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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明 | 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

内容提要:本文是对经济史学理论的研究。全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谈历史观,回溯经济史学史,介绍西方的历史哲学,比较中西方的历史观,探究理性发展的道路,对理性主义作了反思。第二部分着重探讨经济史方法论问题,其中包括实证主义与相关问题、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结构主义和整体史观、经济计量学方法、新制度学派经济史理论,并阐发了经济发展、制度变迁和社会与文化思想变迁的关系。

原文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03期

一、历史观

(一)引子:经济史学小史

      在西方,经济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19世纪后期从历史学中分立出来的。其分立,是因为经济学已发展成为系统的理论,原来历史学中的经济内容,可以用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和解说了。

      19世纪,西方历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是以兰克(Leopold von Ranke)为首的史学,被称为历史主义学派(historismus)。他们强调历史世界与自然世界不同,自然世界是普遍一致的,历史则有个性,一国的意识形态、制度、价值观完全受自己的历史发展所决定。他们认为历史学就是要真实地再现和理解过去,所以十分重视历史文献的考证,因而是实证主义的史学。他们十分重视历史事件,详述事件经过,用因果关系联系起来,成为叙述式的史学。在19世纪后期,经济史从历史学中分立出来以后,虽然是用经济学理论解释历史,但仍保持着历史主义的特点。如英国的阿什莱(Williams J.Ashley)认为经济学原理不能普遍有效,应用于本国社会需作修正,并需作出历史评价。坎宁翰(William Cuningham)强调经济变动中的政治、心理因素,不能废除传统的史学方法。以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为首的德国历史学派,是当时经济史学中一个重要学派,提出经济发展阶段论,并强调作历史评价。总之,在19世纪,经济史虽已成为独立学科,但仍主要属于历史学领域。1880年代牛津、剑桥大学开设经济史课程,都在历史系,属人文科学,相沿至今。法国、德国大学一般不专设经济史学科,也是在人文学院讲授。惟美国,经济史课程多设在经济系,亦有设在历史系者。

      到20世纪初,已有专用经济学理论研究经济史者,如瑞典的赫克舍尔(Eli F.Hecksher),并认为历代经济史的研究都应从供给与需求入手。但多数经济史学者仍坚守实证主义原则,惟因边际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兴起,研究范围扩大,并更多注重要素分析和数据资料。如克拉潘(John H.Clapham)的英国经济史即以考证严密、数据精确著称;托尼(Richard H.Tawney)的英国经济史以人口、土地、价格的深入考察闻世。美国的米切尔(Wesley C.Mitchell)、厄什(Abbott P.Usher)善于将经济理论与统计资料结合,对经济发展的研究作出贡献。荷兰的丁伯根(Jan Tinbergen)创行计量经济史和经济周期论。同时,个性的国别史之外,也向通史发展。汤普逊(James W.Thompson)的《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各创理论特色的桑巴特(Werner Sombart)的《现代资本主义》、《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和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都名盛一时。

      二次大战后,西方发生史学革命,实证主义受到怀疑,历史主义几乎被推翻,社会科学方法进入史学,叙述的历史变成分析的历史。同时,经济学也发生革命,凯恩斯主义盛行,宏观经济学兴起,增长理论成为研究重点,结构主义和制度学派代兴。在两面冲击下,经济史学也发生革命性变化。政治因素外,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进入经济史研究,技术因素外,地理资源、气候环境以及文化、民俗等受到更多注意。传统的因果论受到批判,线性发展被结构分析所代替。经济史面目一新,20世纪70年代奇波拉(Carlo M.Cipolla)主编的《方坦纳欧洲经济史》可资代表。

      二次大战后西方的经济史学可说有三大学派。一是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法国年鉴学派进入第二代,形成以布罗代尔(Fenand Braudel)为首的整体观史学。二是以福格尔(Robert W.Forgel)为首的计量史学。三是以诺斯(Douglas C.North)为首的新制度学派经济史学。这三个学派在下篇方法论中再为详述。此外,希克斯(John R.Hicks)于1969年出版《经济史理论》,认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由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各国先后悬殊,并有反复。转换中有四个方面的“市场渗透”,即新的法律、货币、信用制度的确立;财政、税制和行政管理的改造;货币地租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自由劳动市场的建立。这个理论颇受中国学者重视(《经济史理论》有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以上是说西方。在中国,其实很早就有经济史,《史记·货殖列传》中就应用了“善因论”的自然主义的经济理论。不过,历代的《食货志》之类都偏重于典章制度,未能成系统的经济史。系统的经济史是20世纪早期学习西方建立起来的。

(二)西方的历史哲学

      18世纪,西方理性主义盛行,许多学者都对历史的演变提出理性的系统观念,即历史哲学。它是研究历史发展中一般性、规律性的问题,故又称元历史(meta-history)。最早的历史哲学著作是意大利维科(Giovanni B.Vico)1725年发表的《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此后重要的有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汤因比(Arnold J.Toynbee)的历史哲学。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主要是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大家都已熟悉,我不再谈。仅将其他几种略作介绍。

      维科首先提出“人类自己创造历史”的命题;由于是自己创造的,人们能认识它。这就破除了中世纪上帝创造历史的神学历史观,也批判了17世纪以笛卡尔(René Descartes)为首的怀疑论,这种理论认为历史无普遍意义,不能作科学研究。

      维科认为各民族历史的发展都经历了三个时代:1.神祗时代:特征是家长制、农耕,尚无国家。2.英雄时代:特征是贵族政府,诗歌文学,以勇武和忠心为基础的道德。3.古典时代:特征是民主共和或代议君主制,有了科学和工业,诗让位给哲学,理性道德代替了英雄主义。但古典主义繁荣之后,人们奢侈成风,嗜杀成性,战争不息,人类又回到野蛮主义。这将导致三个时代的再次重演,但思想已占支配地位,重演不是重复,而是在更高起点上的新过程。

      维科认为,造成这种规律性运动的是天意(Providence),而直接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人性的恶,即自私自利和自爱的暴力。惟人性的恶受天意制约,天意使人在有了家庭之后也希求家庭的福利,在城邦国家时代也希求本城邦的福利,在进入公民社会后希求自己的和民族国家的福利。如果各民族国家经过战争、和约、通商而联合起来,也会希求自己的和全人类的福利。总之,人的本性是随着文化和物质相争相胜而演变的,这构成历史。但历史不能预示未来,和柏拉图不同,史学家不要作预言。

      维科还提出了一系列研究历史的方法,以及史学家常犯的错误。他的书简称《新科学》(Scienza Nuova);有中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思想丰富,读一下很有好处。

      康德是二元论者。他认为,人类的活动就其本体说是精神的,和自然界的本体(物自体)一样,是不可知的。历史研究,即史学家所看到的,是这种精神活动的现象。一切现象都属于自然,因此,人类历史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项隐蔽的计划,它按照自然规律演进,目的在实现一个理性的“世界公民”的社会。这种规律,按照康德的认识论,是人们根据先验的理性原则,对于历史现象(以及自然现象)的认识,也可以说,是人的理智赋予客观的。

      康德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人有天赋的善良意志,按照善良意志展开自由,就是历史的使命。但人又是自然的生物,自然赋予他自求生存和享乐的本能。这就形成了道德与幸福的矛盾,这种矛盾又表现为人的社会性与非社会性的矛盾。人的自私自利,即人性的恶,推动人勤奋努力,克服自然障碍,享受幸福。人的非社会性,使人与人处于对抗状态,导致战争和犯罪。这就需要人们进入理性的“自律”,即进入制定宪法和法制的国家,使个人在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的前提下享有自由。这也就是迄今人们按照理性发展的历史。但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野蛮对抗仍在继续,那要等到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理性的自律才能解决,即康德所称“世界公民”的“目的王国”。然而,那将是在遥远的未来,照康德看,人类的“目的王国”只能是在“彼岸”的事。

      康德的历史哲学有篇1784年发表的论文《一个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中译本见《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黑格尔破除了18世纪流行的二元论,把精神、自然界和历史描绘成一个统一的辩证法运动过程。他以“绝对精神”为一切事物的本原。绝对精神的逻辑的运动,外化为自然界,有了物质世界;物质世界的运动,产生人类,有了历史;人类历史的运动,又发展出一个更为完善的精神世界。这就是“正反合”。恩格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脚倒立的,把它颠倒过来就意味着:精神或者思维,在物质和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显现和完善自己。而这就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思路了。

      黑格尔认为,自然界是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自己,人类历史则决不重演,每次都有新的东西,历史就是旧事物的消亡和新事物的取代。

      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世界历史的历程也就是自由发展的进程。在古代东方王国,只君主一人是自由的,所有臣民无异奴隶。到希腊罗马世界,人们认知了一部分人的自由,并肯定于法律。到今天日耳曼世界(指普鲁士王国),便认知全体人都是自由的了。他说,“国家乃是自由的实现,也就是绝对的最后目的的实现”。他把中世纪神学的“天国”搬到人间,把康德的“目的王国”从遥远的未来搬到现世。而他所说的自由是严厉的普鲁士法律下的自由,与马克思所说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统一的“自由王国”完全不同。

      黑格尔认为绝对理性(绝对精神)是历史发展的原动力,但它要通过直接动力才能发挥作用,直接动力就是人类对自我利益的“热情”。“理性的狡黠”命令热情驱使人们奋斗,推动科学进步,控制自然界,牺牲他人以利己,世界充满斗争。恩格斯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的发动力”。其实这是西方哲学的传统。在中世纪神学,历史的动力源于人类有“原罪”,需神来拯救。在维科和康德那里,历史的动力是人性的恶。黑格尔把人性的恶归之于“理性的狡黠”,这就把它合理化,与自由同质。所以他说,“在(普鲁士)国家里,自由获得了客观性,并且生活在这种客观性享受之中”。

      以上引语见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有中译本,三联书店1956年版)。

      汤因比是最后一位历史学家,他的《历史研究》发表已是20世纪30年代。他以社会文明作为研究历史的单位,共考察了自古埃及到当代的21种文明。他认为,在人类几十万年的历史中,文明的出现不过是短暂的几千年的事情,因而这些文明都可视为同时代的。他考察了这些文明的渊源和其相互关系,结论说,在哲学上,所有文明都是等价的(价值相等)。这就突破了中世纪以来的历史一元论、康德以来的主体历史论、工业革命以来的欧洲中心论。这是史学思想的一大贡献。

      汤因比认为,各种文明都是在“挑战和应战”(语出《浮士德》)中发展的。文明不是起源于安逸乐士,而是产生于克服艰苦环境。能不断战胜挑战,文明便发展;应战失败,文明会衰落以至灭亡。他列举了五种挑战,其中人为的多于自然条件的,内部的多于外来的。他观察到,一种文明“成长”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个“混乱与苦难”时期;于是,人们建立起有权威的“大统一国家”以阻止文明解体;但随之而来的往往是一个作为“间歇时期”的黑暗时代。这显然是来自欧洲的经验。不过他说,军事扩张、技术进步都不是文明成长的真正原因,真正的进步是社会精神解放出来,应付挑战。文明衰落的原因通常是精神的而非物质的,摧毁文明的主要是内部斗争。

      汤因比还认为,文明成长的动力是来自有创造能力的少数人或少数人组成的小社会。他们常是先“隐退”,以思考真理,再“复出”来领导群众,应付挑战。这就不同于西方传统的“英雄”史观,而接近于中国的“圣贤”史观。

      汤因比的《历史研究》篇幅太大,通常是用经他审定的缩写本,其中译本亦有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1964年版)。所叙史实不免纰漏,但花点功夫看看有好处。

      20世纪以来人们已很少谈历史哲学了,史学理论的讨论脱离本体论转入认识论。有人把维科至汤因比的研究称“思辩的历史哲学”,把这以后的史学理论称“分析与批判的历史哲学”。不过,我以为汤因比以后的史学理论主要不是历史本身即元历史问题,而主要是批判实证主义和历史分析方法的研究,因而我把它放在方法论中去讲。

(三)中西历史观的比较

      上述历史哲学,是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主义的产物。而历史观的演变,在中国可上溯到春秋战国,在西方可上溯到希腊罗马,并均应下延到今天。历史观的内容十分繁赜,不能详谈,只能选择其最基本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论历史观时,曾着重讨论了两种观点,即对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看法、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看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43-44、48-49页)。而在认识论上,这两者也都是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看法。下面讲历史观,我就只讲对人与自然、人与人、思维与存在这三个关系的看法,其余只附带提及。

      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叫天人关系。儒家、道家、法家对天人关系有不同看法,但秦汉以后融合了。

      儒家的天是神意义的天,天有意志。孔子讲天命,孟子讲天志,荀子讲天职天功,天都有意志。因而,儒家的历史观中有目的论色彩,但不浓厚,比起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批判西方古代哲学的目的论,简直算不了什么。决定论,除个别如五行生克说外,在儒家历史观中是很淡薄的。儒家虽是神义的天,但人与天是相通的,可知的。孔子知天命,孟子更是“万物皆备于我”。这也就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有同一性。

      这里讲一件事。荀子有“制天”的话,今人多解为人能制服天,一如英国培根(Francis Bacon)所说人征服自然界。这大约出自今人的革命哲学,古人不这样讲。王念孙说“制天”是“裁天”误书,章太炎、胡适从之。照我看,“制”可作“法、则”解,“大天而思之,熟与物畜而制之”,物畜即积蓄,以天为法则积蓄财物,亦《大雅》“天生蒸民,有物有则”之意。“从天而颂之,熟与制天命而用之”,意以天命为法则来应用。总之,儒家历史观中,天人相通,天人之间是和谐的关系,没有人与天对抗的意思。

      儒家思想中,人与人之间是以“仁、义”为基础的协调、合作关系。这里,荀子有“性恶”说,但他说正因为性恶,人才“欲为善”,并且都可以成为禹那样的善人,即使不能成为禹,也“无害可以为禹”。当然,在等级社会中,都有等级对立,不在哲学上人际关系之列,正如希腊哲学中不考虑奴隶那样。

      先秦道家即老庄的天,完全是自然意义的天,“无为”的天。道家的历史观中一般没有目的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是法则之意,不是对立。天与人、人与人、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都是一致的,用哲学话说,有同一性。

      先秦法家,主要是在治国与治军上主张法制,而在天人关系上,除商鞅宗儒外,都宗道家。韩非在《解老》篇里还首创一个“理”字,“万物各有其理”而“道尽万物之理”,给万物协调、也给立法治人找到理论根据。

      秦汉之际,法家已被融入儒家,所谓“儒表法里”。这时儒家又吸收了道家的世界观,讲无为,即所谓“黄老之术”。再加上儒家和道家都很精通的辩证法思维,就形成司马迁的历史观。司马迁的历史观可用两句话来概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这种历史观用现代语言来描述就是:人与自然界是可以相通的(communicable),人类社会是同质的(homogeneous),历史的发展是辩证的(dialectic),思维与存在有同一性(identity)。人间有苦难、战乱、罪恶,但正如自然界有日蚀、地震、灾荒,通过“变”,即向对立面转化,会归于祥和。司马迁还认为这种变有周期性。

      这以后,中国政治上有变化,如“无为”变为专制,思想上有波澜,如魏晋玄学,隋唐佛学;但这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历史观,基本上延续下来,直到宋代才发生变化。

      再来看西方的历史观。西方的自然观,从古希腊起,直到19世纪,都是神意义的天,很少例外,所以在历史观上有浓厚的目的论,以至决定论。

      希腊哲学,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还是和谐的,人与人之间要求真善美。但自公元前5世纪的泰勒斯(Thales)起,就强调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成为西方哲学的传统,以致在认识论上常导致思维与存在的分离,并为各种形式的二元论和自我的历史观开辟道路。

      柏拉图实际是二元论者。他没有说明一切事物的基质是什么,但一切事物都是由于“理念”参加进来才变为存在,不是历史地存在;从这一点说,有非历史主义倾向。他的最高的理念是善,或逻格斯(Logos)生成万物,这成为西方哲学常用的概念。而这也使柏拉图的世界观有着严格的目的论。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提出智慧、勇敢、克己、正义四种德性,他的《理想国》主要是教化群众实现这些德性;这比较接近于中国儒学。

      亚里士多德认为宇宙是永恒运动的物质,而其运动形态是由理念推动的,所以是存在一元论者。他并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三段论的逻辑学,成为西方哲学和科学推理的主要方法,这一点比中国高明。但用逻辑推导历史,也会违背实证,有非历史主义的毛病;亚里士多德对“第一推动力”的论证就是这样。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亚里士多德很注意节制、中庸的态度和高尚的德性;他的国家论也偏重于教育培训良善公民。但他有个“整体先于部分”的原则,在理性上国家先于村社、家庭和个人,与中国修身、齐家、治国之道相反。

      到中世纪,西方的神学哲学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历史观,也可说是对希腊罗马历史观的否定。这个历史观认为,人类历史只是永恒天国的一个暂时的阶段,其目的在于拯救陷于“原罪”和各种罪恶中的人类。这是首次提出“历史的目的和价值”这一命题,成为18、19世纪西方历史哲学讨论的中心。在神学的历史观中,天人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上帝安排的,唯实论和唯名论的争论并不改变这种历史观,只是唯名论者认为罪是人类的个人行为,而非共性而已。在认识论上,作为这种历史观的经典的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of Aquino)的《神学大全》,竟全部是用三段论法的逻辑论证的。用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话说,“方法为了迎合体系,不得不背叛自己”。

(四)理性发展的道路

      15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冲破了神学藩篱,理性哲学的发展又给神学历史观一次否定。理性主义的发展,促成欧洲近代科学的建立,18世纪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号召的启蒙运动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这也就是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历史学可把“现代化”定义为“理性化”。

      这期间出现许多理性主义大师,他们大体可别为二派:一派是经验主义者,理性来自经验,如培根、洛克(John Locke)、休谟(David Hume);一派是唯理主义者,不反对经验知识,但认为真正的理性原则是先验的,如笛卡尔、斯宾诺莎(B.de Spinoza)、莱布尼兹(Gottfried Leibniz)。尽管学派不同,他们都对欧洲的现代化作出贡献。18世纪晚期,康德力图统一两派的世界观,实际是集各家理性观点之大成,代表一个时期的主流思潮。康德的历史观,前面已略作介绍。可以看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已不是希腊哲学那种自然的和谐,而为二元论和不可知论所代替;他的先验论的理性判断,突出了主体的作用,实际是我凌驾于自然。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虽然说善良意志是绝对的,但只能是在“彼岸”;在国家论上,抛开了希腊哲学的教化育人,而专注于运用权威和法律,以对付人性的恶。19世纪初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认识论上革命性的变化,但更强调了国家和法律,更强调了主体,成为一种自我的历史观。

      西方理性主义的功绩,主要表现在科学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富强两个方面。16世纪的培根就提出征服自然界的号召,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即指征服自然界的力量。以后西方科学的发展都是朝着破坏自然界的平衡以满足人类欲望这个方向进行的。1859年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讲生物界的生存竞争,不惜吞食和消灭对方,而这都是合理的。进而形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人与人之间也变成了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国家理论、契约说代替天赋人权说,工具主义又代替契约说。原来,西方民族国家在形成中就开展了掠夺成性的殖民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战争不息。政治学只能讲强权政治,民族压迫在教科书中被标为“白种人的责任”。社会人类学提出“类意识”的理论,一个社会共同体内部要排斥非同类的成员。这比之中国理学的“民胞物与”思想,不啻霄壤。最明显的是经济学,影响历史观也最直接。经济学提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使利益最大化,人们可以无限地消耗地球上有限的资源,政府和人民处于靠契约维持的利益对立关系,而人与人之间都只能在市场上尔虞我诈。经济学设定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演化至今,由于“理性预期”可使一切公共政策变得无效;又因个人理性超过集体理性,一切交易行为都会变成博弈。最近两届诺贝尔经济奖都授予了博弈论者。

      西方理性主义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运用了逻辑学思维方法。逻辑学经培根、笛卡尔、莱布尼兹的改造成为一种严密的科学,它包括归纳、分析、实验,而最重要的是严密的推理演绎程序。用这种方法,可以检验一种理论、设想或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按照一定程序使之变为现实。西方近代科学的发展,民族国家的形成,富国强兵和工业化的实现,都借助于这种方法。近年来,人们把借助于这种方法实现的现代化或理性化称之为“工具理性”,以别于向往于真善美世界的“道德理性”或“价值理性”。这种命名亦非新撰,原来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法逻辑学即被编入《工具篇》,1620年培根把他的方法论著作称为《新工具》。工具理性又被称为“功能理性”“目的理性”。其含义是,这种理性,可以通过逻辑程序,有效地实现人们预期的目的,而不管这样做是否违反道德原则。像谋取最大利益的经济学,就是一种典型的工具理性。而道德理性一般不具有工具性。

      回头来看中国。中国的理性主义即宋明理学,它出现甚早,而长期效果未彰,即告中辍。19世纪以后中国的理性化或现代化,反是借助于西方理性主义的输入。良可浩叹。

      北宋11世纪以来,即有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等理学家出现,各有所长,南宋朱熹集其大成,完成体系。朱学以理或天理为宇宙本原,以气为物质材料。天理以“理一分殊”(一般与特殊)方式转化为万物之理,使得气按阴阳(正负)的对立统一运动形成万物。宇宙万物统处于“大化流行”即互相交换的运动状态。这种本体论与康德不同,主体通过穷理尽性可认识现象,也可认识本原(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有同一性。在天人关系上,宋儒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命题,即天道与人道的同一,也是认识世界与认识自身的同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以仁义为人际交往最基本的理。和西方不同,宋理学家差不多都是人性善论者,把人的私欲归之于气有浑浊或外界诱惑,因而要求人通过理性知识,自我修养,“存天理,去人欲”。一切又要以心“诚”为本,致“中庸”即中和之道。待人接物普遍宽厚,“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以至世界大同。

      李约瑟(Joseph Needham)把朱熹理学视为中国传统儒学的科学化。宋代科学技术居当时世界之冠。李约瑟估计可抵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前的水平。但中国迄未能自行发展出近代科学来。朱熹也讲“格物穷理”,认为是知识的来源,而实际上他所讲的都是伦理道德之理,不讲物之理。儒家没有西方哲学那种讲物理学的传统。可以说,朱熹的理学是“道德理性”,没有“工具理性”,这也使中国理性化的道路与西方迥异。儒家辩证思维很高明,但缺乏逻辑学思维,这又是缺乏工具理性的重要原因。道德理性不能工具化,就变成教条,变成“三纲五常”,日益僵化。12世纪出现的陈亮、叶适的富国富民之学,也因缺乏工具性,渐形衰落。

      15世纪末兴起了王守仁的理学。他反对朱熹的“理在事先”的观点,继承南宋陆九渊“心即理”的观点,认为“心外无理”。提出“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视天下犹一家”,不要“问形骸而分尔我”。这是破除了形而上(理)与形而下(万事万物)的界限,并破除了主体与客体界限的彻底的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观点。而王守仁最大的创造是他的“致良知”说。他认为,人心本无善恶,善恶是“意”的作用,用理性来认知善恶,去恶存善,便是致良知了。致良知说纯属唯心论,但十分提高了个人理性思维的价值。他说,“学贵得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孔子之言可破,还有什么教条不可破呢?

      于是,16世纪就产生了泰州学派、何心隐、李贽以及东林党人的反传统思潮。他们批判朱熹以至传统儒学的教条,讽议时政;他们不少人肯定了人的私欲,分别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概念(惟未见民主思想)。这个思潮很激烈,并有组织活动,不少人被系狱,以至身殉。17世纪,兴起了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以及唐甄、颜李学派的启蒙思潮。他们以“经世致用”之学为号召,反对君主独裁,进一步肯定欲、私、利,提出令百姓“自为”,国家少干预,以及富民、解禁,“工商皆本”等主张。惟其论证限于义理,缺乏工具性。旋清人入主中原,厉行文化专制,文字狱连绵,蓬勃一时的启蒙思潮嘎然中辍。

      清代儒学回到经学,儒学的理性化可说以失败告终。到19世纪后期,吸取西方的科学和工具理性,兴起“新学”,才渐获成效,即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

      这里,我略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了人与自然界的同一性问题。人是以社会的存在与自然界交往的,并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界对人的作用。人的本质是自由,但在现实社会中,人已自我异化,成为被迫劳动。要经过严厉的阶级斗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全面的自由劳动。这就是他在《资本论》中所说的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他在上述《手稿》中说,“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而这也就是“历史的全部运动”。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讲“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也讲“发展是对立面的同一”;而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他认为正确的发展(进化)观“是对立面的统一”。到斯大林,就斩钉截铁地说,“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不是通过现象的和谐的展开”,而是通过“矛盾的揭露”和“对立倾向的斗争进行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五)理性主义的反思

      西方的理性化或现代化,从工具理性看,确实成绩辉煌,人都要遨游太空了;但从价值理性看,生态破坏,道德沦丧,离真善美更远了。这就不能不引起反思和批判。20世纪50年代,卢卡齐(George Lukács)在《理性的毁灭》中说,1848年以后,西方资产阶级走向反动,西方文化也由理性转向非理性,20世纪已是非理性的世界了。20世纪60年代,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提出《人力资本论》,要求重视人的价值,注意智力投资。20世纪70年代,舒与赫(E.F.Schumacher)发表《小的是美好的》,批判西方讲效率不讲道德,错误在于“人对自然的态度”,人属于自然,却把人作为征服自然的外在力量。20世纪80年代,佩鲁(Fran cois Perroux)出版《新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并重视文化的决定性作用。这些书都有中译本(《小的是美好的》,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值得一看。

      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兴起后现代主义思潮,声势日隆。这个思潮并未形成系统理论,而是分别批判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文化思想。我择其有关历史观的几个问题,略作介绍。

1.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问题

      后现代主义者一般反对西方哲学本质与现象分离、主体与客体对立的观点。以后现代主义先驱者、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为例。海德格尔认为本质和现象都是存在,本质以生成方式由本体向显体展现,犹如种子成长为树木。这与宋儒“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论点相仿。他认为,人与自然界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是人“关切参与”(Sorge,中译本作“操心”)自然的关系,晚年,他在《论人道主义的信》中描述人与自然界共存共荣,则颇有天人合一味道。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认为人都是“共同存在”的,共同分享这个世界,因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切参与(操心)的关系具有意向性和伦理价值。

      海德格尔的主要著作《存在与时间》在中国已颇流行(中译本三联书店1999年第2版)。

      海德格尔的弟子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发挥了自由个体之间关切交往的论点,他称为“传导”。没有孤立的人格,人与人之间总有相互关系的机制和准则,而历史应视为不同时代人之间的传导,人类以此实现自由。

      稍晚出现的后现代主义大师哈贝马斯(Jürgen Harbermas)提出系统的“交往理性”理论。他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不过是从社会关系立论的。他认为,在家庭、部落时代,人们可以自由交往,与现实社会的关系还是比较一致的。阶段社会造成两者分离。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人异化为物,丧失人的自由,一切现实社会关系都由金钱和权力分配。要重建后现代社会,必须恢复人与人的交往理性,开展诚意的对话,通过沟通和协商,稳定群体的团结和个人与群体的协调,促使社会整合。原来,海德格尔曾从本体论上把理解和认同看作人类历史的一个基本方面。哈贝马斯从人与人关系上论证,说他的交往理性是“主体间关系”,等于破除西方主客体论的传统。这一点与中国仁学的论点有一致之处。

2.理性化或现代化问题

      后现代主义者不少人否定理性,认为世界根本不是理性的,而是由浑沌、个别和差异组成,世界是非同质的,即所谓“后结构主义”和“解构论”(deconstructionsim)。因而人们在思想和选择上没有一致性。理性主义要求人们有规范行为,只能出于强迫,而强行一致就是暴力、压迫、恐怖主义(如军备以至核武器)。这就形成一种非理性主义历史观,认为18世纪以来的理性化或现代化是个历史错误,到20世纪,它以失败而告终。

      但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者都是这样。很多人实际是批判工具理性,并不反对道德理性。批判大都由于资本主义的阴暗面引起,并集中于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因为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时期还是讲道德的。哈贝马斯就不否定18世纪以来的现代化,认为它是一个没有完成的理想,一项未竟事业。它的错误在于“野蛮的工具理性”由科学经济领域侵入了道德价值领域,它扭曲了人类的交往,变成“伪交往”。他提出在现代化过程中,道德或价值理性应该主导工具理性,价值观应该约束科学技术。

3.历史一元论和中心论问题

      历史一元论的基础是价值一元论和文化一元论。这种一元论源于希腊哲学的“逻各斯”理论,到中世纪基督教哲学达于绝对化,好像世界所有文明都来自《出埃及记》。18世纪,维科和赫德尔(Johann G.Herder)提出文化多元论。康德读了他的弟子赫德尔的著作后研究历史哲学,但他持一元价值论,提出“世界公民”的历史观。黑格尔更是完全的历史一元论和中心论者,中心即普鲁士王国。工业革命以后,出现西欧中心论。19世纪,出现历史发展阶段论,把各民族文明差异归结为西欧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落后者是处在西欧的早期阶段,希望他们按步就班前进。

      后现代主义者在哲学思想上差不多都是多元论者和非中心化(decentering)论者,在历史观上也是这样。如有人认为世界本来是差异的、多样的,先进和落后都有其存在价值。著名的后自由主义者柏林(Isaiah Berlin)批判“世界公民”思想,提出各种文化价值的“不可通约性”,不能用一个尺度来衡量,甚至不可兼容,自然不能有一个中心。历史学家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和汤因比都是文化多元论者。斯宾格勒认为每种文化都会由盛而衰,因著《西方的没落》,世人瞩目。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认为西方文明可免于衰亡,但不能靠物质力量,而需要一种“终极的精神”。晚年,他把注意力转向东方,他在1975年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说,将来文化上统一世界的不会是西欧化国家,而是中国。

4.历史的连续性问题

      后现代主义者很多人认为历史是非连续性的。有的是从强调个别性出发,世界上的事物彼此没有必然的联系,历史上的事物也没有纵向的必然关系。有的是从后结构主义立论,强调社会的非同质性,那么后一代与前一代也没有必然的同一性。后现代主义的领袖人物也是历史学家福柯(Michel Foucault)对此有深刻的研究,他号召新的历史学家应该去寻找历史上“断裂的现象”和“转换的原则与结果”。

      历史非连续性的论断看来是不能接受的。今天我们的问题正是要反对割断历史,似乎一场革命就可与过去一刀两断,重新创造,在一张白纸上绘新图画。马克思在论法国大革命时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在“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03页)。他在论历史时说,“历史不外是各世代的交替”,每一代必须接受前一代留下来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历史上形成的关系”(同上第43、51页)。这三者是不能割断的,只能继承下来进行改造。

      不过,对于福柯的非连续性历史观也不能闭目了之,需作些说明。

      中国的史学传统一直是重视连续性的,这在历史观上就是“通古今之变”。西方不是这样。早期西方史学都是一件一件的故事,互不联系。鲁滨逊(James H.Robinson)的名著《新史学》说,直到文艺复兴时代,史学中时间错乱的现象还习以为常,历史连续性的概念是19世纪才建立起来的。福柯也说“19世纪成为历史学的世纪”,他所批判的正是这时期的史学。他说,这时期的史学设定了一个永恒的真理,把合理性作为人类的目的,又受进化论影响,排除断裂现象,把历史写成人类不断完善自己、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19世纪末,更把社会归结为某种单一的形态,某种同质的文明,排除个体,历史抽象化。福柯声讨的正是这种有发展而无变革的目的论的史学。

      福柯认为,启蒙运动以来的史学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主体主义史学,人创造一切。而这种理性的人,是由权力建构的。权力认可的理性,压迫一切异论。他从笛卡尔的《方法论》中看出理性(工具理性)的极权性,又在众多论述中加以论证。他反对这种以权力为基础的主体主义史学。

      福柯主要是研究文化史和思想史,他把思想认识称为“知识型(episteme)。他认为,启蒙运动以后在科学、哲学、文学等方面的知识型不是继承古典时期的原型而来,而是古典认识的断裂和非连续性转换。因而他在《知识考古学》中宣告“历史已死亡”,提出建立“新历史”。

      建立新历史,福柯要求用非连续性概念来划分历史的系统和层次,发现历史过程的界限,变动曲线的转折点,历史事物功能的极限。他反对传统史学的永恒真理论、目的论、线性发展和因果链模式,而强调断裂和转换。他说,这种新历史的最初阶段可上溯到马克思。我们知道,马克思曾说过“历史的动力……是革命”。看来,福柯的断裂和转换亦有变革、革命的意思,也可说,是从积极方面来解释“通古今之变”。

      福柯的论述集中于《Dits et Ecrits》,中译本《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总的看,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新的历史观多少都有问中国历史观靠拢的倾向。

二、方法论

      历史观和方法论是不可分的,在研究具体历史问题时,一切史学理论都可视为方法论:思维的方法或者论证的方法。列宁说:“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是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说明历史的方法”(《列宁选集》第一卷第13页)。不仅如此,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在论及历史观时,马克思说,它们“充其量不过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1页)这话也许有点过份,不过,“方便”可理解为方法。

      前已言及,我还把被称为“分析与批判的历史哲学”列入本篇方法论中。经济史研究中还需应用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理论,也都在本篇中论及。本篇方法论,限于篇幅,我也只讲有关理论和原则,不讲具体操作方法。又主要是讲西方,中国方面另有专篇讲述,从略。

      我主张“史无定法”。研究经济史,唯一根据是经过考证的你认为可信的史料,怎样解释和处理它,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史料的可能性,选择你认为适宜的方法,进行研究。不同问题可用不同方法;同一问题也可用多种方法来论证,结论相同,益增信心,结论相悖,可暂置疑。

      我写过一篇《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举了些实例,有兴趣者可参阅。(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

(一)实证主义和有关问题

      实证主义是研究历史的基本方法,不可须臾或离。中国史学自司马迁起就是实证主义的,宋代加入义理,并改进因果论证。清代考据学、训诂学出现盛况,20世纪初兼采考古学成果和西方考证方法,益臻完善。20世纪50年代一度陷入教条主义,但未放弃实证原则。近20年来,大量发掘史料,考证范围扩大,博采翔究,举世称盛。

      西方史学曾长期受制于神学,继受浪漫主义影响,至19世纪初始有兰克的实证主义史学,故称兰克为近代史学之父。当时主要用语言学和法学方法考证历史文献,诠释经典著作,成绩斐然。不久进化论问世,考古和自然科学方法进入实证主义,麦特兰(F.W.Matiland)史学名重一时。继之欧洲各国开放档案,史学家信心十足,19世纪末阿克顿爵士(Sir John Acton)受命编纂《剑桥近代史》时,相信他们是在为“终极的历史”作准备。然而,就在此时出现了批判实证主义的历史哲学,20世纪30年代出现相对主义认识论,20世纪50年代出现逻辑实证主义,20世纪60年代又有后现代主义的解释学,都是批判实证主义史学的,但是,所有这些并未根本动摇实证主义的基础,而是以新的观点丰富了史学理论,也丰富了实证主义方法论。

      19世纪末20世纪初批判实证主义的历史哲学可以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克罗齐(Benetto Croce)、柯林伍德(Robin G.Collingwood)为代表。

      原来孔德(August Conte)创建的实证主义,是把一向视为艺术的历史学纳入他的社会学,比同于自然科学,用归纳、演绎等科学方法确立历史事实,再寻找规律。狄尔泰指出,历史学是研究精神的,与研究物质的科学不同,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史学家和他所研究的对象(历史事物)都属“个体生命”,有同一性。真正的历史知识只能来自史学家对他的对象的“内在体验”,使对象活在他的心中。这等于史学家以自己的生命思想复活已死的事物,给历史以生命,他称之为“移情”。并用移情论建立他的解释学(Hermentics):对于文本(历史文献)须从个别词语来理解整体,又从整体来理解个别,构成“诠释循环”,以及从历史理解现在,从现在理解历史,多次循环,才能有比较完整的知识。

      克罗齐也是把历史学视为一种艺术,不过一般艺术不必求真,历史则必求真实。科学是从外部观察自然事物的普遍性,历史研究则要求研究者进入历史事物内部,领会事物的个别性,而这样作出的判断是真实的,因为普遍原理只有在个别中被实现才是真实的。克罗齐又认为,史学家总是根据当代的兴趣去选择历史题材,根据当代的思想去评论历史事物,它是史学家此时此刻的思想活动,因而得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结论。现实兴趣没有进入过去以前,只有历史档案,现实生活进入档案以后,才出现真正的历史,而这也是历史的功能所在。

      柯林伍德指出,历史是一个由此及彼的生成过程,过去的东西并没有死亡,而是以改变了的形式浓缩于现实之中。历史过程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每人行为背后都有其思想动机,史学就是研究这些思想动机,因而“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史学家研究前人思想,也就是在自己的心灵中重演它。但不是在原来的水平上,“他之重演它,乃是在他自己的知识结构中进行的,因而重演它也就是批判它并形成自己对它的价值的判断”。这里的知识结构包括了历史,“过去的一切都活在史学家的心灵之中,正如牛顿是活在爱因斯坦之中”。

      上引语见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该书并检讨了自古希腊至20世纪初的各家历史观,可资一读(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以上可见,狄尔泰、克罗齐之批判实证主义,主要因为史学是艺术,不能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柯林伍德虽视历史为科学,但它研究的是思想,须用思想“重演”的方法。事实上,他们并不反对确立史实和考证功夫。狄尔泰的解释学就是一种考证;克罗齐曾盛赞当时考证成果,使史学脱离幼稚状说;而柯林伍德所强调的“批判”一词,主要指考据、考证。

      20世纪初流行的新康德主义观点认为,自然界是统一的、永恒的,有普遍规律,而历史则是个别的,“一次如此”的东西,没有普遍性。再则,自然界无价值可言,而历史则是人为的,对历史事物有价值判断(道德判断)问题。孔德和斯宾赛(Hebert Spencer)的实证主义,主张用科学方法研究历史,并主张对历史也像对其他科学那样,只问“是怎样”,不问“应该怎样”。这就引起了争议,至今未完全解决。

      这里谈一下我个人看法。我认为,历史学属于人文科学,并具有艺术(教育)功能。历史中也有一些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但主要在人口、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与组织方面,且不具永恒性。史无定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的研究方法都可有选择地用于历史研究,尤其是用于考据和实证。至于价值判断,我认为是必不可少的,史学如无价值判断,怎能古为今用呢?19世纪一些史学家力求态度“中立”,免涉是非,是不可取的。我主张要有两种价值判断:实证的(positive)和规范的(normative)。作实证判断时,应把所论事物或行为放在它产生或运作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即严格的历史主义,不可用今天的标准妄议古人。作规范分析时,则可以今天的历史知识和价值观为准,评议历史事件的潜在效应和长远后果,说明当时人的历史局限性。但要有足够的谦虚,因为我们的知识有限,下一代人也会指出我们所作判断的历史局限性。

      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相对主义认识论可以贝克尔(Carl L.Becker)和卡尔(E.G.Carr)为代表。贝克尔认为,历史事实作为过去的存在已经消逝,实证主义者要求“如实地说明历史”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今天,“历史便是我们所知道的历史”。这种历史是相对的,跟着人们知识的增加而变化。卡尔提出,历史事实是史学家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出来的,总不免主观意识。单纯的历史事实只是一潭死水,经史学家选择和探讨才成为有意义的东西。因而历史乃是“历史学家跟他们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与过去之间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

      这一思想在后现代主义者伽达默尔(Hans-George Gadamer)的解释学中发展成系统理论。伽达默尔师承海德格尔的“前有”说,认为人们在解释文本(历史文献)之前必有自己的、由历史和文化传统形成的“前理解”或“成见”(Voruteil),它给解释者以“视域”(观察的角度、范围),经过与文本互相切磋,达成共识。因而,解释不是像狄尔泰的解释学那样是重建过去,而是一种创新,达成更高基础上的理解,“比希腊人更希腊”。他说“理解总是一种对话”,真正的理解乃是读者与文本之间的“问答逻辑”,现代世界与古代世界之间“超越时间距”的交流。人们的成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轨道”,会使视域更卓越宽广,理解也更深入真实。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否定了康德的“自我”历史观,也否定了西方传统的主客体的对立,理解不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而是今人与古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其发展,便是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

      卡尔《历史是什么?》(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中译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都可一读。

      我认为,应当承认历史认识有相对性。我常说,历史研究(不是写历史)就是研究我们还不认识的或者认识不清楚的过去的实践,如果已认识清楚,就不要去研究了。历史上总有认识不清楚的东西,已认识清楚的随着时代进步和知识积累,又会变得不清楚了,需要没完没了的再认识。这种认识和再认识都不是复旧,而是创新,历史学也因此不断进步。就历史上的事件说,当事人并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的后果,甚至不了解为什么这样做。就史料说,当时人的记载既不能详尽无遗,也不能认识它的历史意义。这都要靠史学家的考证功夫,汇集各种旁证,甚至外域的反应,才能比较清楚地认识它的全部意义。在这种考证中,史学家的主观见解既不可避免,也是必须的,特别像史学家的“历史修养”,是不可或缺的。问题是不能囿于主观,而要在研究中更新。卡尔把历史的研究比作今人与古人的对话;伽达默尔把文本的解释说成是现代世界与古代世界的交流,都很好。从认识来说,他们的主体与客体观点,十分近似中国的历史观,在他们的方法论中,也都具有“百家争鸣”和不断更新的内涵。

      最后,逻辑实证主义。它原是维也纳学派的哲学思想,作为方法论,它是以经验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这个学派传入美国后,与美国原有的实用主义结合,产生一种模式法的“科学哲学”,用于历史学,以波普尔(Karl R.Popper)和享普尔(Carl G.Hempel)为代表。波普尔认为历史学和自然科学同属经验科学,但科学之成为科学不在于它能找到多少例证,而在于合乎逻辑理性。他根本否定了考据学最常用的归纳法,并认为资料不能生产理论,资料比理论“更不可靠”,转而从推理出发,研究逻辑的“覆盖率模式”。享普尔完成了这种推理模式,即首先要有一个或几个普遍规律,其次是具备一组事情发生的初始条件,由此推理,得出描述或解释,只有这样得出的描述或解释才是科学的历史。这就把实证主义完全撂到一边。

      我一向是反对用模式法研究历史的。一个时代的经济运行、社会结构确实会形成某种模式,但那是研究的结果,不能说历史是按某种模式安排的。模式法常导致决定论、预期论,这也是不健康的历史观。逻辑实证主义,首先是普遍规律问题。享普尔也承认他提不出历史的普遍规律,而是借用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已有规律;还有人提议用“正常状态”下的虚拟规律来代替。其次,所谓初始条件,除非是单称命题,是不可能齐备的,即使单称命题,也不能包括历史上的偶然因素。事实上,逻辑实证主义的史学并未流行,在美国用此法进行研究的,也只是某些个别事件。

(二)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

      或谓经济史学是经济学与历史学两者的边缘学科,研究者要有历史学修养,又要有经济学根柢。不过我认为,经济史的根据仍然是经过考证的史料,在经济史的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都应视为方法论。

      经济学理论是从历史的尤其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实践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学家常希望他们的理论成为永恒的,实际做不到,因而有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各种学派。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极有远见地把他那部空前繁浩而又缜密的经济学说史定名为《经济分析史》,因为任何伟大的经济学说,在历史的长河中都会变成经济分析的一种方法。经济学理论有明显的时代性,而作为分析方法,则寿命会长些。我举二例。

      西方经济学有两次“革命”,即边际主义革命和凯恩斯主义革命。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主义,由于以效用价值说为基础,受到古典学派的攻击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否定。在后来的边际理论中,效用价值说即逐渐淡化,在洛桑学派中乃至成为影子,在有些学派中被成本价值说所代替。但边际分析作为一种方法,则广为流传,至今仍在应用。原来,边际分析方法只是微分数学在经济学上的应用,李嘉图的地租论和马克思对剩余价值增量的分析已有边际概念。在古典经济学完全竞争的假定下,边际收入与平均收入是一致的。到不完全竞争、垄断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中,边际值就不能用平均值来代替了,因而边际分析方法应用日广。

      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危机的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它曾煊赫一时,为西方许多国家奉为国策,为渡过危机作出贡献。但不过20年,凯恩斯主义在理论上即暴露缺陷,基本上为新古典综合派所代替,并受到新自由主义、供给学派、合理预期学派的批判。但是,作为方法论,凯恩斯所创立的宏观经济分析,其国民收入、总需求、总供给、储蓄与投资等指标,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等,则被广泛应用,至今不息。因此兴起的增长理论,作为方法论,对经济史研究十分重要。

      一切经济学理论都应视为方法论,那么,在我们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时候,怎样利用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理论呢?我想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它作为思考方法,包括它的经济史观,二是利用它作为分析方法。

      凯恩斯说,“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工具,一种构思技术。”思考方法,西方常称为approach,即怎样去看这个问题,从何入手,头脑中形成什么样架构。各经济学派不同,要根据我们的历史观,根据中国的国情,根据所研问题的性质,选择可用的理论观点及其思维逻辑作为思考方法。选用任何理论,都应是启发性的,而不是实证性的。在经济史论述中时见“根据某种理论,应如何如何”语式,这是最笨的用法。

      著名经济学家,大都有自己的经济史观。例如亚当·斯密,把人类社会进步归结为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而分工是由交换引起的,受市场范围限制。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提出各种经济发展阶段论,有的是以生产的发展为主,有的则以交换的扩大分期。是需求牵动生产还是生产决定需求,至今争论不息。我很同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的把生产和交换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的主张,两者互相制约,至于哪者为主,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情况。20世纪初熊彼特的创新论,把经济发展看成是经济内部各种因素创新的组合过程,形成一种新的经济史观。60年代罗斯托(Walt W.Rostow)的经济成长阶段论,尤其是他的“起飞”和“主导产业”概念,最受人注意。不过这都是讲资本主义前期,到二次大战后,又有许多新的理论出现。

      这里,介绍一段诺斯的看法。他说,目前,研究经济史的理论不外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三种。古典经济学强调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得出一个悲观模型,但在研究19世纪中叶以前的经济史中还是有用的。新古典经济学以储蓄率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注重市场调节,并注意知识积累和边际替代,是一种乐观模型。但它完全忽视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等因素,而没有这些,单凭市场机制,是不能解释历史上的重大变革的。马克思经济学把新古典模型漏掉的东西全部包括进来了,并强调所有制、国家的作用和技术发展。但马克思经济学过于理论化,不像新古典经济学拥有机会成本、相对价格、边际效益等精确的分析方法。诺斯的这段分析很精辟,不过我以为经济史研究还应从社会和文化方面取证,这一点,我将在后面谈。

      关于把经济学理论作为具体问题的分析方法,我以为可根据我们研究课题的适用性和资料的可能性,选择某种理论的一点或几点,作为分析方法。例如我以为李嘉图的地租论,在分析中国封建经济中即可有用。又如斯密的增长理论,是建立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基础上的,但他所谓“资本”是以上一年的谷物收获量为基数,如果不取其工资基金说(上一年收获用于支付农场雇工工资部分),这一思路仍可用于分析明清经济的发展。就是说,有些经济学理论可加以修改,然后利用。又如投入产出法,在资料较多的明清江南农业和手工纺织工业中,已有人应用。在近代经济史中,可利用的范围更广些。19世纪后期以来的价格、市场已有不少人进行分析,在农业和新兴工业中已有人尝试边际分析。20世纪以来,宏观方面诸如GDP、总需求、总供给、投资以至消费结构等,都已有人在研究。

      最后谈一下经济史和经济学的关系。经济史研究的东西,包括体制、制度、社会结构、文化思想以至习俗惯例,远比经济学广泛,而且是活生生的。熊彼特在他的《经济分析史》巨著中,把经济史作为研究经济学的四种基本学科中最重要的一种,它不仅“是经济学家材料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且,“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得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当代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索洛(Robert M.Solow)写过一篇《经济史与经济学》。他谴责当代“经济学没有从经济史那里学习到什么”,而是脱离历史和实际,埋头制造模型;批评当前美国的经济史也像经济学“同样讲整合,同样讲回归,同样用时间变量代替思考”,而不是从社会制度、文化习俗和心态上给经济学提供更广阔的视野。他说,经济史学家“可以利用经济学家提供的工具”(按工具即方法),但不要回敬经济学家“同样一碗粥”。这话是很中肯的。的确,经济史有广阔的天地,无尽的资源,它应当成为经济学的源,而不是经济学的流。

(三)结构主义和整体史观

      结构主义和整体史观(holistic perspective)作为方法论,都源于社会学。社会学把社会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结构意味着部分与整体的相互关系。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法国年鉴学派,自始即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历史。他们认为历史学重视的不是显赫人物,而是组成社会的群体;不是动人的事件,而是不显眼变化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态。该派的第二代大师布罗代尔,以他1947年完成的《菲力浦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与地中海世界》,使结构主义整体观史学系统化并臻成熟。

      布罗代尔的史学体系由三部分组成:(1)长时段(以世纪计)的构造史,包括气候等自然环境史、地理变迁史、社会心态史。(2)中时段(数十年计)的动态史,包括社会史、经济史、国家史、文化史等。(3)短时段(以年月计)的事件史。他认为,传统史学所重视的事件史,其事件的发生常由动态史的局势和节奏来调节,而中时段的动态史又受长时段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心态的制约。三个时段或三个层次的相关研究,才能显示任何事件和(经济与社会)周期波动的本质和意义。就历史来说,结构意味着一种集合,一种构造,一种在相当长时间内延续力强的实在。它是历史的基础,又是历史的障碍,因为它规定了某个历史时期人们不能超越的边界。

      布罗代尔的整体史观是以他的多元时间理论为基础的。人是生活在短时段里,生命有限;但他同时也是在中时段和长时段之中,实际是“多元时间的我”。我们的语言和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是多元时间的,先我们而存在,等我们死后还存在。用多元时间研究历史,可以避免眼光短浅、对事件那些只争朝夕的评论,也可以避免那种就事论事、有话便长、无话便短的历史文风。

      布罗代尔是重视长时段研究的,但不都是时间长。他1967-1979年出版的巨著《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其第二卷讲市场经济,特别是经济的周期性;第三卷讲资本主义,特别是经济中心在世界范围的转移。而第一卷,相当于他体系中长时段构造史那一卷,标题为“日常生活的结构”。其内容:从人口、气候到百姓的婚丧、医药、教育;从资料、产业到居民的衣、食、住、行;从市场、货币到人民的收入分配和社会风尚。他说,正是这种每天重复发生的“结构”规定了各种经济活动的“边界条件”,也就是第二、第三卷所述那些重大活动的依据和制约。

      布罗代尔的结构主义整体史观可谓完备无遗,但应用颇为困难。首先,体系过于庞杂,有“万花筒”之讥。这也必致卷帙繁浩,其《地中海》一书有1200余页,令人畏读。我认为,今天我们中国经济史研究还应提倡分工合作,专而后宏,对每个研究者说必有所舍,才能有所取;但都应有整体观点,全局在胸,力戒孤立地看经济问题。许多问题,特别像自然、地理、生态、人口等,可依赖专家。作为史学家,只于专家成果中理清其结构或“构造”关系,就达整体史观的目的了。

      第二,20世纪60年代以来,结构主义已广泛进入人文和社会科学。就经济史而言,主要是用结构分析修正传统史学的线性发展观和修正单线的因果链。并且,所用不仅是经济学中那种产业结构、部门结构的概念,而是社会学中多元、多层次、多时间的相互关系的概念。

      第三,人们批评布罗代尔太轻视短时段的事件史,布氏在《地中海》再版中作了回答,他说对事件不能客观地叙述,而是由史学家根据自己的哲学选择的。这有一定道理,历史都有选择。不过,我们研究中国经济史时,事件,尤其是政权离合、变法改制,以至州县建置,驻屯军等都对经济作用很大;至近代,涉外事件常左右全局,几乎是不可选择的。许多事件都影响深远,甚至一个诏令都可成划分时段的标志。因此,也不能以分析史完全取代叙事史。并且,不但叙事,在多元、多层次的解说上,或恩格斯所说“合力”问题上,用叙述法往往更周全和概括。20世纪初西方批评历史主义,有人(M.White)写了一本书《分析时代》,那时,分析史学弥漫整个西方。但是,20世纪80年代,又掀起叙述主义之风,福柯、枷达默尔都有此主张。中国史学没有卷入这场风潮,基本上是叙事之中有分析,以史带论或论从史出,我看这样最好。

(四)经济计量学方法

      经济史研究中早已应用统计学方法,主要是作为实证之用。我一向主张,凡能计量者,应尽可能作定量分析。盖定性分析只给人以概念,要结合定量分析才具体化,并改正概念的偏差。如过去常以为近代中国商业资本“畸形”发展,是洋货入侵结果。但据估算,1936年全国商业资本所媒介的交易额中,进口商品只占9%,而且在洋货大量进口前已有很大的商业资本了,不得谓之畸形。惟我国缺乏长期统计资料,尤其20世纪20年代以前,即使在此以后,定量分析亦需靠推算和估计。或以为估计不可靠,不如不用。实则估计有一定的数量法则,尤其是相对数(如指数、速率、比重等),只要计值方法前后一致,仍是有效的。又长期的历史统计中有两项统帅全局的数字,即人口与土地,这两项资料我国最为丰富,但因各朝代计量方法不同,不能直接运用。近年来经考证、估算、改编,成绩喜人。

      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与统计学不同。它是设定一个经验模型或目标模型,求出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得出结论: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现实经济的分析、预测、决策和制定计划等。计量经济学用于历史研究,即计量历史学(Cliometrics),Clio是希腊主管史诗女神,因以命名。

      计量历史学于20世纪60年代创于美国,著名学者有福格尔、戴维斯(Lance Davis)、休斯(Joanthan Hughes)等,大都研究经济史。以历史数据不足,常用间接度量法,如以成本变动度量产量,以社会储蓄度量国民生产总值。又创“反事实”(conterfactual)研究法。如福格尔作《铁路和美国经济增长》,假定美国不建铁路,用其他有效运输方法,国民生产总值仅减少3%而已。发表后批评踵至,盖铁路的社会文化效益不能进入其所设模型。又如托马斯(Robert P.Thomas)研究,假定北美不是英国的殖民地,北美将有多少收益和损失。亦引起物议,因所计算仅是英美间贸易,殖民主义不仅是作生意。福格尔又与恩格曼(Stanley Engerman)合写《苦难的时代:美国黑人奴隶经济》,计量结果,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制农业的效益高于北方个体农业,经济增长率也高于北方。这里,自由平等人权价值不能进入史学家的模型,何足以言历史?以后,美国第二代的计量历史学家转入国民收入、经济增长、政府政策等宏观研究,诺斯、托马斯等大师则另创新制度学派经济史学。

      近年来,中外学者用计量模型研究中国经济史者亦渐兴起,但大都属于回归分析,且限于一次线性回归,并且回归方程求得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用概率求出标准误差。这种分析实际属于统计学范围,以系列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我所见最早是关于宋代会子发行的研究,以及唐代里甲户口,其余都属近代,主要在进出口贸易、货币量、个别行业的生产等方面。物价尤其是粮价的研究较多,为分析季节变动、长期趋势、周期性、市场整合等,主要也是用回归分析,不过较为复杂,如运用价格差、价格方差、价格离散差等分析,以及利用余值法、标准误差等。

      计量学方法一般适用于研究生产力,而不包括生产关系;又只见量变,不见质变;以函数关系代替事物间的辩证关系;因而不能概括在历史演变过程的全部内涵。今所用回归方程多为单元或二元,有的虽加设动乱、灾荒等因素,但只能以有无为准,不能计值;而颇为重要的制度、政策等因素,只能假定不变。这都表明,经济史研究不能单凭计量学方法作出结论。在我看来,计量学方法应该主要用于检验已有的定性分析,而不宜用它建立新的理论。事实上,国外学者用此法也大都称test(检验),多半是检验某种假说。已有的定性分析是从广泛的考察、前人的见解和史学家的历史知识得来,它不免有夸大、不足乃至错误,用计量学方法加以检验可给予肯定、修正或否定。总之,使用计量学方法要以已有的历史研究为基础。70年代美国经济史学会主席希德(Palph W.Hidy)在就职演说中说,“没有以往史学家所作质的研究,计量史学家也会走入歧途。”

(五)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

      近年来,以诺斯为首的新制度学派经济史理论在中国颇为流行,大约因为我们正在进行体制改革之故。诺斯的经济史理论兴于20世纪80年代,由国家理论、产权理论、意识形态理论三部分组成,而以产权理论为核心。

      诺斯认为,人类受自身生产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来获得经济收益和生活保障。产权是交易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产权结构和交易的有效性是由制度安排的,其目的在于造成一种激励,使个人(企业、团体)努力以赴,获取最大收益,以至个人收入接近于社会收入,而这种情况也就是经济增长。个人收入不可能等于社会收入,因为制度安排、产权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交易协议的达成和保证实施,都需要成本或费用,连同交易中的代理、度量、信息、不确定性(保险、投机)等费用,统称交易费用。这是过去经济学常忽略了的。而经济发展,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规模经济的扩大,又都增加交易程序,增加交易费用。因而,新的制度安排,能增进产权结构和经济组织效率的安排,常因交易费用方面的阻力而滞碍难行。诺斯说,长期来看,历史上经济增长的时期总是少于经济停滞和经济衰落的时期。

      在国家理论上,诺斯采取契约说。在封建社会中,他就是采取契约说领主以封赏土地换取属臣和农民的效忠。在现代国家,国家制定产权和激励制度,与个人(企业、团体)相交易;国家以服务(国防、治安)和公正(法律、裁判)与选民相交易;目的在使政府的租金(权力报酬)和税金最大化。但国家的收益要受制度成本、特别是监督执行费用的制约,加以官僚政治,制度改革常会得不偿失。像“白搭车”的现象,国家的强制力量几乎无效。国家还要受选民机会成本的制约,税率过高,选民会要求更换政府,以至革命起义。因此,国家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也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

      诺斯很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甚至同意历史就是意识形态的战场的看法。在论述中,他也提到伦理道德和世界观在制度的选择和决策中的作用,但他更重视的是通过公民教育,建立一种意识形态,以保证制度规范的实施。例如在制度改革中,要有“灵活的”意识形态,以赢得新的利益集团的拥护和老的利益集团的不反对。他以很大的篇幅讨论了白搭车问题。因如人人白搭车,等于制度完全无效,而解决白搭车问题,除了依靠意识形态的教育外,没有其它办法。

      诺斯的主要著作有《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2版)、《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等。

      诺斯的经济史理论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短期经济现象,把国家、意识形态以及制度安排都现为已知的、既定的或外生变量,不予考虑;这是非历史的。诺斯改变这种观点,把它们都纳入经济史研究范围,完全正确。他提出以制度安排为核心,研究各时期的结构变革和经济组织的有效性,并审定其实际绩效,这是经济史方法论上一大启发,但在应用上不可胶柱。历史是复杂的、多元和多因素的,不能把制度安排作为唯一的原因。在诺斯的具体经济史、特别是古代史的著述中,常可见人口和移民、战争、技术以至黑死病等非制度因素的重大作用,而他的著作也命名为“结构与变革”而非“制度与变革”。再则,制度变革,如希克斯《经济史理论》所说,常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在国家理论上,我以为不宜把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作为利益交易关系,这只能解释部分经济现象。在意识形态问题上,诺斯的观点就更狭隘了。

(六)经济发展、制度变迁和社会与文化思想变迁的关系

      目前中国的经济史研究可说有三大学派:一派偏重从历史本身探讨经济的发展,并重视典章制度的演变。一派重视从经济理论上阐释经济发展过程,乃至计量分析。一派兼重社会和文化思想变迁,自成体系。我以为这是极好现象,从不同角度和方法出发,百家争鸣,才能促使学科的全面发展。如何研究经济史,每人都应有自己的看法。下面简括一下我个人的看法,希望不要因此干扰别人的看法。

      历史 我是学经济出身的,并曾长期从事经济工作。但我认为经济史首先还是“史”,要有个历史观。我赞成中国传统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历史观念:长期来看,经济发展总不能逆天行事;要辩证地考察历史上经济的兴衰,包括周期性。这种历史观有自然主义倾向,因而在我看来,一切目的论、决定论的思维方式都不足取。

      历史学的首要任务是探求历史的真实,史料考证是治史之本,实证主义不可须臾或离。但历史真实是个认识论问题,应当承认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总是相对的,并有我们时代的局限性。随着知识的积累和时代精神的演进,历史需要没完没了地再认识和改写。因而许多话不能说死,许多事可以存疑。

      价值判断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我主张应作实证的和规范的两种价值判断。实证判断要把所论事情严格地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不可以今论古。规范判断要写在后面,那是用今天的价值观来评论古人的历史局限性,但要有足够的歉虚,因为我们的价值观也有时代局限性。

      我赞成结构主义整体史观,但作为方法论我们还作不到。今天中国经济史的研究还应是分工合作,以专题为主,但要有全局观点。既称经济史,在研究中还是先考察经济变迁,然后及于制度、社会、文化思想。这不符合逻辑思维,但较实用。

      经济 经济史是研究各历史时期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以及它运行的机制和效果。这就必然涉及经济学理论。在经济史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包括我前面未提及的中国的经济思想)都应视为方法论:思考方法或分析方法。史无定法,需根据时空条件,所研问题性质和资料可能,选用适当的方法。

      任何经济学理论都要假设若干条件或因素可以略去或不变,否则不能抽象出理论来。这种假设是与历史相悖的。这不能改正,只能补救,即用史学的特长来规范时空(地区特点)和考察范围,使理论在小环境内起分析方法的作用。

      经济史研究中,凡能计量的都应尽可能计量。有时比较值更重要于绝对值,这是史的特点。因为过去注意不够,我主张大胆推广计量学方法,但主要用于检验已有的定性分析,不宜凭模型创造新的理论。

      制度 任何经济都是在一定的制度下运行的。制度机制着经济的有序运行,要有稳定性。但也有变迁,尤其像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租佃制度、劳动制度等。制度变迁常是不可逆的,表现历史的进步;但也会出现反复和逆流,造成经济的衰退。一般说,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要求制度的变革,制度的反复则多半是非经济因素造成的,而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缺席的良窳决定经济的盛衰。

      在重大的经济变动中,例如在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变中,不仅要求有上述一般制度的变革,还要求有体制的(systematic)变革,以至根本制度的(constitutional)变革。前者包括所有制的变革,后者包括政治变革。

      这个转变,在西欧就是从商业革命到工业革命。马克思称为生产方式的变革,用了300年时间;希克斯称为由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用了300年。考虑到社会、文化,布罗代尔和诺斯都说用了400年。

      我以为16世纪中国经济就有向现代化转变的迹象,也有一定的制度变迁,但未能引起体制改革,即告中辍。

      社会 经济发展和制度革新必然引起社会结构、社会群体组织和行为的变迁。社会结构的变化也会影响经济发展,例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同时,制度的变革往往需要创新集团和社会群体力量的配合才以实现。

      我赞成“社会经济史”的提法。但目前经济史学者多无力研究整个社会,要依靠社会学专家的成果。就经济史说,主要是考察人口、宗族、等级、分业(士农工商)、乡绅和社区组织、消费习俗等。据我考察,16、17世纪,中国社会在这些方面都显著的变化,但未普及到全国。

      经济史研究要注意非经济因素。非经济因素中最大的是政府和文化两项。就中国封建政府而论,它在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上,效率要高于同时代的西方政府。在阻碍经济现代化中,中国政府也远大于西方。

      文化思想 经济发展——制度改革——社会变迁,在最高层次上都要受文化思想的制衡。我用制衡(conditioned)一词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不合民族文化传统的制度创新往往不能持久(如人民公社);另方面,文化思想又常是社会制度变革的先导,这种先导历史上称之为“启蒙”。

      经济史学者,限于精力,只能考察居于主导地位的文化思想,这在西方是基督教文化,在中国就是儒学文化。秦汉以后,儒学文化实际已渗入其他各家,才居于主导地位。至于民间的思想和习俗,可放在社会研究之中。

      文化思想变迁不是与经济变迁如影之随形,必须破除经济决定论。恩格斯说,思想发展有它自己的规律。规律如何,我说不出。不过,就宋以后而言,我以为儒学的发展就是它逐步理性化,至王阳明的良知说,将“知”和“理”直接挂钩成一元论,起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同时代,西方思想变迁也是理性化和解放思想)

      16世纪出现的以泰州学派和李贽为首的反传统思潮,17世纪出现的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为首的“经世治国”的实学思潮,都是启蒙思潮。但中国的理性化思想中,只有道德理性,缺少工具理性,不见成效。入清以后,一元化专制主义在文化思想上的控制比在经济上还厉害,启蒙思潮全被扼杀,儒学转入经学。到19世纪后期以西学改造儒学,才有第二次启蒙思潮,以至“五四”运动,文化思想又都是以先导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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