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财政与国家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年8月9日至10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编辑部、湖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主办,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协办的“清代财政与国家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在湖北省恩施自治州成功举行。来自牛津大学、东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校的50多位专家集聚一堂,围绕清代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的新趋势,尤其是清代国家财政能力的发展轨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形成了丰富而富有启发性的讨论成果。

一、开幕式


开幕式由湖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杨洪林主持,湖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军介绍了学校及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概况、学科优势,尤其是学院在非遗保护研究方面的成果显著。他指出清代财政的经验教训,对于理解传统中国的治理逻辑、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原校长、党委书记马敏提及华中师大在财税史研究方面的成果与举措,指出会议聚焦清代这一关键转型期,有利于深入探寻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深层互动,解码传统与现代交织的治理逻辑。

《清史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刘文鹏介绍了《清史研究》的概况,指出清代在中国古代向近代转型的关键时期而独具价值,本次联合办会旨在打造作者、编者、读者一体的学术共同体。清代财政史研究对于理解清代大一统国家的建设以及清代国家能力具有重要价值。
二、主题演讲
此次会议共有七位学者做主题发言,分为两场,分别由魏文享教授、刘文鹏教授主持,何平教授和范金民教授担任评议人。

滨下武志教授聚焦于亚洲财政史上的白银问题,他主要围绕白银变动与亚洲经济关系、流动影响因素及制度应对展开探讨。他指出白银流动极大地活跃了亚洲内部的贸易,大米、棉花、丝等商品在亚洲多地形成了大规模的流动网络。在19世纪70年代白银价格下落后,白银转向投资等领域。而且白银流动不但扩大了经济活动范围,还催生了海关、邮政等新财政组织,尤其是在西方金本位确立后,亚洲各国通过建立海关、中央银行、调整货币制度等方式推动财政制度的变革。所以,白银流动不仅有效地促进了亚洲区域的贸易发展,而且也促使其在金融、制度层面适应全球经济格局变化。

范金民教授以雍正年间江苏积欠钱粮清查为核心展开探讨。明清两代江苏农业税分别占全国20%、12%以上,其财政在明清财政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及至康熙后期地方财政亏空严重,江苏尤为突出,积欠钱粮数额相当于四年未缴税,数额巨大严重影响了清政府的财政。雍正即位后,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地方财政亏空与钱粮积欠问题,江苏即为清查重点。通过两个阶段的清查,对官侵、吏蚀、民欠等情况有了清晰地了解,成效显著。需要说明的是,范教授通过系统梳理档案发现了江苏的清查条例,这一条例对为乾隆、光绪年间的江苏钱粮清查奠定基础,而且该条例对研究赋税征收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刘志伟教授从王朝贡赋原理切入探析明代财政转型对清代财政体制的影响,强调理解清代财政治理需回溯明代转型脉络。他指出,一条鞭法为明清财政体制转型奠定了关键基础,清代的新财政体制架构如财政收入税收化、比例赋税、可计算性等在清代康熙雍正年间基本定型,成为向现代财政体制转折的里程碑,清代财政问题多源于此新体制,这也是清代财政与明代财政的不同之处。但此转型并未完全完成。

郑振满教授结合《福建省例》探讨清代福建地方财政运作困境,其通过《福建省例》收录乾隆至同治年间数百个案例进行分析,认为福建地方财政困境源于制度传承。雍正前,福建靠轮流承担公共事务和收耗羡缓解困境,随着乾隆后期财政缺口的加大,摊捐成为重要的解决方式,有时甚至是全省摊派。嘉庆时出现“小交代”积弊,旧账未清新官不理,财政运作混乱。从此过程中亦可看出,乾隆时期靠捐纳解决紧急需求,初期有效;但道光后捐纳泛滥,逐步从“捐输”走向“捐厘”,这暴露了清代中后期地方财政制度缺陷与运作困局。

马德斌教授重点通过债券分析中西方国家财政逻辑差异及背后制度与历史因素,进而比较中外国家的能力差异。由宏观的、长时段的分析,他指出西方国家从贡赋国家、财政国家到现代财政国家的演变,核心在于财政的金融化,其以税收为抵押发行公债、发展金融市场,而中国虽有财政货币化,但未实现金融化。此外,他还指出税负高的国家往往自由度更高。

陈锋教授探析了清代前期的关税“盈余银”与内务府经费来源问题,核心探讨税关盈余银与内务府的关联及差异。盈余银解往内务府的税关包括山海关、张家口、杀虎口、左翼、右翼。崇文门与内务府的关系特殊,其盈余虽交户部,但开支多被内务府使用。这些税关的沿革、数据统计、与内务府及户部的关联等问题,因统计口径、报解方式复杂,仍需深入探究。

何平教授以清代财政转型与地方财政的重建为题,阐释了不完全财政的内涵及此财政体制造成了民众负担加重和国家税收失控的状况,最后集中表现在吏治的败坏上。养廉银作为补救之策,最终无法担负其职能,为此清政府选择加派,耗外之耗因之产生。同时,何教授从官方与民间在使用白银时的不同动机出发,详细阐述了明代逐渐形成的“白银的世界”与“铜钱的世界”这一双重货币结构。而且以流通手段与储藏手段之间存在的内在冲突为切入点,探讨了明清时期货币政策自主权逐步丧失的过程与深层原因。如何重建地方财政,他从地方功能论、地方文献事实论与日记事实论等多重路径进行阐述。并且提出可从对赋役实施过程的研究、对地方财力构成提供事实、对财政行政治理机制的解读三个方面完善地方财政构建。
在此基础上,与会专家学者以清代财税制度与政策、金融与借贷、财政能力与转型等主题为切入点,交流新见。
三、大会报告
第一场

主持人:张燕清 评议人:李文杰、廖文辉

报告人(从左至右):刘文鹏、高福美、周健、陈勇、李义琼
1.刘文鹏:《差徭、义赈与州县驿站财政转型——以新安县为中心的研究》
刘文鹏以河南新安县为切入点,探悉了晚清时期新安县以额设银两为核心的驿站财政体制逐步被综合型善堂所取代的历史进程,他指出咸同之后士绅阶层深入参与驿站事业,新安士绅创设兼办慈善和驿务的综合型善堂,并将差徭管理与驿务支办分交善堂和官府完成,打破差务办理中盛行的“官督绅办”包揽体制。以综合型善堂为核心的新财政体系,对基层资源有着更强的榨取能力,并能调用差徭办理地方事务,成为民国时期县地方财政的雏形。
2.高福美:《专税专征:清代京城左右翼税关的管理与运行》
高福美指出清代京城左右两翼税收来源的调整,不仅折射出清代北京城市消费趋向的变迁,更与八旗群体的生活变动形成深度关联,进而在清代北京市场发展、中央财政与旗民生计维系等多重因素之间,构建起新的连接纽带。
3.周健:《仓储与库款之间:清季的南漕改折与漕运终结》
周健具体探讨了晚清特别是清末漕运制度的变更直至终结的历史进程,他不仅注意到清廷在仓储和库款之间的反复,还特别注意到江浙督抚和地方州县对漕运制度的态度——这一点长期为学界所忽视。他指出,不能仅仅从财政压力加剧、商品经济发展等外部因素来解释清季漕运的崩解,也要注意到通货膨胀、自然灾害和预备立宪等自然社会因素对漕运停废的作用。
4.陈勇:《咸同兵燹时期凤阳关的税收欠额及考核》
陈勇以凤阳关为个案,详考咸丰元年至同治二年关税短征及赔补之动态,指出定额财政在非常时期失其刚性,考核由“按额计考”经“尽收尽解”渐变为援案“分成宽免”,制度遂呈灵活调适之面相。作者反思学界“分赃制”“发包制”诸说,认为清代榷关实具委托——代理关系:中央设额以控收支,地方承责而可据实情请减赔补;其伸缩弹性正显示定额财政在危机中之适应机制,而非仅制度僵化一端。
5.李义琼:《层累的数字:兵饷银与清初赋役数据的明代探源》
李义琼以清初《赋役全书》中的兵饷银为切入点,指出“清承明制”并非简单沿袭,而是对明后期复杂财政实践的整合与集权。明后期卫所军粮折银、海防营兵饷需、赋役折银及嘉靖以降地方与中央田赋加派,共同构成兵饷银多元来源。清初通过统一编纂《赋役全书》,将数额庞大、名目繁复的兵饷银纳入户部直接管理,既确立新兵制的财政基础,又推进赋役全面折银,并体现中央对白银财政体制的集权控制。
第二场

主持人:王立霞 评议人:任智勇、周健

报告人(从左至右):杨国安、马陵合、李文杰、马金华、廖文辉、许存健
1.杨国安:《循俗与劝谕:清代两湖土地纠纷中的官府干预》
杨国安以清代两湖地区土地纠纷为核心,探讨国家与地方社会间的互动机制。作者指出,土地交易中的“先尽亲邻”“画押钱”“找价”等乡俗,虽源于民间惯习,却深刻影响着司法实践。官府在处理纠纷时,并非简单依律而行,而是在“情”“法”之间寻求平衡:一方面认可地方习惯,以“循俗”维系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告示、碑刻等方式“劝谕”教化,引导民众行为。判决结果既体现国家意志,也回应地方情感,形成官民共治的“第三领域”。作者强调,清代司法并非国家单向控制,而是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持续博弈、调适的过程,最终形塑出多元而动态的地方社会秩序。
2.马陵合:《军事型借贷财政体制的形成及晚清税收转型困境》
马陵合认为晚清财政在连绵兵费与外债压力下,由田赋——协饷体制蜕变为“军事型借贷财政”:关税、盐税抵押举外债,厘金、报效横征工商,军费常占岁出四成以上,工业化资金被挤占。厘金累退性最厉,贫民税负倍于富人,传统“量能课税”荡然;企业报效取代工商税,抑制民营,产权模糊。中央——地方财权下移,协饷拖欠,外债本息由各省分摊,主权日削。清廷虽设资政院欲行预算监督,然“疏通舆论”重于权利保障,税制改革终陷“黄宗羲定律”——苛捐层出,民生愈艰。作者据此断言:军事财政导向与旧税制束缚,使晚清未能完成由农本向工商财政之转型,近代国家建构亦随之顿挫。
3.李文杰:《汇丰银行与左宗棠西征借款》
李文杰以汇丰银行1877——1881年三次西征借款为核心个案,揭示近代中国外债机制的制度化过程。作者指出:左宗棠通过胡光墉与汇丰议定借款,再经上谕确认、总署照会、总税务司发关票担保,汇丰遂在伦敦发行金镑债券,以关税作抵,形成“政府授权——海关担保——市场筹资”之标准模式。汇丰凭灵活妥协赢得竞争,然利率暗含高额包销佣金;1884年第六次借款因缺关票、协饷不济即告逾期,暴露体制风险。胡光墉破产、海关——赫德体系随后主导,标志晚清外债由私人掮客向制度化海关财政之过渡,既巩固了“关税——外债”联结,也预示主权财政之深层困境。
4.马金华:《汇丰银行与西征借款研究——基于国际金融资本流动视角》
马金华以汇丰银行主导的1877——1881年三笔西征借款为切入点,揭示近代中国财政主权在国际金融资本侵蚀下的结构性变迁。作者指出,汇丰借助折价发行、汇率套利与利差安排获取高额利润,充实储备基金并推动跨国扩张。清政府虽获军费,却因信用缺失被迫接受高息条件,关税、盐税等核心税源被抵押,财政调度权逐步让渡于外籍海关体系。西征借款由此成为列强以金融杠杆构建“无形帝国”之关键节点,晚清财政遂陷入对国际资本的结构性依附。
5.廖文辉:《道光二十三年户部银库亏短弊案研究》
道光二十三年户部外银库亏短九百余万两,为清代最大库案。廖文辉以“亏短——罚赔——弥补”为线索,揭示清廷在财政危机中的应变逻辑:一方面严责官丁,罚赔仅得二百余万,远不敷亏;另一方面援雍正旧例,以减平、加征平余、提解规费等非常手段,七年凑足九百余万,权宜遂成常例。他指出,此案标志道光后期财政由“三年之蓄”骤降至“月余之储”,部库调度失灵,常例岁入不敷出,京师与外省财政同步枯竭,遂成全国性危机之枢纽。
6.许存健:《从捐、厘到落地税:晚清皖南茶税制度变革》
许存健以咸丰至光绪间皖南茶税由“课”而“捐”而“厘”而终为“落地税”之嬗变为主线,揭示晚清税制在战争财政、央地博弈及条约体系三重压力下的近代转型。他指出:咸同军兴后,茶捐取代茶课成为地方筹饷利器,曾国藩、李鸿章先后以加捐、改厘、落地税等手段既扩充两江财权,又以“捐”之名规避子口税,维护税源;然其灵活加征与奖叙机制,亦促成地方财政坐大、中央失控,并埋下清末抗捐之因。茶捐——茶厘——落地税的递嬗,映射出传统捐输与现代商税之间连续而非断裂的过渡形态。
第三场

主持人:张秀丽 评议人:陈勇、杨国安

报告人(从左到右):魏文享、张侃、张志云、王静雅、王世超
1.魏文享:《财政的保守主义与实用主义:清代财政的应急能力及调适方式》
魏文享以保守主义和实用主义为切入点,以财政应急能力为聚焦点,讨论清代财政变迁的结构特性及政策逻辑。他认为,在鸦片战争之前,清朝财政在定额奏销财政下体现为制度内的不完全财政特性,太平天国之后,在军政危机之下,朝廷是以分权方式来应对危机,短期发生功用,长期使中央财政集权体制遭到蚀解,是以形成清末在财政上的“中央孤悬”困境。
2.张侃:《清代福建的盐政改革与盐商变迁》
张侃以福建盐政变迁为线索,呈现清代专卖体制下官商关系的动态演化。作者指出:雍正“盐政更新”虽一度废商专卖,旋因地方阻力复设税课,奠定省城商人主导格局;乾嘉时期世袭盐商与官府合作密切,祀神、捐输、恤商共塑利益共同体;道咸间官商勾结、私枭充斥,商力疲敝,官府屡行裁疲佥新、官运局、票运制等权宜,终难挽颓势。至同光票运改革,旧商与新进官绅合流,盐务遂成福州世家大族垄断资源、操控地方事务之具。文章结论认为,盐法调整始终以课饷为核心,而每一次制度更易,皆引发盐商群体之兴衰更替,折射出传统国家财政与地方社会权力再分配的历史机制。
3.张志云:《增贷、降息与展期:甲午战争的七项外债与债券(1894-1898)》
甲午战争的巨额赔款,迫使清政府于1894——1898年间先后举借七项外债,总额达英镑5445万5000元。张志云指出,清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与英、法、德、俄四国银行协商,成功运用“增贷、降息、展期”三项金融手段,将年息由7%降至4%,还款年限由20年延至45年,使年付金额降至国家税收可承受范围。张志云强调,清政府与外资银行之间的博弈,不仅确保了战争赔款的支付,更维护了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信用。他认为,甲午战争虽败,但清政府的金融策略,成功化解了战争带来的财政危机,其经验值得后世借鉴。
4.王静雅:《省际利益博弈与光绪前期淮盐楚岸市场规复》
王静雅以光绪前期淮盐楚岸规复为中心,揭示战后省际盐政之争实为财政利益与权力博弈。作者指出,两江欲复淮盐引岸以裕课,川鄂则倚川盐厘饷以维军需。双方借朝臣、御史、盐商之互动,展开政治游说与利益交换,清廷则因财政窘迫而左右为难。规复之议屡起屡挫,终因地方督抚“各顾其省”,中央无力调和,市场机制让位于财政考量,传统专卖体制遂难复旧。她强调,晚清国家治理中,省际财政利益高于市场整合,中央与地方之张力,实为国家权力结构弱化的表征。
5.王世超:《清季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与效应评介——以房捐、契税和印花税为中心的探讨》
清末财政困竭,清廷以房捐、契税、印花税为核心,构建房地产税体系,冀由“原额”转向“量出制入”。王世超指出,新制虽融合中西税理,却因重复课征、税率歧出、印花受阻,徒增民负;其单向决策排斥民间参与,凸显专制体制下税制现代化的深层障碍。文章以制度史视角揭示:晚清杂税经制化虽为财政转型之必然,然中央集权诉求与地方差异、市场习惯及民众承受力相冲突,终致改革步履维艰。房地产税之得失,映现近代中国国家治理能力与财政理性之双重限度。
第四场

主持人:马金华 评议人:张志云、林展

1.任智勇:《咸同之交洋药税启征研究》
任智勇以“洋药税”启征为切口,指出学界惯以1858年条约及1862年外籍税务司征收为起点,实则混淆了“税——厘——捐”的递嬗。作者考诸上海、天津、福建等口岸档案,揭出1856年淞沪厘局已借“广潮义捐”之名暗中课征,地方官为纾军饷而弛禁;1858年条约不过追认既成事实,且税率、征收权始终在中央与督抚、税务司之间反复博弈。咸同之交,洋药税厘并征、土药厘金继起,既为镇压太平天国筹款,亦因官僚体系“工具理性”压倒“寓禁于征”初衷,最终形成口岸由外籍税务司、内地由厘局分掌的复杂格局。作者认为,鸦片税收史折射晚清财政窘迫与主权流失的双重困境,亦为理解近代税政转型之关键节点。
2.梁勇:《清末预算改革的州县实践——以四川会理州为例》
清末以宣统三年、四年预算改革为标志,首次将州县纳入现代财政预决算体系。作者以四川会理州为例,揭示改革虽具“量入为出”“分国家——地方税”的近代形式,却因中央财政窘迫、地方敷衍与士绅掌控,沦为“形式至上”。州县填报错漏、重复挪用旧册,既反映书吏对新制陌生,也暴露中央——省——县对税源争夺的结构性矛盾。梁勇认为,预算改革本意集权,结果却因朝廷无款可拨而被迫下放财权,反而巩固了省级督抚与地方士绅的实权,成为晚清财政转型失败与地方权力重构的缩影。
3.岁有生:《清末各省公款公产的清查与县级财政的建构》
岁有生指出,传统国家职能缺位下,地方公益事务依赖分散的公款公产(如科举资产、书院田产、慈善机构财产等),而清末财政危机促使清政府将其纳入国家管控,以支撑地方自治。宣统元年(1909年)后,江苏、浙江等省通过制度化清查(制定章程、设立机构、编制表格),将原属乡村社会的公产收归国家,成为县级财政的重要基础。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的行政整合,而是国家与地方势力博弈的体现,既推动了县级财政的近代化建构,也加剧了地方社会的权力冲突。在方法论上,岁有生依托清末自治档案及各省清查章程,从财政史与社会史双重视角,揭示国家权力下沉对地方治理模式的重塑,突破了传统“中央——地方”二元叙事,呈现了晚清财政改革中复杂的利益纠葛,为理解近代中国国家建构的困境提供了新维度。
4.韩祥:《晚清灾区的税赋征缴与财政运转研究——以“丁戊奇荒”中的山西为例》
韩祥以“丁戊奇荒”中的山西为例,探讨了晚清灾区税赋征缴与财政运转的困境与调适。他指出,灾荒导致山西地丁银实征额从光绪二年的320万两锐减至光绪四年的42万两,核心财源稳定性被打破。为应对危机,清廷采取大规模“蠲缓”政策,将受灾州县的地丁钱粮减免或缓征,同时依赖未受灾的贫瘠晋北地区维持部分收入。盐课、厘金等次要税源同样锐减,河东盐课从76万两降至38万两,解协饷机制被迫从“专款专解”转为“移缓就急”。财政支出方面,原属刚性的解协款(年均490万两)转入“展缓”模式。作者认为,这种从常规运转到应急模式的调整,体现了晚清地方财政在极端危机下的弹性逻辑:核心收入崩溃时,通过蠲缓减轻民困,以次要税源和展缓支出维持最低运转,反映了传统财政体系在灾荒中的脆弱性与适应性。研究揭示了国家权力、地方治理与自然灾害的复杂互动,为理解晚清财政转型提供了微观案例。
5.侯彦伯:《何为担保:从粤海关税务司档案论晚清海关税收举债的公信力,1894—1898》
侯彦伯以1894——1898年粤海关税务司档案为基础,重新审视甲午战争期间广东“息借商款”的担保机制。他指出,既往研究虽强调海关税务司与监督的二元体制对借款信用的保障作用,但未能解答华商为何信任仅凭外籍税务司签字即以关税担保还款的深层逻辑。通过分析粤海关税务司申呈,作者发现两广总督李瀚章曾授予税务司部分税款保管与分配权,使其能直接确保商款本息偿付,从而突破户部原定方案,形成地方化运作模式。这一发现揭示了海关二元体制在地方财政实践中的弹性调整,反映了晚清中央与地方在危机下的权力博弈。研究以“由下而上”视角,修正了传统“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叙事,为理解晚清财政公信力构建提供了微观实证。
6.王含梅:《何以裕国?晚清邮政经济的结构性变化(1860 年——1911年)》
王含梅以晚清新式邮政(1860——1911年)为研究对象,探讨其从传统驿站的财政依赖模式向市场化运营转型的过程。文章揭示,晚清邮政改革虽移植了英国技术和管理模式,但因市场化不足、本土化滞后,未能完全实现财政自给,反映了晚清国家治理能力在现代化转型中的局限性与被动性。研究通过对比中英邮政经济结构,深化了对晚清制度移植实效的理解。
第五场

主持人:刘江 评议人:马陵合、张侃

报告人(从左到右):毕学进、李晓龙、焦建华、于广、耿嘉岐
1.毕学进:《度支部财政学堂与清末新学转型的知识空间》
清末度支部财政学堂,既非寻常官学,实为新政学制与财政危机激荡所生之制度空间。毕学进以学堂为个案,揭示晚清财政治理专业化之途:中央借“部设专学”破科举旧轨,分科育才以济财政清理之急;其招考、课程、师资,新旧杂糅,既采西学之术,又存儒家之教,显制度转型之张力。学堂旋为盐政仿设之范式,资政院借为议政之场,学生则剪辫明志,演为政治象征。由此一隅,可见学堂已由育才之所,化为国家知识————权力重构之节点,映照清末政学互动与认同裂变之深层轨迹。
2.李晓龙:《清代长芦中层盐商的策略与资本增殖》
李晓龙以清代长芦盐区“中层盐商”为研究对象,揭示专商引岸制度下非正式市场的运作机制。盐商对文书、运销、缉私等环节的精准操控,展现出制度缝隙中的能动性。由此,清代盐政并非朝廷单向控制,而是“国家——商人”在垄断与变通间的共生博弈,专卖体系之严密仅止于表象,其下实为盐商主导的市场网络。
3.焦建华:《平时收入政策与战时支出政策的冲突——1928—1936 年国民政府财政困境的政策原因分析》
焦建华以1928——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困境为案例,提出“平时收入——战时支出”政策错配乃赤字根源。作者指出,国民政府因袭孙中山“训政”框架,误判统一后已入和平建设期,遂采税收为主的平时收入政策;然实际内战外患频仍,军费占岁出七成以上,支出呈典型战时结构。两者性质背离,致举债、摊派、通胀相继,财政长期失衡。宋子文欲以预算制约束军费未果,孔祥熙则转向公债、加税、发钞等战时手段,危机方得缓解。文章强调,财政收支之适配非自然结果,端赖当局对局势之准确判断与适时调整;国民政府之失,正在于政治理想与现实战争之张力,为近代中国现代化路径之深刻教训。
4.于广:《条约内外与晚清民国内地商税的演进》
于广以“条约内外”双轨并陈,揭示晚清至民国内地商税之演进:列强凭约享“华洋不同税”特权,租界成避税飞地,洋货免厘竞销,华商困厄;然约文终难约束地方,洋企为保市场,只得就税与华官私相折冲,遂滋生条约外之“非正式税收”。此种交涉既牵动北洋央地财政纠葛,亦使中国政府提前突破约章桎梏,却导致税制畸零,财政增益徒具“不经济”之形。直至1931年裁厘改统,内地商税方纳正轨。作者意在指出,近代税制演进并非线性,乃条约体系、央地博弈与中外互动交织之结果,其迟滞与扭曲恰映射半殖民地财政主权之真实困境。
5.耿嘉岐:《胡善恒财政总制思想研究》
耿嘉岐研究了民国时期财政学者胡善恒的财政总制思想,探讨其理论核心、体制设计及思想渊源。胡善恒受英国财政思想、社会主义思潮及中国传统修己主义影响,主张以预算为核心实施财政统制,强调财务行政职权的完整性,提出“充实”与“节用”原则。他主张将预算编制权集中于财政部,构建统一高效的财政运行体系,以应对经济危机与战时需求。其思想与南京国民政府主计制度的分权设计形成鲜明对比,引发学界关于“公平”与“效率”的争论。胡善恒的理论虽未完全实践,但其对财政集权与效能提升的思考,为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亦对当代预算管理与财政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四、圆桌讨论
10日上午各位专家围绕“清代财政与国家治理”问题以圆桌论坛的形式继续进行了深入探讨。论坛在刘文鹏教授的主持下展开,他指出,此次会议聚焦“国家财政与国家治理”,关注清代财政能力演变,此次不论是在议题还是时空上均有拓展,同时重视纵向贯通及横向比较。核心追问:财政何以巨变?共识归因为国际冲击与应急支出压力,改革多为纾困而非日常治理。主题由此延伸为财政能力、制度特征、国家——社会互动及纵向贯通、横向比较的方法论。
陈锋指出,“财政与国家治理”虽已有较多研究,但本次会议仍有许多新的突破。跨学科方法及问题的贯通,包括比较方法的运用,都会带来新的认识。他同时提醒:在求新之时,对于近代以来的经典财政史研究论著,不可忽视视而不见。围绕财政能力、制度角色、国家—社会互动及纵横比较研究仍继续推动深入。范金民指出,清代史料浩繁,档案、方志俱全,却易因未穷尽材料而结论被推翻。他以粤海关早期档案为例,说明学界误信“档案已佚”,致研究空白,而他利用新汇档案与英档,补出康熙至乾隆十三年白银占进口九成之数据。他告诫后辈:慎言“无材料”,先穷尽一手史料再落笔,短文亦可立得住。会议凭升级材料、多维细读推进财政史,盼大家坚守“一分材料一分话”。刘志伟赞同陈、范两位的判断,并提出三点:慎用泛滥的“国家治理”,先厘清国家性质与运作机制;财政研究须超越经济视角,回归行政系统与权力机制;关注“民间财政”,士绅、会馆等筹资办水利、治安,乃国家治理一环。他呼吁以国家为核心、扩展史料至民间文献,警惕概念空转。郑振满强调须辨清财政转型性质,先问“国家是谁”。清代基层的水利、治安等不少都依赖于士绅、宗族、会馆自筹自管。财政史须重新定义:国家含被授权民间网络;财政涵盖一切公共产品筹资、管理与分配,把捐输、公产等纳入,研究方能突破官方档案局限。
何平强调经济史学是经验科学,必须读原始史料,反对“经济学/历史学”二分。财政史话题常新,要不断清零,勿把清代简单归为“国家衰败”。提醒青年学者透过现象看本质,主张“学问永不退休”,代际经历差异大,研究须保持新鲜视角。马德斌指出在中外比较研究及跨学科研究中,史料细节须与可检验理论框架结合,以利跨学科对话;警惕“public finance”等西方概念局限,中国学者可借比较视角争取话语权;制度设计决定财政成败,如汇丰在华“特许—自治”模式,以信誉换融资,破解“强政府——可信承诺”悖论。跨国比较才能厘清“国家——市场——信用”互动。周健指出,清代政府行政大量借助商业机构完成财政事务,漕粮由招商局市场化经办即例。官方档案仅存“舞弊”等负面语,须从商人书信、合同等民间记录还原“生意”结构:人选、权责、费用、打点。传统田赋体系不含此层,唯有厘清这些商业逻辑,方能重识国家形态。张志云教授强调,清史研究应先搁置“国家”预设,直面其多面身份与货币碎片化的现实。巨额债务压力下,清廷主动“后退”,将关税、海关乃至债务证券化外包给地方与外资,意外催生财政金融创新与现金流数十倍扩张。他追问:若无危机,此等机制是否仍会出现?杨国安提醒:国家治理不能仅从政府收入的角度,还要特别关注社会发展与民众生计。财税研究须从“国家如何征税”转向“民众如何纳税”,从“国家分田”转向“农民种地”,用百姓生存状态衡量制度优劣。可以围绕“清代的财政与社会发展”来开展进一步的讨论。任智勇主张财政史研究应跳出“政治学——经济学”二分,重估“良税、恶税”标准:高成本之税在经济学视角下为“恶”,却可能助国家权力下沉。微观个案须与宏观社会发展并置,以制度对民众生活的长远影响为最终评判。
魏文享在总结发言中首先代表四家主办单位感谢与会老师。他指出,十余年来财政史研究在史料、方法、议题三方面均有突破。清代及近代的财政税收档案史料及民间文献得到整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视角融会,同时重视中外比较、量化研究、贯通研究,兼顾财政社会学等跨学科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不断更新。同时,他也呼吁加强财政税收统计及量化研究,将财政与国民收入、产业结构、社会建设、战争国防等问题紧密关联。
文章来源:桂子山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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