张盖州耆德记》,载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辽海丛书》,辽海书社1931-1934年整理本,第8上页。

[19]《金史》卷25《地理中》,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2册,第610、614页;《大明一统志》卷18《徐州府》,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天顺五年刻本。关于《大明一统志》的版本问题,参见杜洪涛:《〈大明一统志〉的版本差异及其史料价值》,《中国地方志》2014年第10期。

[20]《明太祖实录》卷144,洪武十五年四月丙午,第4册,第2269-2270页。

[21]关于高家奴集团参见后文。

[22]刘益集团的首领张良佐家族的人口多达八十余人,是典型的大家族。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23]危素:《危学士全集》卷5《送札剌尔国王诗序》,第698页。

[24]《元史》卷139《朵儿只》,第11册,第3355页。

[25]《元史》卷45《顺帝八》,第4册,第946页。

[26]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页。

[27]危素:《危学士全集》卷5《送札剌尔国王诗序》,第698页。

[28]《元史》卷45《顺帝八》,第4册,第948页。按:《元史》原文为“进征辽阳”。参照下文将会提到的元军于至正十九年年底才收复懿州城;至正二十年方收复兴中州、义州等记载,可知《元史》“进征辽阳”之“辽阳”泛指辽阳行省而不是特指辽阳城。和田清、陈文石误将此处的“辽阳”理解为辽阳城,并且在没有直接史料支撑的情况下做出了至元十九年囊加歹、也先不花、佛家奴等围攻辽阳城,红巾军战败后分东、西两路遁走等与史实不符的论述。和田清:《明初の滿洲經略(上)》,载和田清:《東亞史研究(滿洲篇)》,第265-266页;陈文石:《明代前期辽东的边防》,载陈文石:《明清政治社会史论》,第182页。

[29]《元史》卷140《太平传》,第11册,第3371-3372页。

[30]《元史》卷45《顺帝八》,第4册,第950页。

[31]权衡:《庚申外史》,《丛书集成续编》,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影印本,第277册,第156页。

[32]如刘益集团首领张良佐的家族有八十余口,是典型的大家族。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33]嘉靖《辽东志》卷1《地理志》,第31上页。

[34]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页。

[35]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7下页。

[36]郑麟趾:《高丽史》卷40《恭愍王三》,国书刊行会1977年整理本,第1册,第603页。按:中国方面的史料对红巾军主力在高丽战败的记载与朝鲜史料有所不同,《辽东志》言“高丽人谋杀关先生,破头潘遁还”。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页。

[37]郑麟趾:《高丽史》卷40《恭愍王三》,第1册,第604-605页。

[38]《元史》卷46《顺帝九》,第4册,第962、963页;同书卷142《也速传》,第11册,第3402页。

[39]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7下页。

[40]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上页。需要说明的是,据《高丽史》,至正二十二年四月,“辽阳行省同知高家奴邀击红贼”,五月,“辽阳行省平章高家奴遣使来请兵”。表面看来,高家奴原为行省同知,至正二十二年五月晋升为辽阳行省平章。然而《高丽史》在至正二十六年七月称高家奴为“辽阳平章”,同年十二月称他为“辽阳省同知”,可见《高丽史》中行省同知与行省平章实际上并无区别。参照前引《辽东志》元廷封高家奴为辽阳行省平章在擒获破头潘之后,可知《高丽史》所谓“辽阳行省同知高家奴邀击红贼”是在记述中提前使用了高家奴事后获得的官职。除上述四条记载之外,《高丽史》关于高家奴在元代的官职还有一条记载,即在至正二十一年时称他为“辽阳省总官”,这个不伦不类的官职,很可能是高家奴的僭称。郑麟趾:《高丽史》卷40《恭愍王三》,第605页;同书卷41《恭愍王四》,第625页;同书卷39《恭愍王二》,第601页。

[41]《明太祖实录》卷76,洪武五年九月丁巳,第2册,第1396页。

[42]《辽东志》始修于永乐十一年,在初次修纂的过程中,纂修官曾派人寻访故老,掌握了大量元明之际的口述史料。因此,《辽东志》关于明初史事的记载是值得珍视的。参见杜洪涛《〈辽东志〉探微》,《欧亚学刊》第13辑,2015年。

[43]参见前文。

[44]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下页。

[45]《明太祖实录》卷56,洪武三年九月未著日期,第2册,第1099页。

[46]《明太祖实录》卷56,洪武三年九月未著日期,第2册,第1099页。

[47]郑麟趾:《高丽史》卷43《恭愍王六》,第643页。

[48]《明太祖实录》卷61,洪武四年二月壬午,第2册,第1192页。

[49]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下页。按:和田清将洪保保谋杀刘益视为亲元派与亲明派的斗争,陈文石将该事件解释为汉人与蒙古人的冲突。然而,上引《辽东志》明言:“以爵赏不连,怨益卖己,遂谋杀益。”因此,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值得商榷。和田清:《明初の滿洲經略(上)》,载和田清:《東亞史研究(满洲篇)》,第280页;陈文石:《明代前期(洪武四年—正统十四年)辽东的边防》,第186页。

[50]《明太祖实录》卷66,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2册,第1243页。

[51]关于辽东卫,曾驻守辽阳和改称定辽后卫,参见嘉靖《辽东志》卷1《地理志》,第2上页。

[52]《太祖实录》102,洪武八年十二月未著日期,第3册,第1727页。

[53]《太祖实录》110,洪武九年正月辛亥,第3册,第1819页。

[54]解缙:《张盖州耆德记》,载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55]嘉靖《辽东志》卷2《建置志》,第21下页。

[56]嘉靖《辽东志》卷5《官师志》,第41下页。修筑沈阳城的时间,参见嘉靖《辽东志》卷2《建置志》,第4下页。

[57]《张盖州耆德记》没有记载朱元璋征召张良佐的时间,据《明太祖实录》推断应为洪武七年。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明太祖实录》卷93,洪武七年十月癸卯,第3册,第1267页;《明太祖实录》卷87,洪武七年正月己巳,第3册,第1543页。

[58]嘉靖《辽东志》卷5《官师志》,第41下页。《官师志》未载二人被分别调往复州卫与东宁卫的具体时间,但据解缙所言,张良佐被调至复州在洪武二十五年,房暠被调往东宁卫的时间应该与此相近。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59]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60]解缙:《张盖州耆德记》,嘉靖《辽东志》卷7《艺文志》,第8上页。

[61]《明太宗实录》卷64,永乐五年二月庚寅,第7册,第910页。

[62]嘉靖《全辽志》卷4《典礼志》,《辽海丛书》,辽海书社1931-1934年整理本,第45下页。

[63]《明太祖实录》仅云“指挥佥事高家奴”,未说明他究竟是哪个卫所的指挥佥事。《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十二月戊子,第4册,第2714-2715页;同书卷181,洪武二十年三月癸酉,第4册,第2731页。

[64]郑麟趾:《高丽史》卷133《辛禑一》,第3册,第686页。

[65]参见杜洪涛:《明代的卫所体制与辽东社会》,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系,2014年,第41-42页。

[66]郑麟趾:《高丽史》卷133《辛禑一》,第3册,第686页。

[67]《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十二月戊子,第4册,第2714-2715页。

[68]《明太祖实录》卷181,洪武二十年三月癸酉,第4册,第2731-2732页。

[69]详见后文。

[70]何炳棣认为,大量移民涌入东北是近代的事情。直至晚清东北地区的人口仍然“十分稀少”,在明代仅有“数量有限”的汉人在东北的几个城市中定居。何炳棣著,葛剑雄译:《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86页。

[71]曹树基认为,辽东都司总人口是50万,其中华夏族群人口是35万,这些35万人都是明代迁入的内地人口。葛剑雄主编,曹树基著:《中国移民史》第5卷《明时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81—282、278-279页。

[72]所谓抽垛是一个历史概念,亦称抽丁垛集。如,《明会典》有“抽垛军”、“抽丁垛集军”的记载。本文之所以不使用学界通行的垛集和抽籍的概念,是因为在通行的观念中垛集是按户征兵的方法,抽籍是按丁征兵的方法,但这种观点与下文所引史料“五丁垛一”不符。《明会典》卷129《兵部十二》,第666页;同书卷154《兵部三十七》,第786页。

[73]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第7下页。

[74]《明太祖实录》卷83,洪武六年六月戊戌,第3册,第1485页。

[75]《明太祖实录》卷178,洪武十九年五月癸亥,第4册,第2699页。

[76]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7页。

[77]关于金、复、海、盖四个州县至洪武二十八年才并入同名卫所,参见杜洪涛:《明代辽东与山东的关系辨析——兼论地方行政的两种管理体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第1期。

[78]杜洪涛:《明代的卫所体制与辽东社会》,第68页。

[79]当时,明廷从河南、山东调来10328人在沈阳成立了沈阳中卫和沈阳左卫。纳哈出归顺后,沈阳左卫成为京卫,沈阳中卫落籍辽东,《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八月辛丑,第4册,第2706页。

[80]嘉靖《辽东志》卷6《人物志》,第43上页。

[81]这两千户人口是在洪武七年调到金州的。《明太祖实录》卷87,洪武七年正月甲戌,第3册,第1544-1545页。

[82]官籍是历史概念,指武官家族的户籍。杜洪涛:《明代的卫所体制与辽东社会》,第83-84页。

[83]程樗:《大连旅顺天妃庙碑》,载王晶臣主编《辽宁碑志》,第224页。

[84]嘉靖《辽东志》卷1《地理志》,第21上页。

[85]刘志伟:《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

[86]陈春声:《明代前期潮州海防及其历史影响(下)》,《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本文原刊于《史林》2016年第1期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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