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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研讨︱宋至清时代海外贸易的商品与货币

整理丨王申


5月29日,由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宋元明清制度、文化传承与融合研讨班”主办的第七次网络研讨会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为“宋元明清海外贸易中的商品与货币”,由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乌云高娃、王申主持。报告人按研究时段的先后顺序发言,对谈人也针对相关议题畅谈心得体会。七位与会学者通过网络,展开了一次深入而全面的“云研讨”。


当今世界正在日益成为一个整体,尽管存在一些挫折,全球化恐怕还是影响到了大部分人的生活,而经济贸易活动则是联结各地的一座重要桥梁。在古代史研究中,中国与外域之间的对话颇受关注,海外贸易则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议题之一。鉴于此,研讨班在举办侧重中国传统王朝内部财政、经济的第二讲(“宋至明:货币形态与国家财政”,4月10日)后,邀请学者就海外贸易中的商品与货币展开交流,从内外两个层面考察传统中国的经济活动。此次学术讨论涉及两大问题:一是传统中国的商品与货币如何影响外域,二是海外贸易活动又如何作用于传统中国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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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


叶少飞(红河学院越南研究中心)以《宋元时代的安南贡象》为题展开报告。他首先表明越南古代贡象给中国,并不出卖,但中央王朝则给予丰厚的回赐,故象是特殊的商品。他随后介绍了与宋元王朝相对应的越南丁、黎、李、陈、胡等王朝的情况。968年丁部领称帝建国,之后的黎朝短暂,新建的李朝则崇信谶纬祥瑞和佛教,象应当同时拥有谶纬祥瑞和佛教文化两种属性。宋太祖开宝时交州即贡象,之后“交州黎桓献驯象四,皆能拜舞,山呼中节,养于玉津园,每陈卤簿,必加莲盆严饰,令昆仑奴乘以前导”,宋朝以之为仪卫向导,太平之象。李朝贡象不辍,得宋帝嘉奖。但1026年李朝贡象十头至边境,被宋朝官员以国乱路阻劝回。宋室南渡,交州继续贡象。1156年,李朝供来象、金珠、沉水香等物,之后宋高宗以象无用却之。孝宗即位,因南郊大礼需要,下旨向交州购买驯象,李英宗随即上奏贡象。在金朝的压力下,宋朝为笼络交州,因贡象封李英宗为安南国王,承认其独立地位。此后孝宗再次拒绝安南贡象,至李朝灭亡没有再贡象。贡象在宋李关系的总体形势下变化:李朝贡象次数多、数量大,但没有贡送白象;宋朝在盛世以之装点太平,南渡之后因势利导赐封安南国王,继而拒绝安南贡象。


1225年陈朝建立,宋理宗封陈太宗为安南国王,安南继续贡象。1257年蒙古灭大理,兵锋扫入安南,旋即退兵。1261年陈朝贡象两头给南宋,同年蒙古册封陈光昺为安南国王。1263年安南遣使贡象给蒙古,此时陈太宗为南宋和蒙古双方的安南国王。忽必烈得象后甚喜,1269年由安南达鲁花赤忽笼海牙传谕再贡,陈太宗回复贡期一到即送往。同年张庭珍告诉陈太宗蒙古已经知晓安南与南宋依为唇齿之事。1270年中书省移牒责让安南拖延贡象,陈太宗不愿开罪双方,若贡象事为南宋知晓,驻扎在广西的宋军很可能会动武;此时陈蒙关系尚可,不贡象顶多被责,故在1271年以借口继续拖延。忽必烈虽怒,但宋蒙战事正紧,责让太过恐安南彻底倒向南宋,又因已得他国贡象,遂不再追究。1276年元军攻陷临安,1277年陈太宗去世,1278年元朝获得陈圣宗贡象两头。


宋元时代安南不贡白象,贡象在中越双方均展现出谶纬祥瑞的属性。李陈崇佛,故当亦有转轮王白象神通之意。象太过耀眼,所以宋越在双边关系顺畅时尽情以象展示朝贡关系的光辉。在处理宋、元、越三边关系时,安南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决定贡象与否。贡象亦受君王个人爱好左右,在有用和无用之间变换。宋元时代的安南贡象只是中越关系的一个点缀,在双边关系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在介绍过程中,叶老师还以形象史学的研究方法展示了台北故宫藏李公麟《万国职贡图》中的占城象、辽宁省博物馆藏《竹林大士出山图》中陈仁宗的驮经宝象,以及故宫博物院藏仇英《诸夷职贡》中的安南贡象,图文并茂,兴趣盎然。


 

▲故宫博物院藏仇英《诸夷职贡》安南部分


在古代,中国的商品也对世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和伊朗之间素有贸易往来,研究中国出口伊朗的商品情况,要依赖文献和考古两方面资料。在波斯、阿拉伯文的医学、农学、矿物学、宝石学著作中,保留了比较多的关于中国物产的记载,从中可知道都有哪些中国物产到了伊朗。考古学方面,水下考古及沉船的不断发掘,能更直观地看到都有哪些物品远销海外。陈春晓(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利用波斯、阿拉伯文文献和考古资料,报告了中国货在古代伊朗的流通情况。9—12世纪的伊朗地理著作《道里邦国志》《世界境域志》《寰宇志》对中国输入伊朗的货物有大致描述,基本可以分为陶瓷、丝绸、金属及其制品、香料、药材、农产品及加工品、宝玉石及各种日用品等。无论从文献还是沉船资料,还是波斯湾古港的发掘都表明,陶瓷是中国销往伊朗的货物中最大宗者,种类和数量十分丰富。丝绸的外销虽很难得到考古资料支持,但在伊朗文献中记载颇多。反映伊利汗时代的两部会计学作品《幸福之书》《理算指南》,以及专记织物的《华服志》记载了波斯语称呼中国各类丝织品的不同名称。金属方面,中国铸铁是为古代伊朗人所称道的优质金属,用它制造的铁锅极受欢迎,铜、锡等金属制品也热销伊朗。黑石号、南海一号等沉船都出水了大量铜铁器,可与文献记载相印证。在香料中,麝香、樟脑、高良姜、大黄都极富盛名。而波斯文农书《迹象与生命》中记载有中国的果脯、果干,与南澳一号、南海一号、泉州湾宋元海船出水的多种果核、果肉共同表明,古代海外贸易中可能有农产品的存在。此外中国特产玉石、骨咄等石材也被贩往伊朗,被当作具有特殊医用功效的宝石。《拉施都丁书信集》的记载向我们展示了中国曾向伊朗大量出口家具、厨具、医疗器具等诸多用品;而沉船出水的各类物品的丰富程度也远超我们以往的认知。


 


通过上述事例,陈老师指出研究中外贸易应格外注意三点:一、注意商品贸易的长时段研究。贸易是延续性很强的活动,受政权变化和时代变迁的影响较小,研究应多作贯穿式思考。二、注意辨别商品的产地和中转地。古代信息流通不畅,常造成长途贸易的货物名实不符。三、注意海路和陆路运输方式的差异。海路贸易倾向于体积大、重量大、市场需求大的大宗货物,如瓷器、金属、茶叶;陆路贸易往往青睐于轻而贵的物品,如丝绸、珠宝和香料。两种运输方式造成商品质量也存在差异。总之,通过各种贸易渠道,古代的“中国制造”为改善世界人民的生活质量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杨晓春(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 民族与边疆研究中心)报告了《从〈岛夷志略〉看元代南海贸易中的商品与货币问题》。《岛夷志略》是反映14世纪上半叶海上丝绸之路状况的名著,成书时代明确,记载南海(主要相当于今天中国东南亚沿海地区和印度洋地区)国家/地区众多。书中绝大多数条目记载了各地“地产(土产)”和“贸易之货(货用)”的情况,即当地的物产和贩卖入此地的商品的情况,因此颇有通商手册的特色。此类记载集中地反映了元代后期民间南海贸易中的商品以及货币问题,为同时期其他文献所不及。


通过归纳,首先可知“地产”不都是南海某地的特产,也不都是中国海商需要进口的产品,“贸易之货”也不都是中国的出口产品,有可能是中国海商在南海某地获得的商品而用于转贩南海另外的地方。特别是“贸易之货”为布的记载很多,而其中多数并非中国所产。这在南宋的《诸蕃志》中几乎都见不到,也许反映了南海贸易方面的时代变化。其次还可知除了交趾的情况较为特殊使用铜钱外,南海其他各地大致用金、银钱和(贝八)子,同时金银也普遍流通。从朋加剌和乌爹两地银钱和(贝八)子具有非常固定的比值看,南海地区(或者其中的某些区域)还大致形成了比较统一的货币体系。


 

▲《岛夷志略》书影


此外,根据《岛夷志略》的记载似乎还可以作一些有关南海贸易中货币使用情况的推测:第一,中国海商用作“贸易之货”的金银贵金属,有可能大多是中国海商在南海贸易中所得的。中国金银出产并不多,且元代还有金银出口的禁令;而在南海地区则广泛流通金银,中国海商通过商品的卖出可以方便地获得金银。第二,具有固定重量和形状的锡块,尤其是斗状的锡块(斗锡),有时也充当金银一样的货币的作用。苏门答腊岛以东海域和爪哇海海域10—13世纪沉船出水的锡锭和马来半岛出土的锡锭和石范,则可以说明斗锡在东南亚地区确实是大量生产并用于输出的,也许并不仅仅是作为金属原料来对待的。第三,南海各地普遍产布,又普遍用布,“贸易之货”中也大量出现了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所用之布与中国海商贩入此地的布并非是同一种布。似乎可以说明便于丈量的布匹,有时也是作为一般等价物乃至货币来使用的。足够的货币是商业活动开展的必备条件,货币使用中锡块和布匹的介入,说明常规货币的不足,似乎有助于说明当时南海贸易空前繁荣的状况。


总之,通过《岛夷志略》可以看到,14世纪上半叶中国海商在南海的贸易是呈网络状的,中国并非只是与南海某一地或少数几地开展贸易,而是与南海多地开展的;并且在南海各地的贸易中适时地调整商品与货币,有可能用交换而来的南海某一国的某项商品作为与南海另一国贸易的商品。元代中国商人不但把大量的中国手工业制品带入南海地区,还在南海贸易中转贩各地,是南海贸易的重要的中介者,甚至也是南海贸易的重要的主导者。


鱼宏亮(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就明清时期丝绸之路上的使节与商品等问题展开了报告。他指出通常认为丝绸之路在汉、唐最为兴盛,迟至元朝打通世界贸易的网络后,丝绸之路便略显沉寂。学界亦有观点认为到了明清时期,丝绸之路便“终结”了。而新兴起的海上丝绸之路,以及由西方列强主导的贸易秩序,是否还能被视为丝绸之路概念的一部分,其与古典丝绸之路有何差异,也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丝绸之路在明清时期确实产生了一些新样态,陆上、海上均形成了几条主要商路,参与主体也发生了变化。使节,成为参与商业和贸易活动的主要群体。和中国进行直接贸易、在北京驻扎使节,都是当时西方国家较为迫切的需求。在这些国家中,俄国是17世纪以后重要的新兴力量,在其向西伯利亚的扩张过程中,探索并垄断了接触中国的商道。并取得了派驻使节、建立教堂、派遣留学生和传教士的特殊权益。这些权益正是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一直向清政府提出的核心诉求。这种地位给俄国对中国带来深远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显著还需要深入思考。发言人还说明了法国、英国、梵蒂冈教廷等通过使节与中国贸易的情况,并详细介绍了马戛尔尼、马格里等几位重要使节的主要事迹。关于丝绸之路上的商品流动,某些统计资料显示,鸦片战争前英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的说法未必准确,进出口贸易额基本持平。一项英国人1840年前的统计说明,中英贸易不存在巨大逆差。


▲“中国皇后号”返美后的货物销售广告


关于中美贸易,以1784年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直航中国获得巨大成功为始,美国来华商船的频次大幅增长,逐渐摆脱了英国的垄断控制。中国皇后号的商品清单、拍卖纪录、航行日志、投资商等详细资料在美国保存丰富,获得详细研究,这些原始资料揭示早期中美贸易为美国建国初期的资金筹集起到巨大作用。中美贸易中的特殊商品海豹、海参、檀香等特殊商品的需求巨大,这使得相关商品的出产地也加入到丝绸之路贸易体系中来,也使得环太平洋地区的物种与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美国学界利用中美商人在贸易中使用的金融工具本票、信贷等商业记录和金融账册,揭示大额商品的信贷交易、信用交易等形式广泛存在于十三行贸易体系。有学者指出,明清以来白银等贵金属货币已经逐渐退出了大宗商品的贸易,而纸币、信贷、金融票据成为主要交易方式。这种研究挑战了明清白银货币化的主流观点。


有关明清中西贸易中的影响比较大的大宗商品,比如茶叶和鸦片,学界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和认识,如仲伟民《茶叶与鸦片:十九世纪经济全球化中的中国》。对其它商品,研究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明清中西贸易的“贸易清册”中商品的种类、数量,突破了我们传统上了解的丝绸之路上流动的各类商品的门类,大量小商品、日用品、土特产、宗教用品等商品的交易记录,表明东西方的日常生活通过丝绸之路连接起来。根据对19世纪美国、英国一个普通家庭用品的统计,大约70%的日用品来自于中西方的丝绸之路贸易。对丝绸之路上物质文化传播的理解,从《撒马尔罕的金桃》到《维梅尔的帽子》,从汉唐到明清,我们已经有了丰富的中西方第一手货物档案、交易记录的支持,物质文化研究需要引入原始档案和商品清册来深化这一主题。


 

▲广州商馆区(1815)


与贸易相关的海关等制度,在中西方历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关税的分析来看待中外贸易,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倪玉平《清代关税1644—1911》英文版和中文版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外,应当注意中西方在17世纪以来商业伦理和商业思想的重要不同。欧洲从《英国得自于对外贸易的财富》等著作问世以来至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形成了贸易立国、自由贸易与市场经济的思想。而中国明清以来的商业思想并没有上升到国家政策,还是传统的调剂有无理论。通过分析中外商业与贸易思想的不同,发言人提出相比于加州学派“大分流”从1800年后开始,应该放宽视界,将启蒙运动当作中西方大分流的开端。



2


对谈发言


关于海外贸易对传统王朝内部的影响,王申(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认为,有必要更为审慎地考察海外贸易收入对南宋国内财政经济的影响,对宋钱在海外贸易中的作用也不宜评价过高。南宋海外贸易“发达”,是一个仅具有比较意义的相对概念。郭正忠在《两宋城乡商品货币经济考略》一书中通过分析史料的年代、辨别数据的统计口径,估算海外贸易收入占南宋国家岁收的比重,如绍兴二十九年仅为2%。受史料限制,郭先生只汇总了拥有明确数据的记载,未包括国家财政岁收的全部;而海外贸易收入既包括抽解部分,也包括官府直接榷卖所得。因此,海外贸易收入实际所占比重只会更低,其反映的贸易量也要打折扣。研究者若立足于南宋海外贸易“发达”这一基础,讨论海外贸易与“商业革命”、国内外市场融合、南宋经济结构变革等命题时,或须更为谨慎。另一方面,宋钱在海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功能十分有限,更多地作为“特产”被外国商人购买,作为其国内货币或被用于其他用途。以金银等贵金属作为货币或物物交换,才是当时东亚、东南亚国际间贸易的主要形式。这既因铜钱单位价值低,积累起来十分沉重,不适用于大额贸易;又因南宋并未完全以纸币代替铜钱,国内的财政和经济活动仍然需要大量铜钱。事实上,海量的宋钱可能迟至元、明时期才流出中国。与其说宋钱拥有类似美元、欧元的国际作用,不如认为其在当时东亚、东南亚诸国国内发挥功能。


与鱼宏亮的发言异曲同工,马光(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以《假贡济私:明代朝鲜赴华使臣私人贸易》(《南京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待刊)为题开展与谈,从另一个角度考察使臣的活动。他指出,以往学者多关注官方贡赐活动,而对使臣本身所从事的私人或走私贸易缺乏相应的关注。事实上,朝鲜使臣借赴明朝朝贡之机,往往会携带大量的私人物品,如布、马、金银、海产品及本国所产工艺品等,在沿途的辽东、山东和京城会同馆进行贸易,并换取明朝商品,如中药材、纱罗绫缎、书籍、弓角、铅、铁、绿矾等,获利颇丰。这些购求的明朝物品,大部分是朝鲜王公贵族的必需品,还有一些则是普通百姓的日常所需,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深远影响。朝鲜使臣的私贸行为常常受到明朝士人的讥讽,有损国格,故朝鲜不断颁布法令,禁止贡使和商人的私人贸易行为。但因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赴明使臣还是不断铤而走险从事私贸活动,不惜以身犯法,禁令收效甚微。直到明朝灭亡,这种私人贸易行为依然存在。研究赴华使臣私人贸易,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理解明代中国与朝鲜之间更多层次的复杂关系。


关于商品问题,乌云高娃(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从《华夷译语》“来文”进一步考察了明朝与四夷之间贡赐品的状况。她指出明代的海外贸易政策与宋、元相比有些变化,对朝贡的物品和朝贡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华夷译语》各馆来文反应了当时明朝与四夷朝贡品和回赐品的情况及特点。安南、缅甸等南海诸国的贡品以象牙、胡椒等为主,也有贡大象的情况。东亚、中亚以贡马匹为主。明朝初年缺马匹,专门要求高丽贡马匹;到朝鲜王朝时期,亦要求其贡马匹。而朝鲜司译院的译官经常押送马匹到明清王朝,有时也会带私货。永乐本《华夷译语》鞑靼来文反映蒙古和女真部落向明朝进贡马匹、骆驼,和海青、天鹅、貂鼠皮等游牧民族的土特产。明朝向蒙古、女真回赐的物品,或后者讨赏的物品有大帽子、金带、表里衣服、敕书、升职文书、勘合文书、胡椒、剪子、鱼网、胭脂等件,品种丰富,有时也少量赏赐银两。除女真馆有赏赐银两外,其余各馆均以实物交换。如西域诸国讨赏文书中说明希望朝廷赏赐金银瓶、银盘银碗、瓷盘、瓷碗等,当与西域人喜欢金银瓶、瓷器有关系。而西番馆、鞑靼馆、女真馆希望朝廷赏赐生活用品为主,对彩段、青红布的需求较大。总之,对《华夷译语》各馆来文与《明实录》等史料进行比较研究,能发现正史中未记载的新内容,从而为探讨明代与四夷之间朝贡贸易提供新材料、新视角。


 

▲《华夷译语·高昌馆课》书影



3


小结


尽管宋元明清各朝的对外政策不尽相同、开放程度深浅不一,但海外贸易仍然通过各种形式得以开展,中国与域外的商品、货币流动并未中断。最直观地看,海外贸易自然是一种商业活动,以其为线索,研究者可以观察国际间商品、货币的流动情况,从而得知各国间经济交往的紧密程度如何,哪些商品和货币被外人喜爱、为国人乐得。而海外贸易往往又不限于纯粹的商业行为,它与王朝的财政、政治、对外关系等因素也存在紧密联系。看似发达的海外贸易,究竟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几何?国内的政治制度、气氛和人事安排,国家间的关系亲疏和对外政策,如何影响海外贸易中商品、货币的种类和数量?甚至某些海外贸易得以开展,是否也是“超经济强制力”所造成的结果?这些都是可以不断深入挖掘的议题。宋元明清各朝的特点,相互之间的差异性和延续性,或伴随着研究者对上述议题认识的深化而日渐清晰。


作者单位: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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