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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

吕 成 震||从分设到兼管:明代都察院十三道的运作体制及其演变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史学月刊”微信公众号。转载仅限全文转载并完全保留作者署名,且不修改文章标题和内容。 作者吕成震,历史学博士,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明代都察院下设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每道置监察御史七至十一人。十三道依照地方十三布政司而设,各道对应统辖地方刑名等事务。都察院按省分道的制度,开创了明代部院衙门内部分省处… 阅读更多 »吕 成 震||从分设到兼管:明代都察院十三道的运作体制及其演变