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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皇权及对明朝的影响

2016-03-14 张帆

附上张帆教授的三篇论文PDF全文版:《论金元皇权与贵族政治》、《元朝的特性——蒙元史若干问题的思考》、《论蒙元王朝的“家天下”政治特征》。百度云:http://pan.baidu.com/s/1dEkR5Wd,密码:6wj1

 

元明历史关系专号之二

【编辑说明:张帆教授《论金元皇权与贵族政治》,原载《学人》第十四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微信版对原文进行了大幅压缩,略去注释。引用请以原发表版本为准。 】

论金元皇权与贵族政治

张 帆

由北方民族建立的金、元王朝,其制度与前朝相比,具有一些明显的特色,如中央一省制的确立、地方大行政区的萌芽和形成等。而政治方面的变化尤其值得重视。两个王朝直接脱胎于“前官僚制”的部族政权,因此贵族政治的色彩十分突出,相对唐宋是一种倒退。同时,由父家长权力发展而来的皇权少受约束,至高无上,成为官僚政治正常运作的潜在异己力量,开明清皇权强化之先声。

 

金初的贵族政治

金王朝的建立者出自辽朝时活动于按出虎水(今黑龙江阿什河)一带的生女真完颜部。其建国历程,大体经历了由部落到地区联盟、再到各部大联盟、最后转变为国家这样几个阶段。部落酋长成为女真社会早期的贵族阶层。金朝建国前,氏族社会的军事民主制传统有很大影响。部落联盟长的继承一度带有世选制痕迹,由各部酋长在完颜氏家族内推举有能力者担任。

阿骨打建立金朝后,对旧有的联盟议事会进行改造,在中央确立了勃极烈辅政体制。勃极烈为“孛堇”之音转,基本含义相同,但实际上已引伸为“女直之尊官”,即最高权力机构的成员。联盟长最初也称为“都勃极烈”。勃极烈会议与过去的联盟议事会有一个重大区别,即完全为完颜氏宗室贵族所把持。

宗室近属地位的上升,是金初贵族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女真社会由部族联盟到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上层权力中心的构成也在逐步变化,异姓贵族逐渐让位于同姓贵族,宗室疏属逐渐让位于宗室近属。《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其宗室皆谓之郎君。事无大小,必以郎君总之。虽卿相,尽拜于马前,郎君不为礼,役使如奴隶。”用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宗族势力,实际上成为初步成长的皇权的有力辅佐,便于皇帝控制国家机器,进行“家天下”的统治。

宗室贵族地位的上升,不仅表现在朝廷中枢机构。在金初扩张版图的过程中,大批完颜家族成员受命出外统兵作战,镇摄归属地区和部落。《金史》总结金朝勃兴的原因之一,就是“兄弟子姓才皆良将”。王朝开国时宗室建功立业本为常事,但金朝在这方面极其突出,灭辽翦宋,奄有中原,几乎所有重要战役都是由完颜家族成员指挥完成的。宗室共治,成为金初历史的显著特点。

女真人原有军事民主制的传统。在金初宗室贵族地位崛兴的背景下,军事民主制传统实际上变成了宗室内部的“民主”。金初皇权虽依赖血缘宗族力量得以建立,但也正因如此,往往难以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而被淹没在完颜氏家族的集体权力当中,君主的个人权威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在立储方面,皇帝也不得自由。宗室贵族的权力膨胀过度,逐渐地与皇权形成了矛盾,孕育着激烈的冲突。

金朝皇权的上升

金熙宗利用宗室贵族内部的矛盾,数次兴起大狱,铲除自己认为有威胁的宗室成员,宗室力量大大削弱。继熙宗即位的海陵王完颜亮,更是“深忌宗室”,成批地屠戮伯叔兄弟、宗室子孙。正是在对宗室贵族残酷屠杀的过程中,金朝的专制皇权得到了充分的确立。

熙宗与海陵王在位期间,奠定了金朝中央官制的基本格局。他们在改革女真旧制时援用了唐宋的官僚制度,但目的主要是发挥它作为专制皇权工具的作用,用以压制贵族势力。

金朝的政治显然与唐宋以来的历史发展趋势不符,但却与以后元、明的历史现象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例如君臣关系的变化。皇帝的个人权力与家族权力混淆不清,卿相奴事“郎君”实际上反映了当时君臣关系的一个侧面。熙宗、海陵以下,皇帝个人权威突出,动辄对大臣施以刑罚,尤其是杖刑。此后杖责大臣成了金朝的传统。《金史》说:“终金之代,忍耻以就功名,虽一时名士有所不免。至于避辱远引,罕闻其人。”儒家思想强调“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宋代庶几近之。而后来君主单纯要求臣下效忠,对臣下礼遇的一面却大为降低。这种状况似乎可以说是自金开始的。

又如佞幸和近侍的活跃。皇帝对外廷官员不信任,所以利用近侍局官来访察外事。实际上,佞幸和近侍都是皇权的依附力量,在官僚政治范围内皆属非理性的政治因素。内朝集团的活跃,反映了皇权的膨胀,历元、明而不变。

另一方面,皇权上升并不表示贵族政治的绝迹。自海陵王以下,统治者“防近族而用疏属”,金初最活跃的太祖、太宗、撒改三系子孙受到沉重打击,中后期的皇帝对兄弟伯叔等宗室近属也比较注意防范,但血统稍远的宗室疏属仍然被“腹心倚之”。其他异姓女真贵族的势力,反而有所上升。宗室疏属和异姓贵族对皇权威胁较小,却是皇权不得不依赖的力量。女真贵族作为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特定身分群体,在金朝政治中的优势地位一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大蒙古国的汗权与家臣政治

贵族政治回归和皇权膨胀的问题同样出现在元朝,但其发展过程与表现形式同金朝相比颇有差异。相对来说,元朝皇权与贵族政治的同一性较为突出。

与金政权类似,大蒙古国也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的。在成吉思汗以前,草原上的各部落集团互争雄长,它们一般都有后来称作“忽里台”(蒙古语“聚会”之意)的部落议事会,各自拥戴被称为“汗”(或“罕”)的首领。但由于部落集团常处于分化和重组之中,因此“汗”的权力不是十分稳定。成吉思汗的统一事业改变了这种状况。汗逐渐成为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统治者,成为草原地区政治、经济权力的集中代表。

同完颜阿骨打相比,成吉思汗的创业历程有一个明显特点,即对家族力量依赖较小。比起女真,蒙古人的家族凝聚力要大为逊色,常常一家、一族人互相争斗,甚至分属于不同的部落集团。成吉思汗依靠机遇和自己超人的能力,才得建立草原霸业。创业的过程中,所依赖的家族成员主要只是两个弟弟合撒儿和别里古台(后来还有几个儿子)。与家人相比,异姓、异族成员对他帮助更大。这里面有相当于结义兄弟的“安答”,还有解释为家臣、伴当的“那可儿”。这种情况导致在大蒙古国建国时,并不存在一个像金初那样强大的宗室贵族集团,而是一开始即出现汗权独尊的局面。

蒙古建国前夕,草原社会上的等级观念已深入人心,主从界限十分严格。与从事农耕的女真人相比,草原游牧民的经济生活更缺乏稳定性,因此他们对绝对权威的需求似乎比前者更加迫切。《元朝秘史》第123节记成吉思汗就任蒙古本部汗位时蒙古贵族的拥戴誓辞说:

立你做皇帝。你若做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掳得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如厮杀时违了你号令,并无事时坏了你事呵,将我离了妻子家财,废撇在无人烟地面里者!

如张承志所指出,上述誓辞表明“贵族们以宣誓的形式正式承认汗的君主权。这种君主权规定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各部贵族都绝对服从汗的命令,如违背誓言则甘愿被剥夺财产、沦作奴隶,以至处死。承认汗的国家统治者的绝对权力—-这是盟誓时贵族们与汗之间最基本的契约”。

元朝皇权不同于金朝皇权之处,那就是蒙元君主的个人权威一开始就非常突出,并未淹没于家族集体权力之中。并且元朝皇权之强,主要来自其统治民族原有的政治观念,对汉族社会的政治传统并无过多依赖。

蒙元贵族政治的表现也与金朝不同。金朝贵族政治起初以宗室共治的形式体现出来,即使当宗室近属受到压制后,宗室疏属和外戚仍然在朝中占有优势地位。蒙元贵族政治的特点则可以概括为“宗亲分封、家臣治国”八字。“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

成吉思汗立国漠北,大行分封,以大汗直辖的大“兀鲁思”为中心,将诸弟分封于左翼,称“东道诸王”,诸子分封于右翼,称“西道诸王”。与汗族世代通婚的姻亲作为外戚也获得分封,后来在各自封地内享有类似宗室的较独立权力。宗室、外戚在各自封地内行使统治权,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出席诸王大会(忽里台),决定立汗、征伐等大事,但并不参加国家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

大蒙古国建国之初,国家机构非常简单。最高行政长官称为大断事官(蒙古语称也可札鲁忽赤),掌管民户的分配,审断刑狱、词讼。同时,成吉思汗扩建了源于草原贵族亲兵的怯薛(蒙古语轮流宿卫之意)组织,并赋予它襄理国务的职能。怯薛成员各有不同的执役分工,其中为大汗主管文书的,称为必阇赤。

必阇赤因职掌的关系,有较多机会参与国家政务,其高层成员逐渐出现宰相化的趋势。大蒙古国的国家中枢机构,实际上就是以大断事官和高级必阇赤为主构成的。其中基本上没有宗室外戚,而几乎全是属于家臣(或称伴当、那可儿)阶层的次等异姓贵族,甚至不乏来自被征服民族的降附官员。

元王朝的皇权与家臣政治

草原社会的行政事务比较简单,因此在大蒙古国时期,异姓贵族势力膨胀的趋势还不是很明显。到忽必烈即位以后,大蒙古国已经演变为汉族模式的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家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忽必烈行用汉法,建立起一整套汉式官僚机构。宗室、外戚各居封地,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与国家中枢的日常政务很少发生关系。就对朝政的直接影响而言,这些“皇亲国戚”所起的作用远不及身分低于他们的“家臣”。

相反,由次等异姓贵族组成的怯薛,作为侍奉皇帝的宫禁组织依旧保留下来,并且备受优遇,原则上世袭其职,其成员都是贵族、高官子弟,由此出身被称为“大根脚”,最为显贵,成为元朝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怯薛成员虽然只相当于君主的家臣,但实际地位因附翼君权而上升,宗室、外戚有时也不得不仰其鼻息。在“家臣”权力恶性膨胀的特殊时期,宗亲贵族甚至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被动地位。可以说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地表现为“家臣政治”或“次等异姓贵族政治”。

正是由于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表现为家臣政治,而不是宗室、外戚政治,因此元朝皇权在贵族辅翼下更为强大,而很少遇到贵族权力的挑战。按照游牧社会的主从等级观念,家臣(伴当、那可儿)与主人之间存在着严格的世代隶属关系和不可逾越的名分,他们与失去人身自由的“奴婢”并没有截然不同的区分,主人有时也把他们称作奴婢。

而另一方面,他们又被看作主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甚至可以与主人兄弟相称。家臣这种复杂的身分特征,一直保持到元朝高官身上。他们的显贵仅仅因为他们是皇帝的世仆家臣,是“老奴婢根脚”。周良霄先生认为元朝的“君臣关系也就是主奴关系,这无疑也增益了皇帝的专制权威”。

也正因元朝君臣关系中这种特有的私人隶属色彩和身分差异,导致元朝政治中出现了一个与上文论点看似矛盾的现象,即大臣权重。明太祖朱元璋代元而立,曾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他一再批评“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朱元璋所说的情况,与我们关于元朝皇权膨胀的论点矛盾吗?并不矛盾。由于元朝高官基本上都出自皇帝“家臣”这一阶层,所以他们的权力在大多数时候都被看作皇权的外化和延伸,与皇权并无明显冲突。皇帝委任责成,大胆放权,大臣勇于任事,不加避忌,这种现象在元朝历史当中是非常突出的。

元朝皇帝的个人权力欲明显不强,大多只满足于深居宫中,垂拱而治,对亲自处理政务并没有太大兴趣;即使一些较为勤政的皇帝(如忽必烈等),其统治方式也是重在执赏罚之柄,并未越俎代庖,强行揽权。这里面固然有个人性格的因素,但对“家臣”的充分信任无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前面说过,金朝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是君臣关系的变化,二是佞幸和近侍的活跃,背后都隐含着皇权膨胀的趋势。在元朝,这两个现象都继续有所发展。

君臣关系方面,由于带有主仆、主奴的色彩,皇帝对臣下施以责罚更为方便。大臣被杖之例时有所见,有的是犯罪受罚,有的则是借刑立威。皇帝的尊严、权威愈增,稍微冒犯就可能召来横祸。有的大臣虽曾一度得到皇帝宠信,权势赫然,但一旦形势变化、失宠之后,下场可能就十分悲惨。如忽必烈时长期把持大权的宰相阿合马,遇刺后罪状败露,被“发墓剖棺,戮尸于通玄门外,纵犬啖其肉”。另一个理财之臣卢世荣被杀后“其肉以食禽獭”。虽然二人之死可能是罪有应得,但对其尸体的残酷处置方式还是表现出了君臣关系的冷酷性。对这种冷酷性,我们在随后的明朝可以看得更为清楚。

金朝的佞幸、近侍实际上是一个内朝集团,而元朝怯薛的势焰可以说又大大超出金朝,他们参与御前奏议决策,以内驭外,挟制朝臣,甚至介入皇位更迭,形成了一个紧靠权力源头、超越于政府机构之上的决策团体。值得注意的是,怯薛参与决策,献替可否,通常都被视为他们作为皇帝亲信“家臣”所应尽的一种义务。

作为内朝官,元朝的怯薛有一个特点(金朝的近侍也有近似之处),即与外朝官并无截然界限,而是保持彼此之间的相互流动。事实上,元朝皇帝正是通过这种内外朝人员不断的往来流动,对庞大的官僚机器实施了有效的控制。这与明朝皇帝在朝廷内外遍设宦官机构的做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总之,同金朝相比,元朝皇权与贵族政治的同一性较为突出。

金元政治对明初的影响

贵族政治通常被看作官僚政治的对立物,而实际上官僚政治往往又是由贵族政治演变而来的。由于有这种承袭关系,官僚政权当中总是很难完全消除贵族政治的因素,会保留不少的贵族制残余。但官僚政治自身的长期、稳定发展,必然对各种特定的亲缘、地域或世袭的身分群体形成排斥,限制它们在政治领域中发挥作用,使贵族制残余逐步减少,甚至趋于消灭。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前半期的发展线索即大体如此。贵族作为一个有政治影响力的社会阶层,到宋代已几乎绝迹,宋代政治成为一种相当“纯粹”的官僚政治。

然而金、元王朝的建立使这种趋势发生了变化。女真、蒙古统治者在入主中原以前,即处于“前官僚制”的贵族政治形态,贵族力量强大,地位重要。入主中原之后,贵族作为“征服王朝”的主要依赖力量受到保护,被赋予种种特权,在官僚制王朝中仍占据显赫地位。

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伴随着专制君主同时出现,从属并服务于皇权是它首要的特征,但也具有自主性的政治目标,有强调公共服务和自我扩张的趋向。随着历史的正常发展,这种自主性趋向会在适度范围内逐渐强化,与专制皇权形成一定程度的对立。宋代政治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士大夫集团成为社会上主导性的政治力量,对皇权形成约束和限制。皇帝号称“与士大夫治天下”,“家天下”的色彩已被减弱到相当低的程度,既无“内朝”,又无“内乱”。宋代政治与其说是皇权政治,毋宁说是士大夫政治更为恰当(当然这两个概念并非完全对立)。

金、元的统治改变了这种局面。皇权至高无上,“家天下”色彩浓重,官僚机构对皇权的约束和限制明显减小,士大夫集团在政治领域中的活跃程度大大降低,官僚政治的成熟程度与宋代相比大为削弱。

由于女真、蒙古两族所处自然环境不同,经济和生活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其早期政权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家产制国家”形态,因而在皇权与贵族的关系上,金、元两朝也有各自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而言,金代矛盾的一面较明显,而元代同一的一面较突出。但这一区别并不妨碍我们将贵族政治回归与皇权膨胀作为金、元官僚政治的共同特点。

就纵向历史范围进行考察,我们可以看到金、元贵族政治回归与皇权膨胀的历史现象对明朝产生了影响。

明朝的统治者并非外来民族,因此其贵族政治存在的基础大为削弱,贵族基本退出行政舞台,官僚政治又一次恢复到了汉族传统社会的“常态”。然而明朝毕竟存在着一个包括宗室、勋戚在内的庞大的贵族集团,他们参预政治虽然受到限制,但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受到国家优厚的待遇,享有种种特权。他们倚仗自己的特殊身分,胡作非为,鱼肉百姓,给社会造成相当大的祸害。这种情况与宋代相比,无疑是一个倒退,而金、元政治在其间肯定是发挥了影响的。

皇权问题更是如此。明朝皇权及其附属物——宦官权势恶性膨胀,“果于戮辱,视士大夫若仆隶”,这种政治气氛与宋代真有天壤之别,而与金、元存在着一脉相承的联系。周良霄先生通过对元朝历史的考察指出:“元朝的专制皇权已远较前代少所约束”,“所有这些,都导致皇帝的尊严愈增,专制主义皇权也进一步膨胀,这对于明初极端专制主义皇权制度的成形无疑有它的影响”。其实不仅有元朝的影响,宏观上看还有金朝的影响。

女真、蒙古两个民族虽然来自不同的环境和地域,受汉文化熏陶的程度也有很大差别,但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却在同一方向上进行了推动。金的推动不足,蒙元又复继之,遂使汉族社会发展的本来趋势有所改变。

联系金、元历史来看,似乎可以认为,朱元璋之出现、朱元璋之成功,并非偶然。当然,由于金、元两朝(特别是元朝)具体政治环境与明朝的差异,我们也不能把明朝政治的各种细节都看作是对金、元的继承。就皇权膨胀问题而言,金、元对明朝的影响更主要的是在观念方面,而非制度方面(仅就制度来看,则明朝的一些制度变化倒是对元朝的反动,如废罢宰相)。对这一点,也是不应该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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