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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区与广东省镇压海盗的行动,1809—1810

[美] Robet J. Antony 罗伯特·安东尼 著 梁敏玲 译

在19世纪的前十年,一场空前海盗狂潮使广东省被灾颇深。其时,5万余名海盗坐着成百上千艘船,大肆掠劫着沿海的船只与城镇。在广东地区1500里曲折的海岸线上,一些势力较大的海盗已经结成松散的联盟。他们的头目也颇有才能,如郑一、乌石二、郭婆带,以及稍后的张保(见地图1)。这些海盗有效地挑战了清政府的权威,亦使得该地区合法的商业活动中断了十多年。然而,就在1810年,正当他们的力量发展到了顶峰之际,这个庞大的海盗队伍却突然彻底地土崩瓦解了。 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突然性的消亡呢?

从1810年开始,学者就一直在争论广东海盗集团瓦解的原因。官方的档案,特别是清廷的奏折,强调了总督百龄严厉的海禁政策在其中的重要性。而由士绅主撰的方志,则突出了社区自卫的努力在导致海盗集团灭亡中所起的作用。至于其他的记载,在1830年出版的《靖海氛记》里,袁永纶着重提到了海盗间的内讧,尤其是在势力较大的两位头目张保和郭婆带之间的冲突。

同一时代西方目击者的记述,则倾向于同意袁永纶的意见,同时也强调了欧洲战船在击败海盗中的作用。 现代的历史学家,同样也对这一大规模的海盗集团在1810的衰败有着不同的解释。魏斐德在他那奠基性的著作《大门口的陌生人》中提出,1810年后,海盗被“有效驱逐”出广东的内河地区,主要是因为该地“存在于鸦片战争前30年”的地方团练。 然而,近期的其他研究则强调了海盗自身的内讧,认为这是海盗消失的“最根本的原因”。

 

地图一

(图中地点由北至南分别为:Nao’ao:南澳;CHAOZHOU:潮州;HUILAI:惠来;LUFANG:陆丰HAIFEANG:海丰;HUIZHOU:惠州;DONGGUAN:东莞;CANTON:广州;XIN’AN:新安;Hong Kong:香港;XIANGSHAN:香山;Macao:澳门;XINHUI:新会;KAIPING:开平;ENPING:恩平;YANGJIANG:阳江;DIANBIAO:电白;Shuidong:水东;WUCHUAN:吴川;Zhiliao:芷寮;HUAZHOU:化州;SUIQI:遂溪;Xiongzhou:硇州;HEPU:合浦;QINZHOU:钦州;LEIZHOU:雷州;XUWEN:徐闻;Haikou:海口;Danzhou:儋州;HAINAN:海南)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重新审视上述各个论点,由此重温了这场争论。我以为,任何一个单一的原因,都不足以解释1810年海盗集团的大规模瓦解。相反,我更为强调发生在1809至1810年间的危机,此次危机为其他研究者所轻视或忽略,却在海盗的灭亡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文章一开始将会对这场危机做一个简要的描述,然后就清廷海防军队和沿海防御工事的不足进行讨论,以此作为理解社区自卫努力兴起的背景。接下来,我将重新考察海盗领导集团的内讧,并将其置于1809年至1810年危机的脉络中进行论述。最后一部分将会分析政府的剿灭与招抚政策。正是这些政策,最终在1810年的夏天成功地结束了广东的海盗问题。

通过重新审视这场争论,我也希望能在几个重要问题上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国家与地方社区如何应对这场空前的海盗浪潮,特别是在危机发生的1809年到1810年之间,两方对此有何反应。这场华南地区大规模的海盗之乱发生在白莲教叛乱之后的几年,可算是19世纪社会失序的最早与最重要的例子之一。动乱之时,官员更为支持间接的策略,他们通过与地方精英的合作与协调来镇压海盗,这为清政府中的最缓进者(原文为minimalist,应该是指将政府最小化——译者)提供了统治的手段。 虽然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在晚清得到了发展,但这并不代表一定要损害国家的利益或者与国家作对。的确,社会从失序中恢复过来,对国家与社会两者来说都相当重要,这也为彼此间的互动与协作提供了基础。在1809年至1810年海盗的动乱到达高峰之时,地方社区克服了狭隘的地域观念,人们不仅与官员合作,还建立了区域上的自卫组织,保护并使整个地区受益。这证实了清政府与地方社区在处理这一危机时有着相当的灵活性。

1809年至1810年的危机

对于广东的人民来说,1809年至1810年是一个危机的时期。从1808年开始,一场罕见的自然灾害袭击了广东,一系列严重的饥荒一直持续到1810年夏季,并将这场灾害推向了顶峰。正如表1所显示的,在这些年间,广东经历了台风、水灾、地震、旱灾与严冬。灾害造成了财产与粮食的损失,人们也陷入了难以想象的痛苦之中。表格的统计说明,其中大部分灾害的受灾面颇为广泛,不仅影响了沿海地区,也波及了省内的大部分地区。每一年都有强烈的降水,由此引发水灾的使受灾州县多达13个。仅在1809这,就至少有4场猛烈的台风冲击了沿海各县。接连不断的灾难使该地区的主要人口出现了生存危机。有记载显示,当时存在严重的食物短缺,水稻与其他必需品的损失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更不用说成千上万的人丧失生命了。

表1.

年度季节灾害被灾地区评论
1808春季水灾清远、开平浸损田亩,毁坏民屋
春/夏/秋季旱灾潮阳、香山、灵山、丰顺、海阳、四会
夏季地震澄海、海阳
秋季台风文昌、万州拔木坏屋
冬季寒冬合浦、灵山、阳山
冬季饥荒清远、开平、恩平、新会、英德米价上涨
1809春/夏季旱灾龙江、灵山、潮阳、顺德、恩平、增城、兴宁、开平、新宁
春/夏季饥荒新会、东莞、三水、顺德、高要、龙门、德庆、香山、南海、番禺、四会、开建、广宁开谷仓赈饥, 海盗狂潮
夏/秋季台风海阳、潮阳、新宁、新会、香山、石城、茂名、合浦、钦州拔木坏屋
秋季水灾龙川、石城、合浦、钦州浸损田亩,毁坏民屋
1810春季地震新会
春/夏/秋季水灾琼山、始兴、南雄、连州、增城、英德、清远、阳山浸损田亩,毁坏民屋
春/夏季旱灾海阳、潮阳、新会、曲江、吴川、合浦农田受损, 米价上涨
夏季饥荒信宜、吴川、化州、新会米价上涨, 饥民暴动
秋季台风化州、石城、茂名
瘟疫钦州、合浦、新会

来源:、《宫中档》,2848,嘉庆二年七月六日,2825,嘉庆二年七月十三日,2885,嘉庆二年七月十三日,6213,嘉庆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吴川县志》,卷10,35页,《东莞县志》,卷41,4页;《化州志》,卷12,7页;《阳江志》,卷8,20页,《开平县志》,卷20,27页;《恩平县志》,卷3,27页;《澄海县志》,卷5,14页;乔盛西等编:《广州地区旧志气候史料汇编与研究》,263-266页。

虽然这场饥荒使全省被灾,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受灾程度尤其严重。在那里,水稻的价格上涨了两倍,有的地方甚至上涨了三倍。 饥荒过后,至少在三个地区——新会,钦州与合浦,致命的瘟疫开始蔓延。各处的地方精英和士绅都打开了粮仓与粥厂施赈,以满足饥民的需求。

更糟的是,此时广州的中方官员与英国商人之间爆发了一场严重的“外国危机”,这件事加上其他种种因素造成了该地区的经济下滑。就在前一年的下半年,当法国与葡萄牙正在交战的时候,几百名英国士兵罔顾中国官方的谕令,公然在澳门登陆,从法国手中保护这块葡萄牙的殖民地。作为报复,嘉庆皇帝在10月份命令中止贸易。形势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甚至还有传言说双方即将开战。尽管到了12月底,中英重开贸易,但还是造成了一段时间的经济萧条与不稳定。1809年的春夏两季,两方的摩擦又逐渐增多。这个时候清政府重新发布命令,坚决禁止鸦片贸易,以杜绝白银外流。 1809年,在广州流通的外国银元数量突然间出现下跌,使局势雪上加霜。这一年亦是1805年至1813年间中国进口银元数的最低点,主要原因是美国出口中国的白银量出现了大幅下降,从每年300万一下子跌至7万。银元短缺对地方经济造成的负面冲击一直持续到了次年。

同样在1809年的上半年,新上任的两广总督百龄抵达广州。上任伊始,他就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政策,以镇压广东沿海的海盗。百龄把海盗问题视作地方控制与内部安全的一个最基本问题,并因此下定决心切断海盗与陆地的联系,以隔断他们的食物与给养的来源。百龄发起了一场广泛的海禁,将全省纳入禁令范围之内。他建起了一道封锁线,沿着海岸线与珠江三角洲的核心地带进行封锁,禁止商船离开码头,并命令已经出发的商船迅速返航。为了使大米免于落入海盗的手中,这位总督下达了以下命令:(1)运米至粤东北的南澳与潮州地区的商船将由八到十艘船护送,船上配有士兵及枪;(2)指定运送到广州地区的大米,则尽可能地依靠邻省广西的供给,这样商船的运输就得以完全在内陆航线进行。为了杜绝海盗掌有火药,他还命令制造者与军库必须在供给上保持精准的数目。而所有的商人、雇工、士兵以及任何拥有或者售卖火药的人,将会受到严密的监管和控制。为了杜绝海盗对盐商的敲诈勒索,他下令,从此禁止盐商进行海上贸易,贸易需在岸上进行。 海盗在之前十年持续不断的侵扰,使得官员必须采取严厉的措施。

 

地图二

(图中地点由北至南分别为CANTON:广州;NANHAI:南海;PANYU:番禺;Foshan:佛山;DONGGUAN:东莞;SHUNDE:顺德;Rongqi:容奇;HESHAN:鹤山;Dalan:大榄;XIN’AN:新安:XINHUI:新会;KAIPING:开平;XIANSHAN:香山;Qi’ao:淇澳;HONG KONG:香港;MACAO:澳门;XINNING:新宁;ENPING:恩平)

连续的饥荒及自然灾害的袭击、银元的大量短缺,加上百龄的封锁政策,在广东造成了一场难以想象的危机。正当海盗在广东的大规模侵扰到达顶峰之时,这里的人民要经受的不仅是海盗的抢掠,还有严重的食物短缺,居高不下的米价,以及萧条的经济。这一切的后果是,已经被切断了食物和其他必需品供给的海盗们,袭击变得更为猖獗了。1809年的夏季,海盗突然出现在沿岸的内陆水路上,甚至深入到以往势力未及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寻找食物。这一系列持续数月的袭击,给省城以及全省的经济核心地区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同时,1809年到1810年的危机也进一步割裂了海盗与陆上社会间的联系。面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海盗袭击浪潮,加上食物与其他资源的短缺,社区的领导和商人与地方官员紧密合作,以加强防卫。

清朝军队的无力

然而,镇压这个庞大的海盗集团的一个主要问题,便是清朝军队在沿海地区的无力与低效。当百龄1809年抵达广州的时候,他发现常规军队难以调度。这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问题。即使在军队建制最为完备的时代,他们要对抗大规模的海盗仍旧存在困难。无论从结构上来说,还是从技术上来说,这些军队都没有做好应对大范围动乱的准备。 清朝的海防策略无疑是以陆地为中心的,防御性的,并且高度地方性的。这个防御体系包括搭建岗哨,安排士兵把守,还有炮台,望楼,以及在濒海之地按一定间隔设汛防守,加上一些进行沿海巡逻的小型战船。绿营兵是汉人的军队,也是沿海与海防军队力量的主力,他们的忠诚一直受到清政府的怀疑。作为外族,满人统治者长久维持着高度分散的命令结构。清政府将军队分散布防,以防止他们结集成更大规模的武装力量,威胁清朝的统治。由于没有一个中央政府机构承担起对海上军队的监督,实际上,海防事务的管理成了互不联系的各个地方军事单位的责任。这一切使得军队难以协调,亦使得在种种沿海与海上军事力量之间缺乏全面的计划。

虽然在沿海地区分布着成百上千处汛地,但这些汛地往往人员配备不足,军队的部署也很不合理。比如说,东莞县一个海防的营队共设1734名兵丁驻防,他们分布在31处汛地,其中有16处分别只安排了3-5个人。 表2是19世纪初期广东沿海106个军事单位布防情况的统计。可以看出,其中41.5%处汛地只有2-5名兵丁把守,另外32.1%只有6-10名兵丁,仅仅6.6%安排超过30名兵丁驻扎。力量如此薄弱的汛地要对抗哪怕只有22人的小规模海盗队伍,也是力不从心的。 如我们所预料的,通过这样的部署去镇压19世纪前十年那场大规模的海盗袭击,并不能解决问题。

表2. 沿海地区海防军队的配置

每处汛地的兵丁数汛地数量所占百分比
2-5人4441.5
6-10人3432.1
11-15人87.5
16-20人54.7
21-25人21.9
26-30人65.7
30人以上76.6
总数106100.0

资料来源:《广东通志》,卷177,19-27页,1864;《高州府志》,卷17,19页,1889;《香山县志》,卷3,37页,1827;《新会县志》卷5,18页。

不仅是士兵的部署不合理且分散,沿海的防御工事也多破旧,或者废败不堪使用。在19世纪初,大量修筑于明代和清初的炮台亟需整修,有的甚至已经无法使用。阳江县的情况很典型,该处9个炮台中的8个建于1560年到1794年之间。比如说,凤头港有一个建于1671年的营堡,建立之初是为了保卫这个海港以及一些渔村。然而,尽管这个区域处于沿海的主航道中,官员却任由这个营堡废弃,这里也很快就成为海盗侵扰相当严重的地区。在1805年,官员计划重修该处炮台,但是最终并没有得到落实。另一个为了保卫阳江这个海港城市大门的营堡,最初建于1586年,但在1677年为海盗所毁。直到1809年,政府官员才有重建的打算,而且几乎完全依靠地方商人和士绅的募捐。 其他地方的防御工事则被官员所忽视,因为这些地方过于偏远与隔绝。 同样令人惊讶的是,在海盗侵扰最为严重的时候,政府也几乎没有建造炮台来进行防御。统计显示,在能够找到建造与整修时间的31座炮台中,25座炮台建于1800年以前,只有6座建于1800年之后。在1800年以前建造的炮台中,只有4座在1800年后有过大规模的整修。

而用于海防的战船,情况也好不了多少。陈旧的船只,过时的装备,领导能力的低下,加上军官与士兵低落的士气,这一切都削弱了帝国海防军队的战斗力。 以陆地为中心的防御策略使得清廷难以建造一支大规模的海上军队。清政府更多的是继续依靠那些从不出洋的小型特派舰队,因为大部分军官与士兵对大洋航行并不熟悉。 军队只是每年两次分五条路线进行常规的沿海巡逻,这五条路线分别是:东路沿潮州巡逻,中路围着广州巡逻,西路沿雷州巡逻,两条辅助的路线则围着南澳与海南岛巡逻。既然这些路线与巡逻时间人所共知,海盗和走私的船只便可以轻而易举的避免与军队交战了。

 

图1:广东的战船,使用的是明代的设计                 图2:海盗使用的“开浪船”

(来源:阿德马耳:《中国帆船》,1957)          (来源:阿德马耳:《中国帆船》,1957)

与许多更为轻便、武装得更好的海盗船比起来,19世纪初清朝的战船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战斗力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虽然有官方的数据显示,这个时期的广东大概有135-150艘战船,但这个数额几乎没有得到过实现。与营堡的情况相类,船只往往长年失修。 1805年,总督那彦成就抱怨,他手中只有83艘适用于航海的战船,却要迎击几百艘海盗船。 到了1809年,经过一系列的破损与毁坏之后,帝国的海防军队就只剩下不到70艘战船了。为了弥补战船的不足,百龄下令制造100艘海防用的新舢板船。 此外,大量战船仍旧沿用明代的陈旧设计。就像图1所示的战船,重量在250-350吨之间,航行起来缓慢、笨拙。而且,大部分战船装备缺乏,人员配置不足,船上有2-4支枪(一部分最大的战船有6支抢),40-60名水手。

这些海上战船需要面对的是更为灵活、机动性更强的海盗船。海盗船的重量一般15吨到200吨不等,平均在70吨到150吨之间。其中一款典型的海盗船就是所谓的“开浪船”,因其便于破浪的灵活性而得名(见图3),船上有30-50名海盗。 最大的海盗船则装有12支6磅或8磅重的枪,其中一些还是在西方制造的。船上可容纳200名海盗,并配有各式各样的剑、矛和抬枪。而小型的战船,如三板帆船和划艇,船上的武器更为轻便,海盗数量也更少。 除此之外,海盗船上武器的战斗力也往往在清军战船之上,因为清军使用的炮弹最重仅1斤,而海盗则使用重达13-14斤的炮弹。 难怪有大量奏折称军官屡次伪造报告,而士兵则时常拒绝与海盗作战,甚至破坏自己的战船,这样就可以因战船的损坏而无需出航了。

由于这种本质上的弱势,在危机到来之时,清朝官员就不得不募兵和租用船只以扩大常备的沿海与海上军事力量。这种实际上可以追溯至宋代(960-1279)的制度,成为清朝海防一个常见的特点。 1800年以后,广东的官员频繁地通过雇佣渔民、水手甚至地方上的暴徒来对抗海盗。 作为对常规海上军队的补充,那彦成招募了120艘渔船与盐船,并向船主保证,官方将给予他们白银与官职作为报酬。而当建造新战船的工作达不到要求时,百龄也雇佣了60名渔夫去弥补不足。 地方官员也往往在他们的权限之内,雇佣渔夫和商船巡逻繁荣的港口以及海盗经常袭击的地方。

国家与地方自卫

作为对抗海盗诸种措施中的一环,百龄命令地方官员重新实施保甲制度,并且下令让沿海的地方士绅筑造城墙、组织团练来进行自卫。 特别是在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时期,上述做法被视作对常备军事力量的补充,这在1809年也不是什么新的创造了。实际上,社区保卫的历史在广东相当悠久。根据魏斐德的研究,这是因为“沿海地区特有的来自海盗的经常性侵扰”。 在珠江三角洲,为了保护集市与村落免受海盗与山贼的侵扰,城池的筑造在15世纪就开始了。 佛山位处南海县,毗邻广州。1449年,为了保护这个商业中心免受黄萧养这场海盗叛乱的攻击,这个地方搭建起木制的栅栏,也组织了自卫的军团。自此,这些作法零星地延续着。直到19世纪,海盗的袭击便又再次威胁到了这个地区。 而在顺德的县治大良,从15世纪60年代开始,并在此后的在三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每当海盗骤然来袭的时候,当地官员与士绅都会组织团练,并重新整修炮台。 在广东沿海的其他地方,从晚明到清初,伴随着海盗与其他动乱的起伏,当地的团练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出现、消失、再度出现、又再度消失的过程。

因此,在19世纪前十年,当省级与各地方官员开始敦促士绅与乡村耆老修建大炮与训练民兵时,他们亦是在推进着一种当地长期存在的传统。实际上,官员、士绅与商人经常通力合作,以保卫港口与村落免受海盗袭击。因为没有人能够依靠常备的军力来防御,所以地方社区必须凭借自己的主动,训练各乡义勇之人,招募士兵,巡逻航道,建立岗哨与望楼,筑造炮台与城垛,并在海港的周边围堰筑堤。 无论是社区的,还是国家发起建造的防御工事,商人与士绅都投入了大量的银两。据记载,广州府的士绅与商人们提供了20多万两银子,而在潮州与罗定,他们也为海防筹集了将近1.4万两银子。 根据东印度公司的报告,广州的行商在1805年曾募捐了20万两银子,而在1809年动乱最烈之时,行商每月捐输3万两,以支持珠江三角洲的防御工事。

对这些行为,官员会表示鼓励与认可。1805年至1810年担任香山县知县的彭昭麟就曾简要地写道,“近海诸村鳞次羽集,巡哨势有难周,非自为守,其何有备无患哉?”他解释道,各个村落若已组织壮勇及建立碉楼,官府会为其置备火药械器,并要求其危机过去后归还,以此种方式向其提供帮助。当村民能守望相助,完成自我保护时,该处便不必添设重兵了。 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士绅与村民都会进行顽强的抵抗。因而,与常备军队比起来,彭昭麟与其他地方官员都更倾向于这种社区防卫。

在组织自卫的过程中,地方社区会依靠熟悉的、完善的制度,也会依赖在处理地方事务中展现出才能与影响力的那些经验老道的领袖们。许多社区把寺庙、祠堂或学校用作团练的总部,另一些社区则建立专门的公共宇舍,以作团练总局之用。 一些乡村聚落之间的地域分界由祭祀地方神的不同来决定,它们就会按照这种地方神的范围结成同盟。还有一些乡村聚落会按照地方市场的体系各自联合,也有的村落通过一个或更多的强大宗族的支配来实现彼此间的联盟。 然而,正如下文例子所证实的,上述这些特性没有一个是孤立的。虽然许多组织者是持有功名的士绅,但保长、拳师、渔民和其他平民负责地方保卫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而在大量的个案中,县以下一些级别较低的官员则直接操办了团练(见表3)。

庙宇与社学也是平日地方权贵会面的场所,这两个地方在团练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许多社学就建在离庙宇不远的地方,因此,无论是在物理层面上,还是象征意义上,两者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危急关头到来之时,它们作为社区组织的集中处,在实现团结一致及进行丁勇的招募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以港口城镇芷寮的天后宫为例(见地图1),它由该地的商户及来自潮州和福建的商船资助与经营。根据该处的碑刻,这座庙宇并不仅是为了祭祀天后,同时还是一个“以固人心而厚风俗”的公共场所。在危机的时刻,这座天后宫成了整个社区的焦点所在。因此,在19世纪初海盗侵扰之时,当地领袖将团练总部设在这里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同时,政府也指定军队驻扎天后宫,便于与民兵合作,保卫港口。

表3.  地方自卫首领的身份背景

地方士绅数目(人)
进士2
举人6
贡生5
监生5
生员2
未详11
武举人2
总数33
平民保长4
拳师2
渔户6
未详6
总数18
下级官员县丞1
典史2
巡检4
候补人1
总数8

资料来源:《宫中档》,15184,嘉庆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15314,嘉庆十四年九月三日;《香山县志》,卷2,66-67页,卷6,78-79页,卷8,60页,1827;《香山县志》,卷14,44-45页,卷15,4-5页,卷21,6页,卷30,23页,1879;《南海县志》,卷15,8-10页;《顺德县志》,卷27,4-5页,14-20页;《高州府志》,卷49,41页;以及《广东海防汇览》,卷42,20页。

在沿岸的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顺德县和香山县,社区在形成过程中亦会得到官方的认可,“公约”与“乡约”就是专门用于资助与管理自卫事务的。到了18世纪,在广东的乡村,用类似的条约去管理地方事务与处理社区问题,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做法了。通过强调互助与和谐,这些条约有助于让社区成员为了本社区的安全而团结起来。通过乡村的仲裁并按照固定的惩戒方法,罪人可被缉拿并得到处罚。如果遇到更为严重的情况,也可以把他们押送至地方衙门。无论是成文还是不成文,它们都构成了一种公共的约章,让村民的行为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些条约同样广泛地使用于其他地方事务之中,包括资金的筹集、庙会和堤防的修筑,以及饥荒的赈济。

1804年,由胡鸣鸾、关儒君和林士元等人领导的一群地方士绅在容奇镇订立了一个公约。该镇位于顺德县,是一个有城垣的市镇(见地图2)。在得到县政府的正式许可之后,公约的组织者开始从20万亩田地的捐款中申请经费。他们最初筹集了1.6万两的款项,用于雇佣乡勇和建造城垣。他们最主要的功绩是完成了一座炮台的建造。这座炮台被称为得胜炮台,士绅们认为它可以与广州那些从西方人手中购买的大炮相媲美。在随后的1808年,他们又用公约的经费建立起一所容山书院,这所书院成为团练的总部和民兵操练的场所。国家批准民兵搜查与捕捉海盗以及其他扰乱秩序之人,他们昼夜巡逻,缉拿贼人,并将其交给县官处置。 在附近的龙山乡,来自10个村落的地方士绅组织起一个乡约,中心在有城垣的大冈墟(可参见图3的描述)。团练总局位于镇中心武庙左边的公馆。1809年,乡约招募了300余名壮勇,并建造了炮台与堡垒。

 

图3. 大冈墟(来源:《龙山乡志》,1805)

在香山县,知县彭昭麟亦要求地方士绅与村民捐资修筑防御工事。这样做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成立了固圄公所,该公所由县官监督,由郑敏达以及来自其他六个显贵家族的成员管理。郑敏达是一名贡生,来自一个显赫的士大夫家族,当时他正从北京的国史馆离职回乡。郑敏达有过为多种慈善活动筹集资金的经验,包括在该地成立乡学。这个公约从开垦的沙田中筹集了9270两经费,用于建造碉楼、栅栏,并用石头筑起了一道堤防,以防止海盗进入香山的港口。 在小榄镇,富裕的何氏宗族同样与知县彭昭麟有紧密的合作。他们订立了一个公约,用于制造巡逻的船只、保卫房屋与碉楼,以及雇募乡勇。他们的总部设在城隍庙,并在那里建造了一尊土制的炮台,大炮则由政府提供。在1809年到1810年的饥荒中,公约的经费也被用于赈济。

在危机发生的这些年里,由社区管理防御事务及筹措资金,并受到官员监督。这种做法在广东是相当常见的。一些学者将其论证为政治弱势或者王朝走向衰落的象征,与其这样说,倒不如认为清王朝实际上能够利用团练更为深入地渗透到地方社会中去,而这并没有必要以众多地方精英力量的提升作为代价。 官员将团练视作地方管理机构整体中的组成部分。 县官们,如香山的彭昭麟、顺德的沈权衡、电白的盛植才与新会的沈宝善,都在发动与组织社区保卫的过程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他们有时甚至会亲自领导民兵与海盗战斗。 县官们频繁地行使他们的特权,管理地方防卫的操作,任命或批准地方防卫的负责人,以此确保他们在团练活动中无可置疑的领导地位。他们还会在大炮及其他在团练中使用的武器的配置上维持控制权。 而上述乡约都需要得到官方的认可,才能筹措资金、发起团练及修建防御工事。在计划与实施的过程中,地方官员也与乡约的首领有着密切的合作。

在地方保卫中,县级以下的官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见表3)。广东的一些下级官员,特别是巡检,他们有专门的职责,需亲自监察关津海港,以缉拿岸上的海盗及其同党。巡检司署通常设在沿海的商贸与渔业重港,或沿水路按巡查路线设置,也会设在一些被认为可能遭到海盗袭击的地区。 大量团练组织的所在地,是设有县级以下衙署的村落与市镇,这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许多县级以下的官员在他们职责所在的社区积极地活动,并直接参与到资金的筹措与防卫计划的制定。在阳江,县丞钟儒献组织一些村落筹措资金,用于在北津港铺设木制栅栏,以防御海盗的侵扰;而由于海零岛频繁遭到海盗的袭击,巡检宋玉龙则把村民组织成团练的单位,以护卫这个海岛。 在香山,典史沈莲在1808年带领团练民兵保卫小隐港,而淇澳的巡检张永津(见地图2)也于1809年在该岛组织了地方防卫。 当海盗袭击电白县军事基地赤水的时候,监狱典史集合乡勇,救援边防兵丁。他在报告中提到,此战消灭了一百余名海盗。

政府同样精明地运用他们对权力与合法性象征的垄断,让社区的首领,无论是拥有功名的士绅,还是普通老百姓,更深地进入到国家的文化当中。通过发给团练头领表征授权的戳记、檄和札,以及授给他们顶戴,或者为他们搭建在军队中晋升的台阶,政府不仅使他们的行动合法化,也有效地令团练的头领与各县的下层官僚机构合为一体。在此之前,那些具有初级功名的士绅以及普通百姓与国家间很少联系,甚至为零。这种做法对这些人来说就尤其有意义了。官员们为了使地方保卫更为制度化,还立起木制或石制的匾额来纪念其功绩,对团练中被杀之人则立祠祀之,以彰其勋。 这些也是重要的文化象征,地方领袖熟练地将其用于自身优势的提升,以控制地方事务。

在广东,虽然地方自卫的努力在18世纪末已经随着海盗的增加而重新出现,但直到1809年,当海盗侵扰使局势变得相当紧张甚至令人绝望之时,地方自卫才真正发展。 这种发展并不仅指此时团练组织的数量已4倍于18世纪末,亦指团练活动范围的极度扩大。一些以前没有组织过团练或使用其他防御方式的村落,这时也采取了行动。而且重要的是,此时大部分村落联合起来,组成团练队伍,共同保卫一个更大的区域。 在香山的南坪地区,当地一个叫容大振的士绅组织起附近的村落,沿岸筑起了一堵用作防御的石墙;南海的士绅则在一些有城垣的村落中组织起一队团练壮丁,其总局设在大榄。同时,顺德的上直、下直、乌洲、大洲,以及番禺的沙亭、南涌六乡也联合起来,他们发起团练,并在大洲建造了一座炮台。 据记载,到1809年,当海盗的活动到达顶点并渗透至珠江三角洲地区时,顺德县的每一个乡都订立了公约,以进行地方保卫。 实际上,此时沿海地区几乎处处都在组织团练,或因地方保卫的需要而订立公约。 随着海盗的四处侵袭,前所未有地深入掠夺内陆地区,并影响着以往没有直接遭受过袭击的地区,地方防御事务的建立显得刻不容缓。

不幸的是,在1809年的团练活动中,许多社区并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的准备,以应付海盗的冲击。在每一个有能力击退海盗侵袭的村落,海盗都会还以颜色,甚至将其焚为平地。 地方社区的自卫努力本身没有、也无法在军事上终止这场大规模的海盗袭击。不过,这些自卫活动还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们有助于隔离海盗群体,并削弱他们的力量。当百龄的海禁政策切断了海盗的食物与给养的海上来源后,团练活动将其陆上来源也切断了。现在,海盗比任何时候更加需要为生存的必需品而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当海盗的力量到达巅峰的时候,他们却遭到了一次致命的打击。虽然海盗仍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但由于粮食等补充供给无法得到保证,他们也无法维持着自己的战斗力。

海盗间的内讧

无论在当代还是近代,学者对海盗集团在1810年的瓦解有一个最为持久与流行的解释。他们认为海盗消亡的原因在于海盗头目间的争斗,特别是发生在郭婆带与张保之间的冲突。 胡洁榆和叶林丰都强调了这种嫉妒:郭婆带嫉妒年轻的张保,因郭婆带对郑一嫂图谋不轨,而张保却赢得了郑一嫂的宠爱。 穆黛安则提出,这场内讧主要源于一个事实,那就是海盗的成功将不可避免地使他们对胜利果实进行更为激烈的争夺。 一些学者认为,如果没有内讧,海盗不可能在1810年一下子就轻易瓦解了。内讧自然是此时海盗集团消亡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此种解释并不充分,因为这样会把其他重要因素的作用降至最低,或者将它们完全忽略了。内讧的产生乃至海盗集团的最终瓦解,原因要远远复杂得多。

郭婆带与张保1809年的对抗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的冲突至少可以回溯至两年前郑一去世之时。郑一曾是广东地区最为强大的海盗,也是六支舰队结盟的初创者,这六大帮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旗号。当时,年纪较大的郭婆带占据着第二把交椅,是郑一之下最有势力的指挥者,张保则只是一名年轻的下级指挥人员。因而,当郑一嫂与张保在1807年突然控制了郑一的组织,并且取得了舰队的领导权时,行动的过程少不了怨恨与争执。毫无疑问,郭婆带会因为张保地位的突然提升而感到自己被轻视。于是,他带着手下离开了郑一的组织,并建立了自己的大帮,以黑旗为旗号。 1809年,郭婆带背叛了张保,双方交战,二人间的倾轧达到了白热化,但实际上他们的不和在1807年就已经开始了。自此以后,虽然郭婆带继续与舰队联盟保持来往,但在这两个头目之间,已经几乎没有任何友谊与合作可言了。

剿 抚

当海盗深入攻击到珠江三角洲流域时,百龄对海盗实行了“剿抚”之策。这是一种软硬兼施的方式,进行军事作战的同时,也会向对方施行宽赦。在这种历史悠久的计策中,朝廷首先通过军事作战剿灭敌人,如果无法取胜,这种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那朝廷就会以金钱、职位或官衔作为诱饵,尝试对反对者进行招抚与劝降。一旦军事行动减弱了敌人的力量,招抚的方式将会为此次行动划上句号。此外,招抚的方式不仅避免了更多的流血,还通过在敌人内部制造不和与纠纷,削弱了他们的战斗力。招抚的目的是隔离与征服。百龄不是第一个运用这把双刃剑的人了,1784年起,为了对抗海盗,这一政策在广东就已经被多次使用。然而,只是在1810年的时候,剿抚之策才最终成功结束了广东这场大规模的海盗浪潮。

虽然在1809年与海盗的交战中,百龄没有成功地将其剿灭,但这些战斗的确造成了他们在人员与物资上的损耗。是年冬,一支由福建与广东联合组成的海防舰队和以朱濆为首的海盗在南澳岛外展开决战,海盗的头目在战争中受到致命打击。在此之前,这支由朱濆带领的舰队在广东东北部是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朱濆死后,他手下的大部分——约3300名海盗与超过40艘船只——于1810年1月向官方投降。 而在1809年7月,广东地区另一个势力很大的海盗头目,张保紧密的同盟者梁保,在一场与清廷海防军队的作战中被杀。梁保死后,他手下的大部分海盗溃散而去。 对海盗来说,朱濆与梁保的死可算是他们最重大的挫折了。此后,虽然广东当局仍旧没有能力征服海盗,但几乎持续不断的战斗最终减弱了海盗的抵抗,也消磨了他们的意志。

海盗集团的内讧削弱了他们的战斗力,加上饥荒、海禁,还有政府和团练的军事活动,到了1809年底,许多海盗已经精疲力竭了。就在这个时候,百龄开始了他的招抚行动。12月,百龄下令在沿海地区张贴招降告示,同时也派遣政府的探子试图对海盗进行诱降。不出其意料,由于投降者能得到赦免、获得金钱和官衔,这加剧了海盗头目间的内讧,他们当中有些人开始向官员表示要投降。

在第一批利用官方的招抚行动向清廷投降的海盗中,就有张保的下属冯永发及东海霸的下属陈胜。二人都是1810年1月投降的,投降的时候带上了将近500名手下。不久之后,海盗头目中实力位居次席的郭婆带也决定放弃了。在该年的1月13日,他和冯超群带着总共5578名海盗,还有800名妇孺,在桂山县向官府投降。他们的手下大多被遣散回乡,同时,也有很多大小头目被留了下来在军中服役,并加入到跟海盗余部的作战中去。郭婆带也被百龄任命为把总。 到了4月份,如表4所显示的,又有超过3000名海盗向朝廷投诚。与此同时,官方的军队及团练武装则继续与余下的海盗战斗。

在1-3月投降的海盗中,还有一些是张保手下的将领,来自他掌控的红旗大帮。张保的组织正在渐行瓦解。实际上,张保在2月就首次向官府提出了投降,但双方的谈判中止了。到了4月,张保又派出他的情人、海盗组织的联合指挥者郑一嫂到广州直接与百龄谈判,重新开始与官府对话。一旦双方的条件达成一致,海盗将会把他们的舰队集中在香山外的三角洲地区——芙蓉沙。4月14日,百龄亲自来到该处接受张保的投降。投降的海盗及妇孺共17318人。他们还向官府上缴了226艘船、1315尊炮及2798件各式武器。政府任命张保为千总,允许他保留一支拥有30艘船的个人舰队,并给了他大笔的银两作为奖赏。 大部分普通的海盗成员被重新安置在广东省内各地,受到保长与地方巡查官员的监视。妇人与小孩则被遣送回各自的家中。

随着张保与郭婆带的投降,广州府地区最难以应付的海盗头目已不再构成威胁,但其他强大的海盗仍在广东东南部积极活动。雷州地区的李相清、乌石二与东海霸手下有几千名海盗,船只也超过百艘。因此,百龄派出一支新的舰队远征雷州,以剿灭这些海盗的剩余力量,他甚至让郭婆带和张保充当进攻的前锋。

表4. 1810年1-4月间投降的海盗

日期头目所属舰队随同人数投降地点
1月朱阳发黑旗79阳江
1月陈胜黄旗400
1月13日郭婆带黑旗6,378桂山
冯超群黄旗
1月14日冯用发黑旗529阳江、桂山、电白、新安
张日高黑旗
郭就善黑旗
   李土兴黑旗
1月18日詹亚四红旗31海康、遂溪、香山
高亚华红旗
1月20日黑旗28新宁
2月1日林阿目红旗286永安、海丰、桂山
谭亚瑞——
梁光茂红旗
2月6日郑阿聪蓝旗723澄海
陈阿友蓝旗
2月13日沈忠——63澄海
陈粟——
3月吴廉红旗98新安、香山
许亚三红旗
黄亚成红旗
4月陈阿蟾164阳江
4月沆忠黄旗1200——
陈要黄旗
4月20日张保红旗17318香山
郑一嫂红旗

资料来源:《朱批奏折》,1120,嘉庆十五年四月九日;《宫中档》,40,嘉庆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十朝圣训》,卷40,12-13页;《新会县志》卷14,5页;《澄海县志》卷22,14-15页;《阳江志》卷20,92页;《东莞县志》,卷33,27页;温承志:《平海纪略》,5-6页,1842;穆黛安:《华南海盗,1790—1810》,137页,146-148页。

5月底,清廷军队在电白的海岸外与东海霸、李相清以及乌石二手下的海盗展开决战。交战过程中,这些海盗的头目逃遁而去。东海霸手下将近400名海盗在七星被擒。其时,李相清逃至菲律宾,自此以后就没有人再见到过他了。双方交战后,乌石二的下属将领朱亚保与张亚安带着278名海盗迅速向官府投降。然后,在6月13日及14日,清朝舰队在海南岛外的儋州附近海面与乌石二的舰队展开决定性的一战。交战中,14艘海盗船被毁,上百名海盗被杀或溺水身亡,乌石二与手下将近500名海盗被生擒。此后不久,孤立无援的东海霸带着手下3000余名海盗向官府投降。乌石二和另外122名海盗则在海南的海口港被就地处决,面目狰狞的头颅被曝于街头。其余349名投入监狱的海盗被判罚充军或服劳役。东海霸和他的手下由于投降而最终得到赦免。 对清廷来说,剩下的事情就是在之后的几个月里消灭逃散各处的海盗余部。实际上,广东地区大规模海盗袭击的高潮已就此宣告结束。

结 论

1809年到1810年的危机给广东地区大规模的海盗侵袭带来了致命的一击。自然灾害、饥荒、金钱的短缺、地方自卫的努力、海禁政策及军事作战,这一切在两年里的合力不但让海盗陷入万分艰难的处境,也使沿岸居民受苦颇深。到了1809年夏天,当海盗因食物与其他供给品的缺乏而走向穷途末路的时候,他们袭击了沿海与三角洲地区的村落和市镇,地方社区因而加强了对他们防御措施,以保护日渐短缺的资源。海盗侵入了繁荣的心脏地带,这使得地方社区与国家得以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海盗。

这场危机同样加剧了海盗头目间的内讧。虽然海禁与团练活动自身并没有能摧毁海盗,但它们却有效地切断了海盗在水陆两地的食品与武器供给。一旦海盗的力量被极大削弱,皇帝马上就批准了百龄的招抚行动,宽赦投降的海盗,并对他们施以奖赏。到了这个时候,大部分精疲力竭、极度饥饿的海盗便放弃了顽抗,而选择了投降。

一些学者把清政府这种促进地方团练,并招抚敌人的双重政策视作清廷的弱势以及王朝衰落的象征。与其这样说,不如认为这是一种应对紧急问题时实际而合理的回应。面对帝国海防与沿海军力的内在弱点,几乎没有人会期望常备的军事组织能够根除海盗。实际上,当危机到来之时,募兵及组织团练以支持常备的军事力量,是一种长期存在并为中国政府所接受的政策。与其他许多地方官员一样,百龄把海盗侵袭这一当时的首要威胁,视作内部安全和地方控制的问题。最为重要的是,对这些官员来说,解决问题就等同于切断海盗岸上的食物与其他给养的来源。而要做到这些,最好的方式是既通过军事的手段,也依靠地方社区维持治安以及自我防御的努力。

实际上,只要一有临时的需要,国家就能够利用团练深入渗透到广东的地方社会中。地方官员将社区防御组织视作地方管理机构的附属,通过规则、权力的保证、武器的配置,以及对组织首领的任命或批准,官员保持着对这些行动的控制。政府同样利用其对权力与合法性象征的垄断,将地方社区的首领与国家的文化联系起来。清王朝使用了一系列调适性的统治策略,延伸了朝廷在地方社区的触角。这些策略力图使官僚体系以及体系外的成分在临时的安排中共同运作,以处理紧急的海盗骚乱。此种发展有助于减轻危机之时的压力,并扩大了地方统治中正式与非正式成分间的相互联结。

最后,国家的政策在消除广东地区的海盗,或至少对他们进行控制的过程中获得了怎样的成功?一方面,百龄的招抚政策成功的结束了该地区大规模的海盗侵袭。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如此规模又组织良好的海盗来扰乱华南地区这片海域的安宁了。另一方面,国家的政策却并没有能成功地消除或防止海盗的侵扰。在1810年投降的海盗中,大量是累犯。“成千上万可怜而命苦的人随后被遣散”,正如一位西方观察者事后评论所说:“他们既没有被剿灭,也没有被压制,政府同样没有因此在当时拙劣的处理方式之外,为他们将来的生活提供支持;虽然自该次海盗之乱后没有再出现类似的海盗联盟,但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行为,他们的需要却在延续;频繁的困苦处境招致频繁出现的海盗”。 政府也许终止了广东地区大规模的海盗侵袭,却并没有清除其产生的根本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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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者罗伯特·安东尼(Robert J. Antony),    夏威夷大学博士,西肯塔基大学历史系教授;
译者梁敏玲 , 北京大学历史系2006级硕士生。

(资料来源:《清史译丛》第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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