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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以明清鼎革为背景,围绕宣府镇由边方到内地的演变进程展开论述,多维度考察了清政府对地方军事组织的瓦解与管理,以及军事家族转型后的种种去向。经过对墓志、档案、方志等多种史料的综合整理,可知有的继承遗志、投身绿营建功立业;有的弃武从文、从事史志书写;更多的则是成为平民、隐入历史的尘埃。本文以小见大,从宣府镇的变迁出发,回顾了大历史时期小个案的流变,虽然是对军事集团的描写,行文中处处透露着“人”的影子,生动演绎了群体的时代纠葛与历史选择。
作者介绍
徐成,发表时为南开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明清时期史学史、军事史、朝鲜王朝史。
文章来源
《清史论丛》2024年第1期,第82-100页。
摘要
明清易代后的宣府镇,经历了改边镇为府、降大型重点边防军政区为普通地方镇戍区的历程。而世居于此的前明卫所军事家族,在失去世传封荫、田土等各类特权后,如何为家族选择道路?他们或隐或仕、文武相济融入地方, 如宣府蔚州卫马氏及其姻亲黄氏、倪氏等入仕绿营;明廷忠臣黑氏、张氏、祁氏等弃武从文。这是宣府镇军事家族因应清廷裁改军政、缩减田土等大变革而做出的调适。清廷政策更张导致军事家族瓦解;军事家族的解体反过来加速了清廷的军政变革;最终边方彻底转为内地, 军事家族则成为兵卒士民。
关键词
清前期;宣府镇;军事家族
前言
历史学本来就是落实到人的学问。明清鼎革后, 以宣府镇为代表的九边军镇,失去了对抗北境蒙古部落的边防意义,清廷逐渐在军事、政治、财赋、田地等方面展开变革。这些变革, 往往与人的更迁、演化密切联结。因为不管是军事政治体制的更变,还是财政经济的改革,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层面上来,与“人” 这一要素发生互动与共振, 影响历史进程。具体到宣府镇,其居民绝大部分是前明边镇卫所之军户,他们是怎么融入这一“由边方到内地” 的变迁进程的? 是融入, 是隐遁, 还是两者兼有? 宣府镇的“天更地动” 对其家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我们不能忽略这一变革过程,是由一系列亲历者参与、建构的历史事件所组成的动态过程。所以, 本文无意写成一部从宣府镇到宣化府的历史地理、行政区划建制沿革史,而是截取部分重要的切面,借助这一嬗变历程中军事家族生存与政局实况间的矛盾和张力发展状况,来管窥这种变迁中的“人的历史”之细部。
宣府军户,可分为将官家族(将门)和士卒家族,由于基本上世代以军旅为业,也可统称为军事家族,而明后期宣府出身的将门,大多是从当地底层军户起家,由军卒、小军官累升高阶统帅,易代之后,又渐至没落无闻。研究将门兴衰,本身也是研究宣府军事家族由卑至显、再由显至卑的历程。下文尝试以几个宣府镇前明军事家族为主要研究对象,参稽相关墓志、档案、方志等多种史料,并结合宣府镇的军政、财赋和土地变革的大背景,管窥清前期宣府镇居民之仕履因应乃至家族际遇等方面之一斑。
一、投身绿营:军政体制
改革下试图求进的军事家族
有明一代,宣府镇形成了严密而运行自如的准省级军政区划系统,在军事、政治、民事、财政经济各方面自成体系。在清代满蒙联合的背景下,宣府镇已失边镇之义,因逼近新朝京师,且拥有大规模军事系统,其隐患超原本显废的保护作用,清廷的变革势所必然。
清廷的改革,先难后易、化繁为简。在军政层面,保留宣大总督与宣府巡抚的建制,以明末任宣府理刑推官的降臣、吏部员外郎吴孳昌任总督,以被罢之前明宣府巡抚李鉴任巡抚,顺治二年(1645),李鉴升任总督,降臣、前明通判冯圣兆接任巡抚。但不到一年,李鉴降为宁夏巡抚,由正白旗汉军马国柱接任总督。此后8任宣大总督,除耿焞、张悬锡外,马国柱、申朝纪、佟养量、马鸣佩、马之先、卢崇峻6人皆是旗籍。其中,在佟养量任职期间的顺治九年(1652),清廷罢撤宣府巡抚一职,令总督专领其事。少了一个分权的名义下属,旗人总督控驭宣府镇的行政权力大为增强。可见,任职宣府的故明降官并不受清廷的信任,其任职时间也较短,仅为权力过渡者。清廷虽承袭宣府镇乃至宣大地区的军镇督抚文官体制,但明显是将内核人选逐步替换为自己倚赖的汉军旗人,在宏观制度层面,为日后罢裁宣府镇减少了阻力。
作为明代防备“北虏”的边防要地,朝廷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都对宣府镇投入较大,宣府镇因而成为一个以镇城为中心、管辖众多卫所的军事性城市聚集群。“宣镇之盛衰,与边事相终始。明代慎重边防,镇城官军不下二万余名,带甲荷戈,几无宁岁。虽曰战争地,亦称繁盛区,人才之荟萃者此时,财政之富饶者亦此时也”。但到清代,明廷的腹心大患蒙古部落,化作新朝臣民,宣府镇不再是激烈冲突的前沿重镇,因毗邻京师、大量云集前明世军,反而成为新朝的腹心大患。顺治元年(1644)六月,李鉴上疏云:“上谷一府,在明朝为边镇,在我朝为腹里。前定经制,兵多而员冗,今宜急议裁汰。”但这一过程延续了四五年;顺治六年(1649),清廷更定宣大二镇官兵经制,对武官统帅兵员人数、兵力部署做了较大的调整。以宣府镇城为例,万历时期驻城2万多人,崇祯时期驻城1.81万余人。因“国朝移明祚,边患日疏”,汰剩至“镇城官军二千人耳”。从顺治初期至康熙初期,宣府镇边兵“屡奉裁汰”,镇兵多逃,缺额也禁止招募补充,既有者罢裁,已逃者不补,宣府镇兵额愈发缩减,统领军民的高级武职亦发生相应改变。如明时高级武职在某种程度上具管理军民的权力,但至顺治八年(1651)清廷下令严禁“武官擅受民词”,直接剥夺了武官干预民政的权力。明时宣府镇实行的春秋两季检验参将、游击及以下武将骑射的考核制度,也被清廷彻底废除。
除在兵员数额、将官设置上进行制度性更改外,对具体高级武官的人事任命,清廷也有着自己的盘算。从顺治初年清廷接管宣府镇,到改其为宣化府以前,近50年间的8任宣府总兵,有6位出身八旗,且任职时间也比非旗人任职时间长。在这段时间里,旗人总督与旗人总兵相互配合、唇齿辅车,比如,总督佟养量与总兵刚阿太、总督马之先与总兵佟学文等。其中,佟养量与刚阿太还同隶汉军正蓝旗,后者是驸马李永芳之子。清廷用心腹旗人监理宣府镇督、镇军务,为其对宣府镇实施细密深入的管制提供了方便。雍正之后,清廷将其转变为一个普通的、地方性的绿营镇戍防区。
总之,顺康之际的对宣府镇的军政改革,不仅裁除了大量职官、兵员,节省财政支出,也将明代这一原本具有准省级的大型高级边防军政区,向普通地方镇戍防区推进了一大步,为康熙时改为宣化府作了铺垫。同时,此时的军政改革也使当地将族军户失去了原有的进身之阶。但历代从军的宣府镇将门旧族,离开熟悉的军旅世业又谈何容易,故继承旧习,投身行伍,转变为新朝绿营军官,仍是不少当地军事家族的重要选择,其中一个重要的代表,就是宣府蔚州卫将门马氏。
马氏家族是从嘉靖朝名将左都督马芳起家的。马芳原籍宁夏灵州,本是被掳在俺答帐下的牧羊少年,他逃回明朝后从军,先后移籍大同阳和卫与宣府蔚州卫,官至正一品左都督、特进荣禄大夫,曾掌宣府、大同总兵帅印,镇守一方,屡获钦赏的银币、恩赐之飞鱼服,荣宠至极。其子栋、林也官居总兵,得授都督府衔。马林曾任辽东总兵,晚年阵殁于萨尔浒之战;林四子爌,官至甘肃总兵,阵殁于农民起义军攻打甘州之战役;爌子弘儒,在入清后失去前明世荫,借助武科进入绿营镇戍序列。他考取了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科武进士,授江西南昌卫守备,后任云南掌印都司。他“恤军爱民,雅著声绩。吴逆之变,歆其名,胁与俱叛,不从,以铁椎椎其齿,齿尽落,血流满口,终不屈,乃羁昆明南关之贵丰街,以兵守之,因不食,死。弘儒事父母以孝闻,及居官遇变又以忠著,人谓不负其家声云”。后人景况不详,大概没有继续走弘儒的从军道路。
曾随马林援辽抗金,并与马家有姻亲关系的黄,其家族在鼎革后也做了绍继祖武、从军谋职的选择。
黄鈇,字君威,号龙门,祖籍江西彭泽,军籍宣府兴和所,先祖本是低级军官,后来逐步升职,其父是曾任陕西总兵、昌平总兵,官至正一品右都督的黄明臣。黄鈇由柴沟堡守备起家,一路仕至宁夏中卫参将,后援辽奉守集堡,“奴果拥五万骑薄城下”,他誓死力守,“奴不得力,遂解”,但论功时明廷忠佞不别、赏罚无当,“抱恨而归,抱恨而死”。其子中色为拔贡,考授通判,早卒;有二孙瀛、洲。入清后,黄洲从武。洲,字阆仙,号子乔,曾任宣府镇道标中军,后升山西平鲁卫游击,逢大同姜瓖起事,洲借机遁走,复在清军“随营效力”。姜瓖抗清失败后,洲得升固原城守参将,在任时因作战脸部受伤,回营三日后身亡。洲子鼎楫,字巨公,号阔儒,自幼读书,擅《易》经,科考入仕;曾任汉阴知县、工科给事中、吏科掌印给事中。鼎楫兄鼎铉,也考中顺治戊子科举人;侄大本,康熙庚子科举人,他们“或以功勋崇祀乡宦,或以授选殁于王事”,直到同光时期,该家族还出了闻名于宣化县的饱学宿儒黄文治。可以说,黄氏家族自黄洲从戎阵亡后,选择了一条远离武科的道路。
黄中色的岳父、宁远参将倪承勋,出身宣府龙门卫之倪氏将门。倪家原籍淮安府盐城县周家庄,一世倪保一,“乙巳”充“明太祖龙骧军”,也就是1365年编入朱元璋为吴王时期的龙骧亲军指挥使司,“洪武十一年调燕山中护卫,二十年升小旗,三十二年从燕王攻下真定升总旗,十二月郑村坝大战升百户,三十三年白沟河大战升副千户,三十四年夹河大战阵亡升指挥佥事”;二世倪凯,袭职指挥佥事,先调安庆卫,后调龙门卫,遂定居;三世英、雄、宣;四世文、政、武、敬;五世胜、腾、殷、青、恕;六世即倪尚忠,万历初开始腾达,历任万全都司佥书、掌印,宣府中路参将,宣府西路参将,大同副总兵,保定总兵;七世承勋、承业、承恩、承祚、承荣、承禄、承德、承宠,其中承恩曾任澄城知县,承祚为骠骑将军,承业为武举,承勋如前述为参将,曾参与援辽抗击后金;八世明威将军瑞麟,崇祯末因触法为兵部所罚。入清后,倪家成员曾尝试业武,九世洪基为武庠生,此后再无中式武科功名者;其叔父瑞图,注籍龙门卫学,顺治十七年(1660)得例监身份。倪家入新朝尝试从戎继武,亦未克竣。
此外,类似马氏、黄氏、倪氏家族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如张圣化,字均普,宣府前卫人,其大父在“前明之季”时“事韬钤”,世家业武。进入新朝后,顺治十四年(1657),张圣化武举中式,顺治十八年(1661)中武进士,授真定府营守备,以平新河县刘可大之变,升江西赣州中营游击。康熙二十二年(1683)诰授怀远将军,康熙三十六年(1697)病逝。独子张珍,未承父祖旧业,仕为候选教谕,与同为宣镇旧族的黑家缔亲,女嫁给附贡生黑常暄,算是彻底舍弃张圣化未能大展身手的军旅。
又如,宣府军户刘嗣俊家族。顺治十五年(1658),刘嗣俊考中武进士,侄刘延祉考中康熙六年(1667)武进士;嗣俊任湖南天柱营守备,延祉任湖北南漳守备。“吴逆叛,襄阳总兵杨来嘉从贼”,遣人招延祉,延祉斩使焚书,“贼兵至,相拒于土地岭,力战阵亡,时康熙十三年八月也”;吴三桂兵临长沙城,“有贼党王守备李把总者,持某千总书胁嗣俊降贼”,嗣俊率家丁杀死王守备及3名吴兵,李把总惧,逃;嗣俊追击遇吴援兵,苦战受创而死。叔侄二人阵亡后,后人景况不详,殆亦未能绍继祖业。
例不胜枚举。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在清代宣府镇的前明卫所世胄中,转变为新朝绿营军官者,大多是失去世荫后由武科考取绿营的,其能达到的地位,远不能与先祖相比,且大多只能维持一代,这也许是不少绿营将官后人最终选择弃武从文的原因之一。此外,绿营升授任职,往往远离故土。其一,因清代武官选任,已逐渐形成籍贯回避制度,不像明代选将北人补北、南人补南,尤其是宣府镇等九边将领,“必用本土之人,庶知彼兵势地利,易于成功”,故有明一代边镇将门的成功,“有赖于久任其土”。笔者亦赞成此说,正因宣府镇这种边镇长期以来久用本土之人,调职也多就近升转,为明中后期众多将门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制度上的推力。但到清朝,九边已如内地,宣府镇本地人也失去了就近出仕之机会。其二,则更为关键,清代宣府边镇卫所制度逐步瓦解,裁汰兵员、取消世官、改革军政、变革屯田,卫所世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原来的军户也转换为国家编户齐民,再无系统性从军入伍的制度支撑。其三,清廷对绿营部队“务求其分”,分散驻屯、分而治之,严格提防其坐大为患,绿营军职不能像明代武臣那样封荫世职,即军事特权不能世代承袭,完全瓦解了边镇卫所将门存在的基础。这是由绿营制度特性所决定的。
二、弃武从文与史志书写:
以宣化黑氏家族为中心的探讨
明后期,辽事地位上升,成为明廷重中之重的军国大事。九边各镇乃至内地各省、南部土司,都派兵“援辽”。清朝定鼎后,宣府镇那些曾在辽东与后金(清)兵生死相搏的前明世胄之光荣祖勋,就使其家族处在了尴尬乃至危险的境地,隐讳光荣祖勋就成了军事家族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
如宣化县(原宣府前卫)黑氏家族。2000年,在宣化顾家营镇大堡子村出土了一通《皇清特授朝议大夫云南普洱府知府实夫黑公墓志铭》(下文简称《黑光墓志》),墓主为黑光(1714~1772年),监生出身,以通判借补西城兵马司正指挥,乾隆二十七年(1762)为京察一等,掣签升授云南澄江府路南州知州。后署威远府同知兼署昆明县知县,升思茅府同知,官至普洱府知府。墓志铭追溯其先祖世系及家族情况时,做如此叙述:
公讳光,字实夫,号大山,祖籍山右。自明季赠荣禄大夫参戎,公支祖讳晓迁直隶宣化郡城,世为望族。考讳天池,乙丑进士,由县令以及□□□膺粤西仓梧监察。妣李恭人,生二子二女,公居长,次夭折,长女适南阳别驾公孙讳衍策,次女适吉安府太守公李讳源。
《黑光墓志》中回避记载曾祖、祖父的情况。在上溯完世系支祖黑晓之后,直接接系其父黑天池。黑天池,字南溟,号鹏飞,康熙四十八年(1709)中己丑科进士,赐同进士出身,后选授广西义宁知县,在任内受广西按察使白洵之保举,先后升苍梧分守道、南宁知府,被誉“老成稳当,明白甚好,将来可以布、按之才”,官至桂平梧郁驿盐道,卒于官。
墓志铭记载的明季黑晓,实为明嘉、隆、万间之人。黑晓父黑广,原籍山西大同,嘉靖十七年(1538)“被虏贼攻围”阵亡,黑晓被“抢去虏地”,嘉靖三十六年(1557)才“脱命归乡,投充家丁”,编入宣府镇前卫军籍。嘉靖四十年(1561)在水泉、伍墩等地“与贼对敌”,斩首一颗升小旗,继升总旗、试百户、实授百户、副千户、正千户;隆庆初升世袭指挥佥事。神宗初任大宁都司佥书,万历九年(1581)任宣府镇游击将军,万历十三年(1585)革职,于“万历中殁”。长子云龙万历二十七年(1599)袭职,黑晓可能逝世于此年前后。这是宣府镇前线底层军人在拼杀中通过军功获得世职的一个典型。
自黑晓到黑天池之间,有三四代的世系谱被隐去。这隐藏的三四代人是谁呢?
答案是黑晓的长子黑云龙,他是明末抗击后金、殁于流民起义的名将。黑云龙,字从吾,万历二十七年,15岁的黑云龙以比试得中三等,得袭指挥佥事世职。后历任张家口守备、宣府都司佥书、游击职衔管独石城参将事、宣府葛峪堡参将、宣府上北路参将、副总兵管宣府独石城参将事、蓟镇东路副总兵,天启七年(1627)累官至宣府总兵。后因事落职,崇祯己巳之变,后金兵临京畿,都中震警,云龙从满桂“仗剑赴援”,明思宗召对献策,起用为山海总兵,命统新募兵守都门,因“兵皆市井无赖,非素练,遇阵披靡”,云龙中箭,“矢贯其颊过颐,堕马被执”。在后金期间,皇太极亲赐其银、缎、貂镶朝衣以及貂裘、帽、靴、雕鞍、弓矢、器皿等物,但云龙仍秘密联系其子黑明道(黑云龙家人此时已被明万全都司羁押),后在崇祯四年(1631)九月二十七日薄暮,趁皇太极率军还营,“凉风骤起,大雨滂沱”之机,“乘隙单骑而逃”,回归明朝。后明思宗特复其官,并命忠勇营提督马云程详询后金情形密奏。黑云龙的建议是加强对后金的经济封锁,甚至对朝鲜也要“禁令愈峻,其所出货物,明有规则”,斩断后金的财货利路。黑云龙还写密信劝说麻登云、鲍承先等降后金明将归正,后麻登云也逃还。崇祯九年(1636),皇太极再次南下,“诈遗我副总兵黑云龙书,约内应,以云龙勇敢,先陷虏脱归,欲计去之”。明思宗识破反间计,召谕云龙:“尔第安之,朕悉虏计,对群臣焚之矣。尔且诱之入,亦一机也。”云龙“出设伏西山之北隅,诱之,果斩获,建虏知中计,走良乡”。后云龙回宣府闲居,到崇祯十七年(1644)宣府被农民军攻占,黑云龙不屈而死。可见,黑云龙可谓令后金政权切齿痛恨的人物。
根据崇祯四年(1631)十一月的档案,黑云龙“长子黑明道,年二十四岁;次子黑明德,年二十岁;三子黑明仁,年十五岁;四子黑明义瘫痪;五子黑明忠,年十三岁;六子黑明孝,年十一岁;七子黑明廉,年七岁”。在甲申“流寇之变”中,尚为学生之身的明孝、明廉与父亲“俱骂贼死”,明忠自缢未死,面对父亲和弟弟离世、家产破散,他艰难赡养祖母、子侄,晚年尤好助贫恤寡,乡里称贤。黑天池实际上就是黑明忠之孙、黑昶之子,原为宣化县(即宣府前卫)人,却以赤城县学籍参加科举考试;任职期间,清廷档案亦仅报称其“曾祖,前朝总兵”;《黑光墓志》也略去黑天池之黑晓以下的曾祖、祖父信息,并对黑晓之事含糊其词。可见清前期黑氏家族对黑云龙之事很低调,甚至隐瞒。这当然是因为对明代忠烈的黑氏一门,对后金乃至新朝来说无疑是叛逆背恩的角色,为避免节外生枝,对祖先叙事的回避是理所当然的自保之举。而黑家从黑云龙之子即“明字辈”起,纷纷弃武从文,也是有意地避开从军之路。如长子明道,原系廪生,后来才承父荫袭指挥佥事;五子明忠“幼列胶庠”,六子明孝和七子明廉一同“专心学业,弱冠同游泮”。到后来更是文气彬蔚:黑天池“幼敦行好学,有声胶庠中”,还登科得中进士;黑光出身监生,少年随父南游,帮助父亲整理文书,后来“以太学生考馆授职”,官至普洱知府;黑光五个儿子全部“业儒”,长子与次子还分别是国学生、廪膳生,女儿也全部嫁给了儒生家庭。很明显,黑氏家族已由前明的武勋世胄转变为清代的文士家族。
需要强调的是,不仅是黑氏家族在清前期隐讳黑云龙之事迹,而且宣府当地修志者亦是如此。康熙时期修纂的宣府志书《新续宣府志》《宣化县志》,前者未提及黑云龙的生平事迹,后者则对黑云龙的事迹仅写到统兵守卫都门便戛然而止,对之后受伤被俘、自后金逃还、甲申殉难诸事毫无一言。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左右修纂《宣化府志》时,才补全黑云龙守卫都门后被俘、归明、殉节等经历。这也折射出清廷对“胜国诸臣”的态度转化:民间对明清易代史,尤其是故明殉难诸臣之事迹,怀有同情之态度,而清廷高层谨慎回避、讳莫如深,朝野之间的分歧持续近一个世纪;乾隆帝上台后,通过修纂《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等一系列官史著作,主动出击,以争夺明清易代之际忠义的解释权,并试图以其意志形塑社会对这段历史的集体记忆,激励“臣节”,鼓舞“士风”,达到效忠清朝、“为万世植纲常”的目的。黑云龙的事迹,在清代宣府方志修纂史上的重新复归,也是对这个大背景的回应。和黑氏家族类似的,还有宣府镇张国柱家族和蔚州卫祁氏将门,其祖先都参与“援辽”战争,入清后,其家族人也经历从隐居不仕至以文入仕的过程。
张国柱家族,原籍太原府代州,编入宣府卫籍,张国柱高祖张兴,曾以祖职历升神枢二营游击将军。国柱,字君用,号磐石,“以世胄起家,守备云州,荐跻崇显”,曾任宣府东路参将、副总兵,山西、蓟镇、大同总兵,官至正一品左都督,后来率兵援辽,不久归隐。后“居家事继母孝,处乡党若宗戚,人恃以缓急,推为长者。……年七十六终,崇祀乡贤”。长子名世,工行楷,生平好义,崇祯末年任文华殿中书直理秘书、征仕郎,明清鼎革后,他隐居不仕,宣府巡抚欲荐起用,力辞避去,自号“东皋叟”。东皋,典出晋人阮步兵,云:“方将耕于东皋之阳,输黍稷之余税,以避当涂者之路。”其避世之心,可见一斑。名世子光烈,字觐杨,号芝田,参与文科科考,出仕新朝。其先后任夏邑知县、平阳府同知兼署临汾知县,皆有惠民之政声,后因病归里。
蔚州祁家,其祖先来自山后云州。将门兴起于弘治到嘉靖年间屡立战功、官至葛峪堡参将的祁岳,历经参将祁勋、祁勉兄弟以及祁谦、祁谋兄弟后,到明末官居总兵、副将的继祖、光祖兄弟,在当地可谓煊赫一时。祁家成员“历镇冲边”,曾参与对后金的战争,如光祖长子煌,万历四十八年(1620)援辽,加衔副总兵,管锦州游击将军事;祁焯,随岳父马林出战,任开原千总,在萨尔浒之战中壮烈捐躯。明清鼎革后,本为宣府右翼营守游击、指挥佥事的煌之嫡子僧保,因遭“国变,弃官归”,拒绝出仕新朝,其子孙改业文科,祁家的武功之路开始转变。僧保子廷式,字子仪,少隶学官籍,为蔚州诸生,以孝义闻名乡里;从弟廷祥,字长发,“居乡有义声,后以子时新官赠文林郎”。祁家仕清者中,拥有最高官阶的是廷祥子时新(字敬斋),其“由举人选巨鹿县教谕”,雍正帝时及岁引见,“以直隶知县简用”,分派无极县,“居官慈祥,视民如子”;“少负俊才,尝自以家世忠孝,奋志期绳前休”,故“服官殚心竭职,在无极尤多惠政,县人于其去立祠祠之”。
可以说以黑家、张家、祁家为代表的将门,或是因辽事记忆,从一开始就选择远避军戎,笃力业文,历经两三代人的科考经营,转换为地方文士家族,并保持一定的功名地位,这也是宣府镇前明旧将门在新朝最好的一种结局。
三、黔首齐民: 宣府镇军
事家族在新朝的平民生活
宣府镇的“故国世军”家族,除极小部分经文武科考两途成为新朝之职官家族外,绝大多数的宣府旧军户,远离仕途,变身为新朝的普通民户。囿于史料匮乏,我们无从得知这些成为普通民户的前明军户,是主动还是被动地远离仕途,抑或兼而有之。与官僚士人相比,他们更难留下文字记载,我们仅能从有限的史料及田野调查中,挖掘几则碎片史料加以缀合,以窥“故国世军”在清代的平民生活情况。
先看宣府蔚州卫的方氏家族。方氏原籍山西应州,编入宣府蔚州卫右所,从第一代方友能到第三代方钦,都是总旗,地位很低;第四代方玺官至参将;第五代方时春(号继川)、方时辉(号南川)、方时新(号建川)都曾参加抗倭援朝之战,屡立战功。方时春官至北楼口参将;方时辉官至蓟镇副总兵;方时新曾任遵化参将,抗倭时为提督董一元中军,病逝沙场。第六代方裕昆官至新平堡参将,方裕仑为山海关副将,方裕祥为马水口参将,方裕祚则累功至副千户,后裕仑阵亡于对后金的战争中。在从明末到清初的历代《蔚州志》里,方家不是名列“故家”类,便是名列“将帅”部分,属于典型的前明世胄。
方裕昆(1587~?),时春嫡长子,万历四十六年(1618)正月,裕昆得袭蔚州卫署指挥同知事指挥佥事。其为人“骁勇有材略”,初任宣府柴沟堡守备,天启三年(1623),升为山西行省都司佥书,后任宣大左营游击;天启六年(1626),升大同新平堡参将,崇祯元年(1628)离任。致仕后居蔚州卫千胜疃,闭户深居,不与外事。清顺治五六年(1648~1649)间,蔚县“土寇窃犯”于桃花、白乐(今蔚县桃花镇、白乐镇)一带,“日被焚掠,村人大恐”,方裕昆召集家丁、收聚里壮,分守各处要害地方,昼夜巡逻不辍,“贼党来攻,躬冒矢石,相持两日夜”,至兵备道祝思信领兵前来,“贼党始解散”,村人安堵无恙,“一时以保障功归之”裕昆,但裕昆退,不居功,作为遗民,始终拒绝出仕,以一介平民自处。其后在蔚州相关方志中,也找不到任何有关方氏后人从文业武的记录。千胜疃(今蔚县前堡村、后堡村)陈姓较多,未寻见方姓。附近不远的方碾村则聚居方姓,可能是方时春、方裕昆等人之后裔,但均无方家族人出仕清朝的史料及传说,当是清朝蔚县的普通编户齐民。
宣府前卫的梁氏家族,则经历了变为平民、迁居外地的艰苦谋生境遇。梁家原籍山西崞县,一世祖梁牛儿,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十二月西凉侯濮玙检阅山西兵马时,被抽充兵,编入宣府前卫前所百户王云下军,宣德八年(1433)老疾退役;后代从小旗、总旗历升宣府抚标中军游击、参将、副总兵署都督佥事等,万历三十年(1602)梁秀被推升宣府总兵,实授都督佥事、散官骠骑将军。万历三十二年(1604),因“虏王亲弟今秋声言赴宣镇索旧赏”并攻打宣府新河口,“庸将”守备失事,地方被杀掠,梁秀被总督杨时宁奏劾“老惫昏庸,尽掩失事之状”,次年初被革任回籍。梁秀子国臣,万历末年曾任宣府中路参将,辽东战氛起,调任广宁游击“规避不肯赴任”,被“革职永不叙用”,且因“荒淫自废”,“罚买马一千匹解发辽阳应用,庶几一惩百警”。国臣子柱朝,明末历任石门寨都司、龙门参将、喜峰口参将、游击将军署蓟镇东协事、都司佥书、居庸参将加总兵衔管协镇北部副总兵诸事,终阶一品荣禄大夫。梁氏一门屡世从军,三代世将,为宣镇著名将门之一。
明清易代后,梁氏家境遇发生戏剧性变化。柱朝的下一代光裕、光远、光先、光汴等,均失去在新朝获得高官厚禄的机会;再下一代世镇、世荫、世奇、世明等,亦未能如先祖般博得事功。据梁家人的口述,梁秀后裔在清兵入关后,被“削除官职,贬为庶民”,失去了生活来源,世字辈孙梁仁,“庆幸梁家未被满门抄斩”,变卖家产离开故土,迁居西宁县(今阳原县)八马坊务农,后来子孙在当地乡里改业学医。检视宣府境内历版方志、文集、碑刻等材料,并无梁姓旧族犯下接近满门抄斩之罪的记录,这很大可能是一种误传。但这种误传,也折射出前明军事家族遭遇生活境况的恶化,其深层原因,则在于革除卫所世官制度后,他们失去军事、政治上的世荫机会(也就是口述传说中的贬为庶民),废除卫所屯田制后,他们又失去固有的生存基础与经济来源(也就是口述传说中的失去原有地位后,变卖家产离开故土谋生)。
作为前明重要的军事边镇,宣府镇的经济支柱主要有军屯、存留、截起运、加派等财政收入,其中军屯是极其重要的粮饷来源。明代宣府镇的民户极少,参与屯田的基本上是卫所制度下的舍余群体。卫所屯田作为军政性质的国有土地,对于不需要在长城内外维持大规模军镇的清朝来说,将其转轨为普通民田实属必然。如:
宣之户口田赋,上世兵燹屡经,册籍不详。至明多系官军之舍人余丁,民户无几。若粮分卫所,有屯田、团种、驿传、公务等名。我朝革去世官,军丁本身之外悉皆齐民,编审定为三等九则,徭役最均。近又改卫为县,颁以赋役全书及易知由单,一切杂项归并地丁,使编户完纳,其头绪免庞矣。
包含镇城在内的宣府镇军屯,随着军镇体系的瓦解,与其相伴相生的屯土、屯丁、赋役等各项经济要素也逐步遭遇改革。以军屯制为代表的军事性的社会经济制度,是边镇卫所体系的重要内核之一,在卫所遭遇裁撤罢改的同时,这一制度也发生深刻的变革,产生久远而广泛的影响。
关于军屯制的更迁,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有二:一是田土数额的变化;二是归并屯田所有制的变化。前者牵扯到粮饷、人丁、赋税数额的变化,“有田则有赋,有丁则有役制”,自明中后期到清前期,宣府镇军屯之田土数整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但军屯之米谷粮赋却减少较多,这一方面可能是明末战事频仍、战乱破坏所致,另一方面因顺治时宣府军镇系统大量裁员,军屯制遭到破坏,振兴农业生产、整顿农业经济需要一个恢复和调适的过程。此外,因清前期在京畿、直隶地区实行圈地、拨补政策,极大地改变了军屯田土所有权结构与经营模式,这对当地的农业经济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同直隶其他地区相似,清前期宣府地区的卫所军屯之田土,遭受规模较大的圈地与拨补。八旗官兵首先圈占的就是前明卫所军屯以及京畿皇庄、官庄之田土,部分普通民户之田土也被圈占。为了调解矛盾、稳定社会,清政府拨出部分国有土地进行补偿(拨补),前明卫所军屯之田土被视为国有土地。故卫所军屯之田土不仅要遭受八旗贵族乃至官兵的圈占,还要被清廷拨补给被征田土的民户,等于遭受了两重盘剥。以《宣府镇赋役全书》的记载为例,康熙五年(1666)“户部大人”圈占约2.21顷;六年(1667)“户部大人”又圈去约415.93顷,圈占赡军地约49亩;七年(1668)正黄旗圈占约2.159顷。八旗在宣府地区都有圈占田土,但以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所占最多,这与上三旗在八旗中地位最尊不无关联。但对比直隶其他府治地区,宣府被圈占田土还算较少的。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宣府不如顺天府等京畿地区近便;二是圈地首先占据的是肥沃田土,宣府地区田土的自然条件远不如京畿地带,是“冀之一隅”的“北鄙硗瘠之地”。
虽然宣府卫所军屯田土被直接圈占的数额并不大,但被清廷拨补的田土却占较大部分,即相对贫瘠的宣府军屯之田土,被异地拨补给那些京畿一带被圈占田土之民户。以具代表性的顺治四年(1647)大规模圈地为例,初经户部奏请,对“被圈之民”于“满洲未圈州县内查屯卫等地拨补”,且“仍照迁移远近,豁免钱粮,四百里者准免二年,三百里者准免一年。以后无复再圈民地,庶满汉两便”,被八旗圈占的顺义、怀柔、密云、平谷四县田地约60705垧,以宣府之延庆州、永宁县、新保安所、永宁卫、延庆卫、延庆左卫、延庆右卫、怀来卫的无主屯地拨补;圈占的昌平、良乡、房山、易州、四州县田地约59860垧,以定州、晋州、无极县和宣府之旧保安、深井堡、桃花堡、雕鹗堡、鸡鸣驿、龙门所的无主屯地拨补。
应该说宣府镇所辖的卫所田地,被拨补给直隶京畿地区,尤其是顺天府,很明显这些田地被视为国有土地,因此才被理所应当地拨补给被圈占田土的外地民户。但这种土地,在前明时就已为军户所种,其中很多又被租佃,也即田底权归国家,田面权归屯军,屯军再转租给其他军民佃户,成为“二地主”。但大规模的圈地、拨补对这一军屯制造成冲击,不仅屯军的田面权被清廷通过废除边镇卫所体系、裁撤世官世军等一系列措施所剥夺,而且承租的佃户群体之切身权益也遭受冲击,其生存权遭受损害,这对清廷的社会稳定与统治秩序必然产生隐患。
宣府军屯田土经历圈地、拨补这些政策后,清廷、八旗贵族、宣府本地世居民(多为卫所军户),以及被拨补的外地民户等,围绕军屯田土产生矛盾纠葛,并多方拉锯、相持,这可从以下几个不同侧面的具体案例中得到印证,笔者就此案例透析其反映出的明清易代过程中边镇变迁中的历史张力。
第一起案例是顺治年间投充满洲的李贵生群贼案。自八旗“从龙入关”贵族在直隶地区开展圈地运动以来,当地民众出于不同考虑(或为保全田地,或为谋取靠山改变自己原有的政治经济地位),纷纷投充旗人门下,有的甚至带地投充。有了新依傍后,这些八旗豪族手下的投充汉人,往往与在地的其他民众冲突不断。李贵生原本为外地汉人,“投充满洲,侨寓宣府”,性情无赖,恃势欺人,“横行城市,莫敢谁何”;从窝赌聚利到“公然劫掠”,宣府民众“略名殷实”者“皆在垂涎”之下,故“宣人为之夜卧不宁”;李贵生党徒在抢劫当地王姓家时失手,被宣府前卫守备严弘侦讯查拿,擒送刑部正法。邓庆平的研究也发现,滦州投充八旗的民人,运用“旗势”进行争地诉讼、谋取私利,或者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无论宣府李贵生群贼案,还是滦州投充民人争地诉讼,都是在利用“旗势”牟利。可见在当时“旗势”能帮助无赖泼皮成为当地的一霸,冲击、改变当地的社会生态结构。总之,这类事件的源头,是清朝自顺治以来的“首崇满洲”国策,满洲贵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强势地位,诱使李贵生之流利用“旗势”恣行孽乱。
第二起案例发生于首任宣化府知府范时崇任职期间。范时崇出身镶黄旗汉军,是大学士范文程之孙、闽浙总督范承谟之子。他在宣化府新置后局势嘈杂、旧镇待稳,康熙帝认为“非才望夙著者不可”治之的节骨眼上,被任命为知府。当时八旗中“有黠者”唆使圈占宣府田土,“部使查勘,皆属民间良田”,范时崇据理“力争其诬”,使许多田土得以幸免侵占。康熙帝出巡口外时,屡次召见时崇询问宣化事宜,并赐“亲民堂”匾额。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少宣府田土是有人长期耕种的“民间良田”,若非范时崇这个八旗勋旧后裔、康熙帝近臣,在其中扮演调和的角色,这些久被耕种的边镇田土难免被大量圈占的命运。这件事在后来官至兵部尚书、闽浙总督的范时崇看来,并不算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但在宣府民众看来,却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他们不仅为范时崇立了去思碑,而且还将其事迹记入当地方志,并大书特书。这种视角的悬殊,在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历史的“平民视角”与“英雄视角(精英视角)”的歧异。官修史书本质上是从精英视角和记忆来书写历史的,而对宣府被侵害利益的民众而言,他们则以口口相传和立碑叙述来书写历史,他们书写的历史经由地方志编纂者的记录,变成了独属于宣府民众的历史记忆,留存了清初风云变化下宣府民众社会经济生活变革的珍稀史料。
第三起案例,涉及拨补地民和受补地民之间的矛盾。如怀柔县被圈占民地后,清廷名义上以宣府保安卫、蔚州卫等地“学田”“故绝等地”约623顷拨补怀柔“被圈士民”,此后又拨补了任丘、肃宁的部分田土(约224.88顷)。但“所拨之地距怀甚远,怀民既不能赴地耕种,势必召佃取租以完本邑之赋。每年秋收后,地主至彼收租,彼处奸佃辄掯欠不给,而本处粮银又不得不完,徒有拨补之名,反受赔粮之累,士民不胜其苦”,最后直隶巡抚于成龙定代征移解法后才稍缓其弊。怀柔“被圈士民”在收取宣府保安卫等田土地租时遭阻,就是因为这些拨补田土大部分并非“无主”的卫所军屯田土,很多军屯田土在明中叶以来遭长期转佃、典卖,“其性质、产权形态和经营方式与明初相比,早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拨补实施后,原耕佃户虽表面上从卫所军屯的国家佃户变成了受补者的私人佃户,但他们享有永佃权,受补者不可轻易夺佃。这就给怀柔民众远程索取佃租带来困难,因此官府才有“代征支放”“一地养二民”的政策。而“一地养二民”的政策,使包含宣府镇在内的直隶地区之被拨出去的大片卫所屯地,由纯粹的、军事性的官府国有土地,慢慢转变为受拨民户的私有土地,这为雍正以后彻底改屯地为民地导夫先路。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宣府镇的大部分军事旧族,在旧有经济基础彻底烟消云散后,又要面临本地田土“硗瘠”、屯粮本不充足的自然条件,若再“因前朝屯赋之旧”,“关南民税则又厚矣”。被圈走的良地和拨补来的远地,不能弥补亏空,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愈加尖锐,如梁氏家族后裔一样,众多军事家族的出走谋生,就是可以预料的了。
结语
清廷在宣府镇的改革,实际上是一项综合性变革。面对明朝遗留的位高权重的边镇督抚体制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世军世胄,清廷在军事、政治上,自下而上地采取裁减官吏、兵员,缩减督抚权限,并安置心腹旗人替换核心职务等多项措施,瓦解了这一准省级的大型军政区域;在经济上,利用圈地和拨补,不仅为八旗“从龙入关”之豪势争取了利益,稳定清朝八旗军事的基本盘,而且还成功地将卫所军屯田土的矛盾,转移到拨补地的前明军户和受补地的民户之间,有利于清朝的统治秩序的安定。而大量前明世军世将在新朝的际遇,则反证清廷改革的效果:他们的经历,既是清廷执行一系列变革的具体结果,也是促进宣府镇军政持续变革的内在动因。
从易代之际到清前中期,宣府镇从前明边防重地转化成新朝内地。边镇体系、卫所制度的瓦解,导致前明军事家族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根基,他们不得不另谋出路:有的积极投身新朝武科考试,冀望加入绿营,继承祖业,延续武功;有的顾虑先祖之援辽功勋,隐姓埋名后再从文入仕,转化为地方文士家族。但这只是前明军事家族极小部分的出路,而绝大部分军事家族,则转化成普通民人,没有留下多少文字记录。宣府镇前明军事家族在新朝的身份转化,显示出不同趋向的多元影像。将这些不同片段连缀起来后,它们便能在某种程度上映照出宣府镇民众变迁史的真实一面。不同出路选择反映出不同家族的际遇,不同军事家族的生命史(可谓“小历史”),则透露出清廷“改边方为内地”的“大历史”。“大历史”决定“小历史”,“小历史”则体现“大历史”,“大历史”与“小历史”的交错,旨在说明:“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就像生活本来就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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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张嘉威
文字编辑:鲍玉波
媒体编辑:胡楚依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学忍堂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