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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敏:《天一阁藏万斯同〈明史稿〉考论》

《明史稿》书影


历史文献


 天一阁藏万斯同《明史稿》考论


谷   敏

宁波天一阁博物馆典藏研究部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4期】


摘   要:天一阁藏万斯同《明史稿》,是万斯同四百十六卷本《明史》之底本,其中大量的朱笔校语与校迹亦在《明史》编纂学上有重要研究价值。本文仅就此略呈管见,以期对万斯同及《明史》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天一阁;万斯同;《明史稿》;考论


《明史》纂修是清代史学史上的重要事件。作为历代正史中继前四史之后最受好评的一部史籍,学者多给予其极高评价,如清代学者钱大昕就曾力赞该书“议论平允,考稽详核,前代诸史莫能及也”。

《明史》自清顺治二年(1645)诏令纂修,至雍正十三年(1735)定稿,乾隆四年(1739)刊行,大致纂修过程为:万斯同总纂初稿,成四百十六卷本《明史》(以下简称“四一六本”);王鸿绪在万斯同稿基础之上修改增删而成王氏敬慎堂本《明史稿》;张廷玉则以王鸿绪稿为蓝本纂成殿本《明史》乾隆朝修《四库全书》,《明史》经历最后一次修订,称为“库本”。因此论及《明史》,史学界一般认为有以上四种主要版本。

事实上,天一阁藏《明史稿》(以下简称“天本”)亦为《明史》之重要版本,学术界对其虽有所关注,但对于该书究竟在《明史》的主要版本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书中大量朱笔校改反映了万斯同怎样的修史笔法,学术界未进行过细致探讨。笔者经过考证,认为“天本”为万斯同“四一六本”之底本,并对其朱笔校语与校迹作了简要分类与考辨,以期对万斯同及《明史》研究有涓埃之助。

一、“天本”《明史稿》概况


万斯同,字季野,号石园,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清代著名史学家。其以“布衣”身份隐忍史局,从康熙十八年至康熙四十一年(1679-1702)参与官修《明史》,虽无总裁之名而行总裁之实,史馆凡“建纲领,制条例,斟酌去取,讥正得失,悉付万斯同典掌”,为修成一代信史付出了极大的心血。

万斯同像


“天本”《明史稿》共十二册,竹纸,宽21.2×28.3厘米(后人以21.2×32.5之宣纸垫衬装订)。有“季野”、“萧山朱鼎熙珍藏书籍”、“读书编书”、“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等印,所撰内容均为《明史》列传。

该部书来源于浙江萧山藏书家朱鼎熙之捐赠。朱氏当年购得后欣喜异常,目之为“明史著述第一善本”。1978年,根据朱鼎熙遗愿,其家人将此书捐给宁波天一阁。该部《明史稿》,每册之间互不衔接,有的册前有传目,有的册前无,且许多册前传目与册内所载传主不尽一致。兹每册暂以册内第一位传主命名,分别为:《汪应蛟》、《邹采学》、《王士性》、《高耀》、《毛志》、《孙一元》、《宋钦》、《魏时亮》、《朱燮元》、《朱万年》、《王宪》、《孙玺》。其中前六册为手稿本,后六册为誊清本,多有朱笔校语与校迹。稿中有传文内容倒错之处,如《邹采学》册中《耿定向》传、《王德完》传等;还有部分传文为残稿,如《高耀》册中之《高瑶》传等。

关于这十二册《明史稿》,柳诒徵认为或为万斯同原本,或为万斯同修改本。方祖猷则更进一步指出,前六册为万斯同独力所撰的手稿本,后六册或为他人所撰,或为万氏所撰又经过他人誊清的本子,但这后六册又都为万氏修改本。笔者基本同意柳、方二位先生的看法,但笔者同时也注意到,誊清稿《宋钦》与《朱燮元》册中,有部分朱笔校语笔迹似不类万氏笔迹,或后六册誊清稿中,窜入了少量他人校稿。故为慎重起见,本人在此篇文章中,未以《宋钦》与《朱燮元》二册作为研究对象。


二、“天本”《明史稿》为“四一六本”《明史》之底本


笔者将“四一六本”《明史》与天一阁藏《明史稿》进行粗略对比,认为“天本”当是“四一六本”之底本。

首先,从各篇的行文看。总的说来,“天本”行文基本与“四一六本”相同,但后者在文字上有所润饰,内容上较前者更为简略。且“天本”中的朱笔删语,“四一六本”多从之。如《魏时亮》册的《王廷瞻传》,有王廷瞻治水事,但“天本”原稿中“宝应汜光湖”事两提,万斯同以朱笔删去其中一处赘语,并在其上批语云:“此与下汜光湖只一事,何故分为二”,“四一六本”则径去朱笔所删之赘语,王鸿绪本与张廷玉本皆从之。另外,“四一六本”中的某些修改之处不完全据“天本”朱笔校语与校迹改,仍部分参考“天本”之墨笔原文。如《魏时亮》册之《毕锵传》中,提到毕锵奏上有“清冗滥”条时,墨笔原文为“宜程材选用,屏除冒滥”,万斯同朱笔改为:“宜量事存留,馀悉汰去”,而“四一六本”则综合二者改为:“宜程材量留,屏除冒滥”。王鸿绪本、张廷玉本均改为“宜屏除冒滥”,显然又沿袭了“四一六本”。

张廷玉像


其次,从传目去取来看。“天本”并非每册都有传目,但大部分传目为“四一六本”所沿袭。如《王宪》册中,册首注明该册收录传主为:“王宪、金献民、李钺、王时中、王以旂、王邦瑞、聂豹”,与“四一六本”中列传一百二十三中的传主完全相合。又如《王宪》册中《夏良胜传》附传传王徐鏊 、张朝瑞,万斯同以红笔调转记号标出,“四一六本”从之。

最后,从所作论赞看。“天本”论赞极少,但所载论赞详于“四一六本”。如《王宪》册中有论赞云:“国家值多事之秋,中枢最要。乃□考嘉靖四十五年间任中枢者二十五人,一何迁置之速也。口始用彭泽,继以金李诸人,未尝不极一时之选。殆张瓒庞任八年债帅,如云边事尽坏,而后乃倏进倏退,若传舍然。九年之间而更历者十一人,驯至都城受围,中枢被戮,然后君臣动色,相惊亦晚矣。犹不觉悟,复多以庸流参之。致军民涂炭,海内绎骚,而天子亦兵草相终,始鸣乎安危之际,岂不以人哉?”此段论赞经过删节修改之后出现在“四一六本”卷二百七十二卷末:“国家值多事之秋,则中枢最要。嘉靖朝自始用彭泽,继以金李诸人,皆及一时之选。殆张瓒者庞任八年,边事尽坏,而后乃进倏退,若传舍然,驯至都城被围,中枢就戮,然后君臣动色,相鹜呼吁,亦已晚矣”。我们可以看出,“四一六本”的这段论赞是承袭“天本”而来,且经过了一个由繁至简的删削提炼过程。

综上所述,“天本”《明史稿》当为“四一六本”之底本。明确这一点,对于《明史》研究而言,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三、“天本”《明史稿》之朱笔校语与校迹考辨


天一阁藏《明史稿》“朱墨斑斓,赤炼蛇、火枣儿糕迭出”,我们如果对这些朱笔校语与校迹进行研究,不仅可以窥得《明史》初作时史官的笔削融裁之意,也有助于我们对万斯同的史学编纂思想有更直观与深入的认识。

这些朱笔校语与校迹数量众多,就其作用而言,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润饰文字

如《魏时亮》册之《徐学谟传》,原文为:“徐学谟,字叔明,嘉定人。初名学诗,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兵部主事。时刑部郎中徐学诗劾严嵩下镇抚司考讯,学谟以同姓名,虑及祸,遂疏请改名。”修改后,该部分内容为:“徐学谟,字叔明,嘉定县人。初名学诗,举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兵部主事。时刑部郎中徐学诗坐劾严嵩获罪,学谟以同姓名,虑及祸,遂疏请改名。”经过万斯同润色的文字,语言更加晓畅,史实表达也更为清晰。

2.调整结构

如《高燿》册《赵佑》传,赵佑以反对刘瑾而贬官,当时还有一批官员因此而受到株连。原传文中“以事系人”,作传顺序依次为赵佑传,再附陈琳、王良臣、潘镗、熊卓、朱廷声、徐钰传,万斯同在修改时将结构进行了调整,将与赵佑关系最为密切的朱廷声、徐钰传提前,将关系稍显疏远的陈琳、王良臣、潘镗、熊卓传移至文章最末,既使整篇文章显得更紧凑,同时也更清晰地了反映出整个事件中各个人物之间的关系。

3.去取传目

如《毛志》册中《毛志》传下原有“附魏元后”数字,万斯同以朱笔删之;《高耀》册中《李献可》传后,有红笔小注增数人附于主传之后:“舒弘绪、陈尚象、孟养浩、丁懋逊、吴之桂、叶初春、杨其休、董嗣成、贾名儒。”

4.增删内容

在万斯同的朱笔校语与校迹中,增删内容是最主要的工作,以下分类叙述之。增文的内容主要包括:

4.1 增事件之具体数据或官员生平行实,以保留史料

如《王宪》册之《夏良胜》传中,在叙述夏良胜劝阻武宗巡游事时,万斯同于文末以朱笔添:“明日吏部郎中张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陆俸等五十三人继之,又明日礼部郎中姜龙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孙凤等十六人又继之。”我们注意到,这段史料,与夏良胜本人之事迹已无甚关系,但万斯同为了保留史料,故增添之。

又每位传主之传文首端,若已知传主之出身而未明者,万斯同多据实补上。如《魏时亮》册之《杜桐》传,原文为:“(杜桐)万历初,累官清水营守备,”万斯同增为:“(杜桐)万历初,由世荫累官清水营守备。”又同册《达云》传,本无达云之出身,万斯同亦添“嗣世职”三字,表明其入仕途径。

4.2 增典型事例,以突出人物之形象

如《高燿》册之《朱廷声》传中,为说明朱廷声劝诫武宗之用心良苦,万斯同在该传中增补了朱廷声上给武宗的一份奏折:“(朱廷声)寻上疏请诛便佞,略言顷内侍马永成、谷大用、刘瑾、张永、罗祥、魏彬、傅兴等,竞献谗谀。或道小引盘游,或广演杀戏,驰马试剑,殆无虚日。纵饮作乐,每至夜分。又时出皇城微行,略无从卫。臣庶闻之,莫不寒心……望自今励精图治,日召刘健辈二三儒臣,面决庶政,速按永成等罪,明正刑章,以慰先帝在天之灵,作陛下维新之化。疏入,帝不能用,廷声反获罪。”这个奏折的补充,不仅更形象生动地说明了朱廷声是如何“抗疏劾诸奄”的过程,以奏折内容来塑造人物形象,也更真实可信。

在所有的朱笔校迹中,删文所占篇幅最巨,以下亦分类叙述之。

4.3 删与史实不符之史料

这类史料,万斯同采用径直删去的办法。如《魏时亮》册之《周世选传》原文记载:“周世选……嘉靖四十一年中进士,授常州府推官。时倭寇冠东南,御史行部至海上,世选从,倭报踵至,御史将去之。世选曰:‘督抚在远而公幸至,今去,民必恐而逃。有如倭遂登岸,蔓难图也,御史然之。以兵属世选,督而前。俘斩数十百人,获器甲资粮无算’”。此处天头上有万氏批语:“四十一年后,江南倭警已息,此恐未尝。”并以朱笔删去此数句。

4.4 删重出之史料

若在同一传中或不同传中出现相同史料,万斯同采取“二取一”之办法保留其中的一处。如《魏时亮》册之《王廷瞻传》:“(万历)十二年,以右都御史出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奏蠲海门坍江粮一百九十馀石。时宝应诸湖水涨,漂没漕艘,廷瞻奏开越河以避险。或议以旧堤石移筑八潭,又议减筑八潭之二。廷瞻言旧堤之石必不可移,八潭之筑必不可减。后竣,民皆利之。先是,宝应汜光湖,故有平江伯陈碹所筑堤蓄水济运,顾下流无所浅,因决为八浅,汇为巨潭,诸盐场皆没于水。”此段天头即有万斯同批语:“此与下汜光湖只一事,何故分为二。”遂以朱笔删去“奏蠲……先是”等重复之语。又如《郝杰传》:“……(郝杰)又请为杨继盛建祠,以旌忠直,从之。”此句以朱笔删去,天头批:“已入杨(继盛)传。”

4.5 删平常之事迹

为前朝人物作传,需选择典型事例,事迹平常则无法体现传主的特点。故而万斯同对这类史料多删除之。如《周世选传》中有周世选因“矿寇作乱”而上奏疏,力呈治水、逋赋、严治南北将帅夤缘贿赂、勦盗四事,万斯同在此段天头批:“此疏平常,不必入传”。又同一传中,周世选为息倭患上“战守八议”,提出招募民兵、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等措旅,原纂官对秦议叙述极详,万斯同在此段天头处批:“此八议亦平常,不当入传。”

4.6 删过于冗长之史料

如《魏时亮》册之《毕锵传》中,原纂修官为突出毕锵功绩,详述其担任户部尚书时所上九事奏疏,包括“节财力”、“言勦费”、“停召买”、“定额征”、“清冗滥”、“正风俗”、“戒纷更”、“崇俭德”、“勤圣学”九个方面。各条虽叙述详尽,但九条奏议用墨平均,篇幅过长,叙述反显平淡。万斯同将“清冗滥”、“戒纷更”、“崇俭德”三事保留,而“节财力”、“正风俗”、“勤圣学”等六条只进行简略记录,相关奏议内容则大刀阔斧删除。这样即保留了奏议的主要内容,义突出了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照顾民生、节省开支等九条中万氏认为最能表现毕锵识见之史实,详略有致,重点突出。

4.7 删语涉忌讳者之史料

如《高燿》册《赵佑传》中,删“武宗甫立,即宠幸群奄,日事嬉戏”句。又如《魏时亮》册之《达云传》中,有“夷酉永邵卜者,顺义王俺答从子也”,删“夷”字;又同一传中,“(万历)二十六年,甘宁之间有松山,夷酋宾儿阿赤兔、宰僧着力儿等居之,屡为西镇患。”其中“夷”字亦被删。

万斯同曾自述其为史之法:“删其繁而正其谬,补其略而缺其疑。”“天本”《明史稿》中的朱笔校语与校迹为我们具体观察其为史之法提供了很好的文献资料。我们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万斯同在修改《明史稿》的过程中,不仅十分注意传目的编排以及入传史料的采择,还在行文中尽可能地做到叙事详实又不为拖沓、评论公允又不流于空疏,使我们对万氏“论其事,知其人,而具见其表里”的修史原则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

当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明史稿》虽为万斯同手稿或亲笔校稿,但反映的却并不一定完全是万斯同的史识。由于他参与编纂的是官修史书,故而他修改《明史稿》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了清政府修史标准的制约,尤其是在涉及到明万历后的明清关系、帝王评价等问题时,清统治者往往多有限制。如康熙三十一年(1692)正月二十一日,康熙翻阅初成的《明史》稿后,认为该稿对“洪武、宣德《本纪》訾议甚多”,质问史官“何敢轻议前代之令主”,康熙的评价虽只针对洪武、宣德二帝所发,但亦让史官不敢轻议明代诸帝。故而如前文所述,万斯同朱笔校语中对武宗的评论、对当时敏感词汇如“夷”字的删除,应当都与官方掌握了修史的最终话语权有关。

事实上,“天本”《明史稿》除了在版本学与历史编纂学上有珍贵价值外,还有许多可供学术界深入研究之处。如“天本”许多传记之后,有万斯同在修改传文后随手留下的史源资料,为誊清本“四一六本”等其他版本所无。如《孙一元》册之《吴一鹏》传后有:“诸疏尽见嘉靖实录,馀见《献征录》方鹏所作传。”又《孙一元》册之《黄宗明》传后,有:“宗明议礼疏,见实录嘉靖三年四月;上光录须知疏,见十年九月;请出器皿疏,见十年十一月;救杨石疏,见十一年一月;论兵变疏,见十四年四月;末后一段见十五年闰十二月。馀见《献征录》、神道碑。云恭劾高宗事,见实录廿九年七月,举将才见本年八月。”我们从文献中已知万斯同作史有“以实录为指归”的倾向,亦对焦纮所作《献征录》格外看重,认为该书“搜采之最广,自大臣以至郡邑吏,莫不有传。可备国史采择者,惟此而已。” “天本”的这两条史料恰与以往历史文献中所存之万氏言论相互映证,可知文献记载不虚。因此,“天本”《明史稿》可供学界研究的内容还有很多,囿于篇幅,笔者仅以此文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学术界对该书的更多关注。


因排版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图片全部来自于网络

排版:王涵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史学史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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