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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宇晨丨海关造册处:中国最早开展出版贸易的机构

海关造册处

# 摘要

海关造册处是中国近代具有现代意义的成立时间最早、跨越中国近现代存续时间最长的官办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早开展书刊对外贸易的出版机构。它在“西学东渐”的社会潮流中独树一帜,在进行大量本土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通过多种语言出版中国社会及文化相关出版物,同时利用现代化贸易手段在全球多地销售出版物,充当中西交流的文化媒介,对中国文化的全球性传播具有启示意义。本文根据近代海关文物、档案、资料,从造册处开展出版贸易的背景出发,将其通过经销商在世界多国建立经售关系的时间点提前至1882年,并概括其出版贸易活动的现代性、商业性、开放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 关键词

海关造册处;文化传播;近代海关;出版贸易


作者

邢宇晨,中国海关博物馆馆员。

本文刊发于《中国出版史研究》2021年第3期。



Customs Bookkeeping Office

海关造册处成立于1873年,是中国可考最早的具有现代概念的官办出版机构,也是最早开展书刊对外贸易的机构。在“西学东渐”的文化潮流下,海关造册处独树一帜,坚持通过多种语言出版中国社会与文化相关出版物,并通过具有现代意义的贸易方式将出版物推广向世界,在中西文化交流史和出版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目前,学术界对海关造册处开展出版贸易的研究尚属空白,对其开展出版贸易的起始时间认定也不准确。通过对海关文物、未刊档案、资料的研究,笔者初步厘清海关造册处开展出版贸易的时间并概括阐述其出版贸易活动特点,以求挖掘其对全球性文化传播的启示意义。

海关造册处出版贸易活动背景



中国近代社会西学东渐浪潮与出版业转型


中国近代社会百年变革为实用目的所驱使,晚清朝野目光集中于西方的科学技术,认为学习西方“长技”可利中华。因此西学书籍成为“西学东渐”的重要媒介,西方现代印刷技术也逐步输入,促使出版专业分工及现代报纸和期刊诞生,中国出版开始从传统向现代过渡,传统的前店后坊式生产和狭窄单一的出版流通形态开始发生质的改变。


这一时期,由于西学书籍翻译和著述在“西学东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三类官办出版机构中的外务类(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州广方言馆所办翻译印书机构)和军工制造类(如江南制造局和各地机器局所设出版印刷机构)注重引进和翻译西方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书籍,属于典型的“输入型”出版机构,代表了“西学”的主流趋势。


与此同时,海关与邮政类(以海关造册处为代表)作为第三类出版机构,却独树一帜,除了开创性发行中国首版邮票和各类统计报告,主要对外出版涉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与语言相关的书籍,形成了与另两种官方出版机构不同的“输出型”出版机构。由于成立于中国出版业转型期,出版物内容和服务对象又以输出为主,海关造册处的出版贸易活动更多地受到现代出版流通的影响,从而快速摆脱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形成具有现代出版特征的从编辑、印制到宣传、营销的完整的出版运营模式。


印刷技术条件与出版经营环境变化


海关造册处位于上海。上海成为首批通商口岸后,往返世界各地航线相继开通,成为全方位开放型城市。这种被动开放,给上海带来了资本、市场与劳动力,使之成为对内和对外贸易的中介与枢纽,并迅速完成对广州的超越,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重心。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上海城市定位的变化,导致江海关(上海)进出口监管业务量激增,促使海关造册处的建立并推动其对外出版贸易走向现代化、商业化、开放化、规范化。


同时,随着外国资本涌入,墨海书馆、美华书馆等一批外资文化机构相继在沪设立或迁入,外国人创办的代表新式传播媒介的报纸、期刊纷纷出现。从海关总署及中国海关博物馆保存的文物、档案中研究发现,自1859年至1865年可查的海关贸易统计册均委托西式印刷机构印制,且除厦门、广州等口岸在个别年份委托香港的德臣印字馆(A.Shortrede and Co.)印制外,其余均委托位于上海的北华捷报馆(“NorthChina Herald” Office)和望益纸馆(A.H de Carvalho)印制。其创始人或为上海第一家英文报刊的英国创始人,或为从东方最早使用新式印刷技术的地区——澳门先后迁居香港、上海的土生葡人,从事过专业排版印刷的工作。这些印刷机构都见证了19世纪中期为“开发上海”输入外国资本或印刷专业技术的过程。


近代海关人事与业务特性


随着江海关行政管理权的丧失,1859年李泰国开始行使“各通商口岸海关总税务司”职权,致使税务司制最终形成。在外籍税务司制施行的90年间,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关制改革”前,海关的行政、人事、业务管理权牢牢掌控在外籍总税务司和税务司手中,20余个国家的“洋员”参与到近代中国海关的管理中,除负责监管、征税、查私、统计业务外,还先后办理邮政、海务港务、海港检疫,创办同文馆、代办国际展览会和商标注册等事务。这一特殊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使造册处拥有雄厚的多语言、多学科的“作者”储备,在客观上便利了造册处接受西式出版理念、编辑印刷方式和出版贸易机制。


海关造册处及其出版贸易活动



海关造册处的设立与早期出版贸易雏形


1873年10月27日,“鉴于统计之重要,且近年来对江海关印书房及统计处之需求日益增多,亟须予以改革”,总税务司署决定将原设于江海关的印书房和统计处合并,成立总税务司署驻上海的造册处(英文名称Statistical Department),由税务司级别关员管理,标志着海关造册处的正式成立。


早在造册处成立以前,江海关和粤海关(广州)已于1859年率先开始出售本口岸编制的贸易统计。1860年起,汕头、天津、福州等地也相继开始编制贸易统计,并经过海关当局许可,以日报、月报、年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售。1864年2月,总税务司令各关统一将1863年贸易统计册送至上海,交由江海关税务司承办印制事务。但根据海关现存文物及档案分析,直至1866年出版的1865年各口岸贸易统计册方才经由江海关印书房(始称Imperial Maritime Customs Press,1868年前后改简称Customs Press)印制。江海关印书房印制的各口岸贸易统计册,仍由各口岸分别对外销售,但需向江海关支付印刷费用和所有对外售卖之所得。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海关出版机构从事出版贸易的雏形。


1869年,海关总税务司署在关于机构重组向各关征集意见的通令中,特别将出版业务列入口岸的特殊业务中,并对口岸是否有海关关联的印刷厂、印刷厂的员工类型、员工薪酬及年度运维费用等问题进行书面摸底调研,并得到除台湾打狗关以外全国各口岸海关的反馈。由此可以合理推断,在此次调研结果的基础上,因19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存在的海关贸易统计印刷需求、海关具体业务所需大量印刷品,以及江海关印书房代印业务力所不逮等诸多因素促成了海关造册处的成立。


海关造册处出版贸易活动肇始


从现有和未刊出版物版权信息来看,由于特殊的定位和出版物内容,海关造册处成为中国最早开展书刊对外贸易活动的出版机构,且这种出版贸易没有局限于出版物的货物贸易。19世纪中后期,随着近代海关监管、征税、缉私等核心职能业务量激增,以及在其“国际官厅”的定位影响下,海关兼办业务扩展加之总税务司赫德大力推动海关出版各类出版物,原有的造册处印刷(或江海关印书房代印)、各口岸负责销售印刷品的模式已经不适合海关发展与管理的需要。因此,海关总税务司署通过“三步走”,实现出版贸易正规化。


第一步,限制管控。由于海关各口岸获取及售卖造册处(或江海关印书房)出版物的历史较长且早期未进行相应约束,各口岸多存在将出版物随意赠予等情况。为规范管理、保证资金回流及后期出版贸易顺利开展,1875年海关造册处向各口岸税务司发布的第一份通启即明令不得免费分发年度贸易报告,且每年年底应报送代售造册处出版物的销售额。1879年造册处再次要求各关每年报送造册处出版物的库存、销售、上缴情况。


第二步,分类管理。1881年10月26日,总税务司署针对海关出版物的类型通令各关税务司,规定已发行的6类出版物中统计、专著(即特种)、杂项类可向公众出售,其他各类别为个人私用或公用出版物。后期,又增加了他类和部分关务类出版物允许销售。

图1  造册处印有经销商名称的图书局部图


第三步,委托经销。1882年2月2日,总税务司署针对海关出版物分发、保管及使用通令各关税务司,指出待所有内部分发、赠予完毕后,造册处将剩余可售出版物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留作库存,一部分在上海、香港与日本公开出售,另一部分送往伦敦出售。而将上海、香港与日本归为一体的组合模式,恰好与造册处亚洲区域独家代理发行商——别发印书馆的经销渠道[即上海、横滨(日本)、香港]吻合(见图1),而别发印书馆也是当时可考唯一同时在中国香港、中国上海、日本横滨建立公司的出版贸易机构。

图2  别发印书馆最早的经销证明


由此可以推断总税务司关于将出版物分为三部分出售的通令颁布之日,即1882年2月2日,别发印书馆的经销商地位已得到官方认可。而更直接的证据来自1882年7月12日造册处通启,明确指出1881年的贸易报告经由别发印书馆对外销售并规定统一售价(见图2),将最早的海关明确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图书的行为提前至1882年。


海关造册处出版贸易活动的特点


与中国传统出版活动相比,海关造册处建立后开展的出版贸易活动稳定、规范,出版贸易范围已扩展到世界。通过对海关文物、未刊档案、史料的研究,其具有现代意义的出版贸易活动呈现明显的现代性、商业性、开放性和规范性等特征。


现代性


近代以前,我国出版行业仍普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图书编撰、编辑、印刷、发行等环节尚未形成专业化分工。海关造册处设立之初,其出版活动即在出版理念、出版流程、出版技术手段、出版效果和出版管理运营等方面表现出现代出版的特征,其相应开展的出版贸易活动也如是。


一是分工明确。海关造册处由文案公事房和印书房组成,各房有明确的专业分工,从事内容编辑,出版物制作和发行营销的人员、部门或机构各司其职,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合。造册处设置税务司,职位等同于当代出版社中的社长,并行使总编辑职责,实施整体质量管理内容把控;副税务司(总办)等同于当代出版社中的责任编辑;供事等同于编辑助理和发行业务主管,与经销商的具体对接即由供事完成;印书房主办等同于技术总监,承担出版物的版式设计、排版、印制、印装质量检查,以及纸张材料等管理。


二是贸易形式多样化。与现代出版活动相似,海关造册处贸易活动不仅包含货物贸易,还涉及早期版权贸易和著作权交易,通过许可或转让形式授权其他出版机构出版图书。例如1884年造册处出版的《中国音乐》由北平的法国书店和美国的典范书重印有限公司先后再版;1886年造册处再版了英国伦敦特鲁纳出版社(Trubner & Co)出版的威妥玛著《语言自迩集》;1888年海关造册处出版的《光绪十三年之土药》同时由英国伦敦P.S.King& son出版社以法文出版;1884年授权英国伦敦的威廉·卡洛斯父子公司(William Clowes and Sons,Limited)出版1884年伦敦国际卫生博览会中国展品目录;1904年,委托美国圣路易斯的沙克罗斯出版社(Shallcross Print)出版路易斯安娜(圣路易斯)商品博览会中国展品目录,版权归海关所有;等等。


商业性


海关造册处的出版活动是官方的商业经营活动,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不断扩展经销渠道并遵守契约精神、注重市场培育,从内容编辑、排版制作到国内外发行营销均较符合商业运作规律。


一是公开出版的出版物有明确的市场定位。近代海关的职能和业务决定了造册处出版物中西交流文化传媒的属性。其受众主要是各国政要部门、公共文化与卫生机构等,以及希望研究、学习、了解中国社会与文化的中外人士。出版物的主题和发行范围由总税务司署审定,与同一时期注重“西学东渐”的其他官办出版机构外国人口译、中国学者笔录加工不同,造册处出版物的作者多是洋人税务司、各级洋员和外国学者。加之,造册处是“中国最早具有外文排字能力”并“拥有训练有素的职员,新式的印刷设备”的出版印刷机构,出版物有中外多种文字版本或中英文对照版,因此,在服务市场受众方面有更好的准确性和适应性,出版物市场销售效果更好。


二是不断扩展经销渠道并遵守契约精神。从组织机构设立到出版流程管理,海关造册处严格遵守现代商业活动的规则。除了在涉及出版贸易的活动中安排固定人员、固定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在1882年委托有实力的经销商别发印书馆负责国内书籍经销后,造册处又多次强调出版物只由别发印书馆独家代理发行。在强调契约精神、维护渠道经销商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也使造册处的出版贸易活动规范有序。此外,根据公开出版物的属性和经营需要不断扩展经销渠道,后期还通过沪报、壁恒洋行、天津印字馆、商务印书馆、伊文思图书有限公司、中美图书公司、内山书店、平法文图书馆、津法文图书馆等机构在上海、香港、北京、天津等地销售书籍。


三是注重市场培育。市场培育是现代出版的重要特征,出版机构往往通过出版物选题的设计、出版运作及有针对性的宣传促销手段,构建销售渠道,培养消费者,以培育消费市场。如前所述,海关造册处除了通过版权贸易和不断开拓销售渠道以培育市场之外,在商业运作方面,还通过赠书扩大机构和出版物的影响力。赫德曾指示造册处向海关驻伦敦办事处邮寄每种出版物25本、每期《海事通告》50本,除固定寄给欧洲、美国的份额外,由该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以总税务司的名义寄给应该知道海关总税务司署“继续存在和工作情况的报社、杂志社、社团和官府部门”。而根据《海关造册处赠书名录》等档案资料统计,海关造册处的赠书遍及世界多个国家政要部门、公共文化机构和个人。仅以1890年为例,造册处出版的统计类、特种类、他类和关务类部分图书除提供给国内外官员、政要、医师外,还分发给国内及亚洲、欧美的公共机构(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大学等)、报刊机构,其中国内机构28家、国外机构107家。


开放性


图书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出版物。春秋战国以后,图书突破了官府秘藏而走向社会,从王室专有逐渐演变为上层社会私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也逐渐以商品的形式进入社会流通领域。然而由于重农抑商政策以及地域、交通诸因素的影响,我国传统图书辐射范围有限。海关造册处建立时,被迫打开国门的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按照现代出版企业方式管理的海关造册处,其出版贸易活动并不局限于上海一地和中国一国,而是面向世界,成为近代中国海关传播中国文化与信息、保持中西沟通交流的窗口。由于造册处出版物作者独特的语言覆盖面和文化背景,出版物内容的广博性、视角的独特性、形式的新颖性,以及以西式书籍呈现的出版物物态形式,都为海关造册处出版贸易的开放性提供了契机和可能。


如1884年海关洋员编纂的关于音乐的调查报告《中国音乐》,介绍了中国音乐史以及中国音乐、乐器的类型与特点,还利用西方乐谱和语言记录了当时上层社会和民间流行的音乐与歌曲,配有精美的版画和生动的图示(见图3),让西方人对中国音乐产生形象的认识与理解。又如1870年底,总税务司通令各关医官每半年上报当地卫生和流行病等情况,并由专业医学人员编辑出版《医学报告》,至1911年出版超过300万字。根据海关档案记载,《医学报告》除了在国内流通,还发往亚洲和欧美的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院、媒体等,并曾获得世界权威医学刊物《柳叶刀》的认可和流行病信息引用。

图3  《中国音乐》插图


此外,造册处历年出版的《中国沿海及内河航路标志总册》《中国沿海灯塔志》《气象观察与东南风暴》,以及《中国麻类考》《东省大豆论》等科学类出版物,《圣谕广训》《语言自迩集》《铅椠汇存》《南京方言指南》《中国官话口语英汉词典》《中国隐喻手册》等语言文化类出版物都是以出版与中国相关的书籍为目标,显示了与当时社会“西学东渐”热潮不同的文化态度,使西方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认识更客观、全面。


规范性


无论是出版贸易管理职责,还是出版物发行的类型、发行范围、发行量乃至出版物的定价,海关造册处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


一是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规范。根据《造册处运作程式》对造册处工作的职责划分和描述,造册处税务司的职责之一是确定出版物的发行量,并在特殊位置或第一页标记数字;特种出版物或文本的发行量通常按照总税务司的指示要求确定;定期出版的出版物或文件发行量根据库存消耗情况确定。《造册处运作程式》还规定造册处高级供事负责编制、保管出版物发行单和存货簿,供事还需要提供订货单,落实出版物经销事宜。


二是出版物管理规范。如前文对部分造册处通启、总税务司通令的分析,总税务司署针对海关出版物的划分、分发、保管及使用等情况,对出版物销售的类别、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造册处也规定各关每年都必须上报出版物库存、销售、转账到造册处账户的情况。


三是出版物价格管理规范。为了经营管理的便利,造册处对出版物价格进行了较严格的管理,并通过通启下发。如1875年3月20日规定各种出版物的销售价格;1877年2月21日宣布出版物降价;1887年5月30日规定出版物定价必须刊印在英文版的书名页和中文版的封底。而同年出版的刊物,如英文版《气象观察与东南风暴》的书名页上即开始印刷图书定价,其他系列的图书也依规开始标价。这一系列的规范要求为造册处出版物贸易持续且有序的开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结   语


海关造册处出版贸易活动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出版活动本身。从社会与文化层面而言,海关造册处在“西学东渐”的文化潮流下,进行大量的中国本土性调查与研究,坚持通过多种语言文字出版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动态以及中国文化和汉学相关出版物,表达了不同的文化选择和文化态度。同时,利用经销商在全球多地销售扩大传播范围及影响力,充当中西交流文化媒介,促进西方更客观、全面地了解中国。


此外,海关造册处通过出版贸易活动也充分借鉴西方经济制度、现代统计规范、现代出版规范,并大量运用先进的出版技术,为中国出版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对认识出版活动的作用以及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文化传播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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