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清代奏折制度

刘铮云 | 具题与折奏之间:从“改题为奏”看清代奏折制度的发展

文章转自公众号“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  【本文作者】    刘铮云,(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 清代公文书初沿明制,分题本与奏本二种。地方大小公事用题本,个人私事则用奏本;前者用印,后者不用印。康熙皇帝为了广耳目,防泄密,要求特定官员就所见所闻,亲自缮折,差人送至宫中,经其批阅后,发还当事人。这是康熙在正式公文书外,与亲信间另辟的通讯管道。这种君臣间的私人通讯在雍正朝不仅持续… 阅读更多 »刘铮云 | 具题与折奏之间:从“改题为奏”看清代奏折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